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Fire。alarm、control unitsGB.4717,20052005、09,01.发布2006、06 01,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第5,6、7、8章内容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本标准参考了ISO.7240.2,2003。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第2部分,控制和指示设备,本标准代替GB 4717,1993.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与GB、4717.93相比较.主要变化如下 1.本标准在技术要求方面引入了国际标准ISO、FDIS.7240 2。2002中提出的最新要求,将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基本功能试验改为火灾报警功能,火灾报警控制功能,故障报警功能,屏蔽功能,监管功能、自检功能,信息显示与查询功能 系统兼容功能,电源功能、软件控制功能等项试验,2。本标准采用了最新版本的电磁兼容国际标准,增加了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浪涌。冲击抗扰度。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等项试验,选择了适当的严酷等级、与国际标准对应。3 本标准中关于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增加泄漏电流试验.4 对软件控制的产品提出了软件文件要求。5,本标准增加了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有利于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4717,1993.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辽宁省消防局 深圳市赋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厉剑,宋希伟,丁宏军 郭铁南。费春祥,张德成,郭树林。张学军,李丁。李宁.孙宇,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4717.1984,GB、4717。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