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印发实施 龙岩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局机关各科室 局属各单位,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龙岩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龙岩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规定.试行,本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并于2018年4月18日至2018年4月26日在我局官网公示无异议。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 龙岩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规定,试行 龙岩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5月3日.龙岩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规定、试行。第一条、为加强中心城区城乡规划管理.保证城乡规划的依法实施 进一步规范龙岩市中心城区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办法.福建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是指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及其附件 附图。以及相关的政策,规范 批复为依据,对已竣工的建设工程进行规划条件的核实和确认,第三条.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分为建筑工程,公用管线工程。交通工程三种类型.本规定适用于龙岩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经规划审批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各类建设工程项目.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历史文化街区的整治保护工程,城市雕塑和广告的竣工验收不适用本规定.第四条、申请规划条件核实应当具备的条件.一,建设项目单体验线合格。二 已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 附件许可的内容建设竣工、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和道路,绿地等室外工程已同步实施完善 外墙脚手架已落架。三,规划用地红线内应拆除的建 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均已按要求拆除。场地已清理完毕 第五条、建设工程完成并具备规划核实条件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 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进行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应提交的主要材料包括.一,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申请报告,附申请表,二 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 含承诺书 地下管线 绿化面积及绿地率计算图表等内容.体现规划审批和竣工后主要指标特别是计容建筑面积指标对照表,三.建设工程竣工图、纸质版和电子版、第六条,建筑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测绘成果须经单位盖章、注册测绘师签字 加盖执业印章 并满足龙岩市规划信息系统标准格式要求.建筑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相关审批文件。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 内容.相关批复文件 临时建设审批情况,二.技术经济指标对照表,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的规划用地面积、总计容建筑面积及分项的不同功能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底层架空休憩,绿化建筑面积及地下室建筑面积等 容积率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绿地率 停车位个数等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的规划审批和竣工实测数据的对比差异数值 三,竣工实测总平面图、附单独的地形图、道路实测图.绿化实测计算图,停车位实测图,包括用地边界及坐标。建筑物平面位置及尺寸。建筑退让红线距离、建筑间距.地下室边界轮廓线、场地竖向标高 出入口位置,地下车库出入口及起坡点位置。道路绿化布置,停车位位置等内容。四。实测建筑分层平面图。包括各分层平面图的内部功能布局 尺寸.面积等内容。五.建筑立面剖面实测图,含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层高,檐口出挑宽度 室内外地坪标高等 六、建筑物彩色照片,七.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设备用房 管理用房以及其它公共配套设施的实测情况、第七条 道路,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道路、管线工程实施范围。二。道路。含桥梁,地道,隧道等、平面布置。坐标 标高.包括中心线坐标、竖向控制节点标高.三,管线、含架空线,涵.渠 沟等,性质,平面布置.中心线坐标,尺寸。埋深。竖向转折点.控制点标高、交叉点标高 管线综合道路横断面 检查井 四,道路附属设施,含天桥.地道等、的位置 尺寸、五。桥梁,地道,架空管线等净空高度,第八条。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的内容如下 一。总平面布置、包括用地边界及坐标,建筑工程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平面位置及平面尺寸,场地内构筑物位置及平面尺寸,建筑退线距离.道路,机动车停车位置.机动车出入口,地下车库出入口位置等内容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 二.项目技术经济指标,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含不同功能计容建筑面积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 机动车位个数等主要指标数值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和要求、三,建筑各层平面功能性质,布局 层高.建筑层数。立面效果等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和要求,四,配套工程,包括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开闭所.消控室等设备用房。停车场。库。消防车道等、第九条,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建设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建设单位。个人,必须向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竣工规划条件核实申请、须纳入办公OA系统加强监督管理。