3 基本规定3。0 1.橡胶工厂中炼胶及主要生产车间宜集中布置或采用联合厂房的形式.炼胶车间应布置在厂区的下风向。动力站、空压站、制冷站、水泵站、锅炉房等公用工程设施宜靠近负荷中心,3,0.2,变配电所的位置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3.0 3。功率在500kW及以上电动机 宜使用高压电动机、3.0。4。对机械负载经常变化的电气传动系统,应使用调速运行的方式加以调节 调速运行方式的选择、应符合系统特点和条件的要求、通过安全,技术、经济.运行维护等方面综合分析比较后确定,3.0、5、水泵选型与水泵台数的确定.应与用水量变化和建设进度相适应.多台水泵并联工作时,应对水泵及管道的并联工况进行计算与分析.确定最佳工作点,对于用水量经常发生变化的给水系统,应采用变频调速泵组或其他调速方式的水泵供水 3.0.6,卫生器具和设备应选用国家推广应用的节能产品 管道材料应选用国家推广应用的新型材料、3,0 7,橡胶工厂应充分利用蒸汽凝结水的余热 并宜按下列原则设计 1。利用余热采暖的热媒参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当有余热可供利用时 宜选择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作为厂区供冷系统的辅助冷源.3,0.8、绝热材料应本着就地取材、施工方便的原则进行选择.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绝热材料在介质平均温度,27,350.时.导热系数不应大于0、120W m。K.保冷材料在平均温度低于27。时、导热系数不应大于0 064W、m,K、2、密度不应大于300kg.m3,3.耐热温度不应低于管道内介质的最高温度、4,应吸水性低、对金属腐蚀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