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车型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4.1.车型燃料消耗量的确定4,1,1.对汽油,柴油 两用燃料及双燃料乘用车,应按GB,T 19233,采用全球统一轻型车辆测试循环,WLTC 确定车型燃料消耗量.4,1。2、对可外接及不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应按GB。T 19753 采用全球统一轻型车辆测试循环.WLTC 确定车型燃料消耗量及电能消耗量,燃用汽油的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能消耗量应按GB。T.37340折算为汽油燃料消耗量。燃用柴油的可外接充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电能消耗量应按GB T 37340折算为柴油燃料消耗量。2025年及以前,由电能消耗量折算的燃料消耗量按零计算、4。1.3,对纯电动乘用车 应按GB、T、18386测定电能消耗量,并按GB T 37340折算成对应的汽油燃料消耗量,2025年及以前、其燃料消耗量按零计算.4 1 4.对燃料电池乘用车、其燃料消耗量按零计算。4,1。5,对压缩天然气乘用车 应按照GB T.29125在底盘测功机上模拟综合循环燃料消耗量试验、确定气体燃料消耗量、并按照GB。T,29125.2012中附录D换算为汽油燃料消耗量,4。1 6,对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乘用车。应按照GB,T.29125在底盘测功机上模拟综合循环燃料消耗量试验、确定气体燃料消耗量、并按照GB T.29125.2012中附录D换算为汽油燃料消耗量 4、1 7.对甲醇乘用车,应按照QC。T、1130测定甲醇燃料消耗量和当量汽油或柴油燃料消耗量、对其他醇醚燃料乘用车、应按照QC、T.1130测定醇醚燃料消耗量和当量汽油或柴油燃料消耗量,4。1、8。对采用一种或多种循环外技术 装置的车辆、其车型燃料消耗量可相应减去一定额度,4,2。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4 2 1.对具有三排以下座椅的乘用车。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应按式.1 式、3.计算 计算结果圆整 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果整车整备质量CM、1090.则,T。4、02。1.如果1090,CM、2510、则,T,0,0018,CM,1415.4,60、2,如果CM.2510,则,T.6,57,3.式中 T,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单位为升每百千米,L、100km、CM,整车整备质量,单位为千克,kg、4、2 2,对具有三排及以上座椅的乘用车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应在4,2.1计算结果的基础上增加0。20L,100km,计算结果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4.2,3。与目标值对应CO2排放量的参考值应按式,4。进行计算 计算结果圆整、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RCO2 KCO2,T。100。4。式中.RCO2.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对应CO2排放量参考值、单位为克每千米,g、km,KCO2。转换系数、对于燃用汽油的车型为2、37 103。燃用柴油的车型为2.60.103,单位为克每升。g L.T.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 单位为升每百千米、L。100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