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6。3,1,控制室等建筑应具有防御外界有害因素的性能、其工作环境温度低于 5 或高于35,时。应配置空调装置或安全的采暖.降温装置.6.3,2。水泥工厂的高温作业场所应充分利用热压.合理规划气流.并应以自然通风方式排热为主。6。3。3 采用自然通风的建筑物以及车间内经常有人作业的场所。夏季空气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当自然通风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6。3,4,当作业地点温度高于37 时应采取局部降温和综合防暑措施 6,3,5.地坑,地下胶带输送机走廊等生产厂房,宜采用自然通风消除余热、当自然通风达不到卫生条件和生产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压缩空气站应采用机械通风。6 3、6、窑头操作平台及炎热地区的机修.电修车间内宜设置移动式通风机组,6 3.7,炎热地区的包装车间的职工插袋操作地点宜设置局部过滤送风装置、6 3,8 有防寒 防冻要求地区的控制室.值班室,辅助生产建筑.办公楼,食堂,浴室,宿舍等建筑,应设置采暖系统。6,3,9 位于严寒或寒冷地区的生产厂房及辅助生产用室,在非工作时间内或设施中断使用过程中,宜设不低于5。的值班采暖 6.3 10,水泥工厂储存或生产过程中产生易燃,易爆气体或物料的场所 严禁采用明火采暖,当采用电暖气采暖时,电暖气的电器.元件必须满足防爆要求。6.3,11。集中空气调节系统送风,回风总管、以及新风系统的送风管道上、应设置防火装置.所有风道及保温材料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6,3。12、厂内建筑物冬季采暖室内计算温度,宜按本规范附录A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