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检验规则7 1。型式检验 7。1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生产前的试制定型。b,产品的设计,结构 工艺或材料有较大改变时,c 连续生产满三年时 d 停产六个月以上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7、1,2,型式检验的项目.样本大小 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按表5规定.7,1,3 型式检验的样品数不得少于3具 7.1、4。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不少于20具的基数中随机抽取、7,1,5 型式检验的项目应全部符合标准方为合格,7、2 逐批检验、7。2。1。消火栓及其附件应经逐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7 2、2。逐批检验的项目 样本大小,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按表5规定 7,2.3、非全检项目的检验样本在基数不大于50具的批产品中随机抽取.7 2。4,若所检项目均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若任何所检项目中出现不合格,允许在同批产品中按表5规定的样本大小加倍随机抽取,再次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7.2、5,被判为不合格批次的产品 可逐具返工检查、剔除不合格品后再次提交检验 样本大小按表5的规定加倍随机抽取,试验方法和判定依据仍按表5规定,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