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6,3,1 控制室等建筑应具有防御外界有害因素的性能。其工作环境温度低于,5、或高于35.时、应配置空调装置或安全的采暖 降温装置。6。3。2、水泥工厂的高温作业场所应充分利用热压.合理规划气流、并应以自然通风方式排热为主、6 3。3 采用自然通风的建筑物以及车间内经常有人作业的场所.夏季空气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当自然通风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6.3 4、当作业地点温度高于37 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6、3、5,地坑,地下胶带输送机走廊等生产厂房。宜采用自然通风消除余热 当自然通风达不到卫生条件和生产要求时 应采用机械通风.压缩空气站应采用机械通风 6,3、6 窑头操作平台及炎热地区的机修。电修车间内宜设置移动式通风机组、6,3、7 炎热地区的包装车间的职工插袋操作地点宜设置局部过滤送风装置。6,3,8,有防寒,防冻要求地区的控制室 值班室,辅助生产建筑。办公楼,食堂、浴室、宿舍等建筑。应设置采暖系统。6。3,9、位于严寒或寒冷地区的生产厂房及辅助生产用室.在非工作时间内或设施中断使用过程中,宜设不低于5,的值班采暖 6、3 10 水泥工厂储存或生产过程中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的场所,严禁采用明火采暖、当采用电暖气采暖时,电暖气的电器.元件必须满足防爆要求,6。3.11、集中空气调节系统送风,回风总管.以及新风系统的送风管道上.应设置防火装置.所有风道及保温材料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6,3.12 厂内建筑物冬季采暖室内计算温度 宜按本规范附录A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