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绝缘材料的耐热 耐燃和耐电痕化27.1 绝缘材科的耐热 耐燃、27。1,1,非金属材料部件耐燃和耐火焰蔓延,本要求不适用于装饰物。以及在内装或集成人连接器或器具输入插座的器具内部产生火焰时、不可能被点燃或不可能蔓延的其他部件。是否合格,通过27 1。2和27,1、3的试验来检查 试验在连接器或者器具输入插座取下的非金属部件上进行,当进行灼热丝试验时 它们按与正常使用时同样的方位放置.这些试验不在导线绝缘层上进行,27,1.2.非金属材料部件经受GB T,5169,11的灼热丝试验。在550、的温度下进行,在试样厚度不大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 根据GB T、5169.16 材料类别至少为HB40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对于不能进行灼热丝试验的部件.例如由软材料或发泡材料做成的.应符合GB,T、8332对HBF类材料的规定。该试样厚度不大于相关部件 27、1,3 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要经受如下试验.27,1 3.1。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要经受27、1。3.2和27,1,3,3规定的试验。然而,这些试验不适用于、支撑熔焊连接件的部件,印制电路板的焊接连接件 装在印制电路板上小元件的连接件。所有这些连接件3mm内的部件.注、小元件的例子、二极管,晶体管.电阻。电感。集成电路和不直接连接到电源的电容、27,1。3,2。支撑正常工作期间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与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其灼热丝的可燃性试验温度.按GB.T。5169 12.应至少为850.该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27.1.3。3,支撑载流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经受GB。T。5169、11的灼热丝试验。但是、按GB,T。5169 13其材料类别的灼热丝燃点为下列值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温度为775 其他连接件,温度为675.当进行GB。T,5169,11的灼热丝试验 温度如下,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温度为750,其他连接件,温度为650,注.元件的触头如开关触头被认为是连接件,灼热丝的顶端应施加于连接件附近的部件上。能经受GB,T,5169,11的灼热丝试验。但在试验期间产生的火焰超过2s的部件、进行下列附加试验,该连接件上方20mm直径、50mm高的垂直圆柱体范围内的部件,进行附录D的针焰试验、但用符合针焰试验的隔离挡板屏蔽起来的部件不进行附录D的针焰试验,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按GB,T,5169,16材料类别为V,0或V。1的部件不进行针焰试验,27 2、耐电痕化.按GB,17465,1、2009的27,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