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绝缘材料的耐热,耐燃和耐电痕化27,1,绝缘材科的耐热.耐燃、27 1 1,非金属材料部件耐燃和耐火焰蔓延、本要求不适用于装饰物,以及在内装或集成人连接器或器具输入插座的器具内部产生火焰时,不可能被点燃或不可能蔓延的其他部件,是否合格.通过27、1,2和27,1,3的试验来检查 试验在连接器或者器具输入插座取下的非金属部件上进行,当进行灼热丝试验时.它们按与正常使用时同样的方位放置 这些试验不在导线绝缘层上进行。27 1,2,非金属材料部件经受GB,T。5169、11的灼热丝试验、在550,的温度下进行,在试样厚度不大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根据GB。T、5169。16,材料类别至少为HB40的部件不进行灼热丝试验,对于不能进行灼热丝试验的部件 例如由软材料或发泡材料做成的,应符合GB、T,8332对HBF类材料的规定、该试样厚度不大于相关部件,27 1。3、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要经受如下试验、27,1.3.1,连接器和器具输入插座要经受27,1,3,2和27、1、3.3规定的试验.然而,这些试验不适用于、支撑熔焊连接件的部件、印制电路板的焊接连接件。装在印制电路板上小元件的连接件、所有这些连接件3mm内的部件,注.小元件的例子。二极管。晶体管、电阻.电感 集成电路和不直接连接到电源的电容、27,1.3。2,支撑正常工作期间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 以及与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其灼热丝的可燃性试验温度。按GB、T。5169,12,应至少为850,该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27,1,3。3 支撑载流连接件的绝缘材料部件,以及这些连接件3mm距离内的绝缘材料部件.经受GB、T 5169.11的灼热丝试验,但是 按GB,T,5169。13其材料类别的灼热丝燃点为下列值的部件 不进行灼热丝试验.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 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温度为775 其他连接件 温度为675,当进行GB、T.5169.11的灼热丝试验 温度如下.对于正常工作期间其载流超过0,2A的连接件。温度为750,其他连接件.温度为650,注.元件的触头如开关触头被认为是连接件。灼热丝的顶端应施加于连接件附近的部件上。能经受GB。T 5169 11的灼热丝试验,但在试验期间产生的火焰超过2s的部件。进行下列附加试验 该连接件上方20mm直径.50mm高的垂直圆柱体范围内的部件 进行附录D的针焰试验,但用符合针焰试验的隔离挡板屏蔽起来的部件不进行附录D的针焰试验.在试样不厚于相关部件的情况下。按GB T、5169。16材料类别为V。0或V,1的部件不进行针焰试验.27,2。耐电痕化,按GB 17465。1.2009的27,2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