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检验规则7,1,型式检验,7 1,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前的试制定型.b,产品的设计.结构。工艺或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连续生产满三年时 d,停产六个月以上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1.2 型式检验的项目、样本大小,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按表5规定。7.1 3.型式检验的样品数不得少于3具。7 1、4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不少于20具的基数中随机抽取,7,1 5,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全部符合标准方为合格,7、2、逐批检验、7 2、1,消火栓及其附件应经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7 2,2。逐批检验的项目、样本大小、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按表5规定 7,2 3.非全检项目的检验样本在基数不大于50具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7,2.4、若所检项目均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若任何所检项目中出现不合格、允许在同批产品中按表5规定的样本大小加倍随机抽取,再次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7、2.5 被判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可逐具返工检查,剔除不合格品后再次提交检验、样本大小按表5的规定加倍随机抽取,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仍按表5规定。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