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检验规则7。1,型式检验.7.1,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前的试制定型.b。产品的设计、结构 工艺或材料有较大改变时。c,连续生产满三年时、d。停产六个月以上再生产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1,2.型式检验的项目。样本大小,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按表5规定 7、1,3.型式检验的样品数不得少于3具。7,1 4,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不少于20具的基数中随机抽取,7.1,5,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全部符合标准方为合格、7.2、逐批检验,7,2.1,消火栓及其附件应经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7 2。2、逐批检验的项目,样本大小.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按表5规定,7,2,3 非全检项目的检验样本在基数不大于50具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7。2.4。若所检项目均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若任何所检项目中出现不合格 允许在同批产品中按表5规定的样本大小加倍随机抽取 再次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7。2.5、被判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可逐具返工检查.剔除不合格品后再次提交检验.样本大小按表5的规定加倍随机抽取,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仍按表5规定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