并提交规划条件核实所需材料,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后,对报送资料不齐全的。应当在收到报送资料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有关资料 对不符合本规定第四条核实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报送材料齐全且符合核实条件的,规划核实申请均要进入办公OA系统并经批示后方可办理 自批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市执法局。市国土局,及相关科室技术人员到现场联合踏勘、经现场踏勘符合规划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规划核实公示.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五个工作日内提出整改意见 并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行政处罚,再由建设单位.个人.整改完成提出申请复核,应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规划核实公示。三,竣工规划核实公示的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权益人提出异议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答复和合理解决 公示期满相关权益人无异议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项目的初、核、审意见 由建设单位将规划核实的申报材料报送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审核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第十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指定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及时将建设工程的规划测绘成果、统一坐标和高程的地形图、地下管线等测量资料、经保密处理后负责录入城市地形图数据库进行动态更新。第十一条、规划条件核实应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应的用地范围一次性完成 如确有理由需要分期核实。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按程序办理.分期核实的项目.对最后一期进行规划核实时。应当对项目分期指标数据进行汇总审核.严格把关 对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内容建设的情形依法处置后方可予以办理规划核实。第十二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进行规划条件核实时,建设工程实测符合应当。福建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第一百八十六至一百九十条允许误差范围内。认定为符合规划审批要求,实测允许误差指施工合理误差和测量精度误差造成的建设工程竣工实测数据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合理误差最高限。第十三条,计容建筑面积实测允许误差按下表规定执行.竣工实测允许增。减.容建筑面积表.注。1、上表应分段累进计算,最终结果不得超过 500,平方米.2、工业 仓储物流项目计容建筑面积为上、下限、其他项目为上限.3。工业.仓储物流项目实测增容、减容建筑面积、m.均不应大于上表指标范围 其他建设项目实测增容建筑面积、m 不应大于上表指标范围.第十四条,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线允许误差、一 建设项目实测建筑高度大于规划许可要求的.不应大于.0,5.米。实测建筑层高与规划许可要求的差异,大于或小于.不应超过、0。05,米、否则责令整改,二,在满足日照要求的前提下,建设项目实测建筑退线距离,建筑间距小于规划许可不应超过,0、2.米,不满足日照要求的 应责令建设单位整改 三,建设项目内所有建,构筑物不得超出用地红线范围.围墙.门卫房,挡土墙及护坡 地下室等后退用地红线的实测退线距离小于规划许可,0 2.米以上的、应责令建设单位整改,第十五条,建,构、筑物的立面造型,色彩,风貌的核实,一.建筑主体色调、风格未改变 对空间环境和城市景观影响较小的.可予通过规划条件核实。二、实测建筑的基本色与许可颜色一致 存在色差较大。但尚可采取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应责令整改并依法按改变色彩面积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罚后.可予通过规划条件核实。实测建筑的基本色与许可颜色不一致。但基本符合片区色彩总体控制原则或城市设计等要求 按改变色彩面积建设工程造价的10。处罚依法处罚后 予以通过规划条件核实 三,实测建筑的基本色与许可颜色不一致,且不符合片区色彩总体控制原则或城市设计等要求的、不予通过规划条件核实 应责令建设单位整改到位,第十六条,建设项目配套工程核实。一、绿地率核实.建设项目实测绿地率未达到规划审批要求的,建设单位应自行整改、经整改符合规划要求 予以规划核实,经整改仍无法满足规划条件要求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发函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二 夜景工程核实,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对夜景工程建设是否与方案设计符合,三、停车位核实 停车位数量未达到规划要求的,建设单位须自行整改补齐 停车位数量不变但位置改变的、应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无异议并出具承诺后予以规划核实、地下车库出入口不得设置停车位或堵塞通道,必须保持交通畅通,地下室电梯,楼梯间出入口应当留出不小于1、5米宽的交通过道.四,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 公厕.垃圾转运站,配电房。开闭所 电信机房及值班门卫用房的位置.面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变更,调整的,须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一年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设计方案调整并取得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同意调整设计方案的批复文件.擅自改建、增建等违法行为将严格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五、项目配建的各类用房建成后须全部无偿移交给有关单位,位置改变或建筑面积小于规划要求数值的,建设单位须自行整改。第十七条。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办理行政处罚的办案时间。步骤。顺序、方式等要素应符合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本规定所指的中心城区.是指经福建省人民政府2012年12月批复的龙岩中心城区,除古蛟新城以外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永定城区待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成果经省政府批复后再纳入.各县、市,和永定区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九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