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D,规范性附录、针焰试验D,1.按GB.T。5169、5.2008第1章的规定 D、2。按GB T,5169,5 2008第2章的规定。D,3.按GB,T、5169.5,2008第3章的规定。D,4。按GB T,5169.5,2008第4章的规定。D,5,按GB、T,5169 5。2008第5章的规定。D、6 按GB,T 5169,5。2008第6章的规定.D,7,施加试验火焰的持续时间为、30,1、s.D.8 按GB、T.5169,5.2008第8章的规定,D.9,试验程序如下.a 试验样品的位置,除非有关规范另有规定,试验时应将试验样品安放在正常使用时最易起燃的位置.固定试验样品的方式不应影响试验火焰的施加或火焰蔓延,应和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情况一致。b。针焰的应用.试样安排使得火焰能施加在如GB,T.5169 5.2008图1例子所示的水平或垂直边缘.施加试验火焰的持续时间应按有关规范中的规定,试验火焰被定位在火焰尖端与试验样品表面接触的位置 达到规定时间之后将试验火焰移开,如果在火焰施加期间试验样品滴下熔化或有焰的材料。燃烧器可与垂线倾斜45、以防止材料落入燃烧管,燃烧器顶端中心与试验样品剩余部分之间保持。8。1 mm的空间 忽略熔化的材料丝、当有关规范要求在同一试验样品上进行多于一个点的试验时.应注意确保前面试验造成的劣化不会影响要进行的试验的结果.c,试验在一个试样上进行,如果试样经受不住该试验,则在另外两个试样上重复该试验。这两个试样都应经受住该试验、D.10,按GB,T,5169、5。2008第10章的规定.D,11,燃烧持续时间 tb。不应超过30s,但对印制电路板,不应超过15s.D 12。按GB.T.5169。5,2008第12章的规定、D,13。按GB,T 5169。5。2008第13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