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检验规则8。1.检验分类 检验项目和试验程序。8,1 1 型式检验,8.1 1,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b.正式投产后.如产品结构。材料,工艺,关键工序的加工方法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的性能时。c。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d、产品停产一年以上 恢复生产时,e、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8,1.1 2,产品型式检验项目应按表2的规定进行 8,1 2、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项目不应少于表2规定的项目.8、1 3 试验程序按附录A,附录N,附录P 附录T的规定 8,2.抽样方法,部件采用随机抽样.系统由随机抽取的部件样品组装构成、样品数量按附录A、附录N.附录P 附录T的规定,8。3.抽样方法和样品数量、8。3,1.型式检验、部件的抽样基数不应少于附录A 附录N 附录P,附录T规定的样品数量的五倍,部件采用一次性随机抽样.系统由随机抽取的部件样品组装构成 8、3.2 出厂检验,部件的抽样基数由生产单位根据实际生产量自定.系统由随机抽取的部件样品组装构成.样品数量结合表2和附录A,附录N,附录P。附录T的要求确定 8.4 检验结果判定,8、4.1,型式检验,系统和部件全部合格 该产品为合格,系统和部件若出现不合格.则该产品为不合格 系统或部件的型式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该系统或部件为合格,出现A类项目不合格,则该系统或部件为不合格 B类项目不合格数大于等于2.该系统或部件为不合格,C类项目不合格数大于等于4,该系统或部件为不合格 若已有一项B类项目不合格时。C类项目不合格数大于等于2 该系统或部件判为不合格 8,4.2 出厂检验.系统或部件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该系统或部件为合格,有一项A类项目不合格。则该系统或部件为不合格 若有B类项目或C类项目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检验.仍有不合格项,即判该系统或部件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