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加强重大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意见浙水治、2017 4号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 水务.局 厅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质量是水利工程的生命、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部署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要求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历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 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始终将工程质量作为重中之重狠抓落实.201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五水共治、重大决策部署以来、我省在加快推进水利建设的同时.稳步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连续多年在水利部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中位列前茅,并涌现出了曹娥江大闸 杭州三堡排涝等一大批优质工程 水利工程在应对历次洪水 台风和高温干旱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保障了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粮食安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当前水利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新形势下,全省正在奋力推进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但水利工程建设中仍不时出现质量问题。历次的稽察.检查和 千人万项 服务发现还存在对工程质量重视不够。前期工作深度不足、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为着力打造优质精品工程.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确保经得起历史检验 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 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经研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一 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项目法人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主体.要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控制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技术标准、精细化设计 提供真实可靠,满足深度要求的勘察设计成果。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工程合同施工,严格工序管理,认真开展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有关规定 切实发挥质量控制作用。以姚江上游西排工程为试点、加快建立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平台,实现在建项目管理阳光化 规范化,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广应用全过程管理平台,实时监控建设项目、有效遏制和减少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牵头处室,建设处 二。切实保障可行性研究阶段成果质量 项目法人对前期工作质量负总责,要增强担当意识,根据当地水情和实际需求 在工程建设方案策划 导向上统筹好各方利益。集约节约用地,减少移民数量,控制投资规模 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改进审查方式、按专业分组开展审查,并组织专家现场踏勘 充分听取各相关方意见建议。重点审核项目合规性 可行性。建设标准。任务规模 投资效益等、从严做好审查工作,对有重大设计缺陷的一律不予通过审查.开展前期成果质量综合评价、定期在全省通报。牵头处室、计划处、三,严格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把关 进一步强化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 重点是地质,结构,水文等专业.充分依托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组建初步设计审查专家库.制定专家入库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完善专家考核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 不断强化专家审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探索开展建设项目设计质量专家年度评估工作、定期通报评估结果,增强勘测设计单位的行业自律。切实提高其质量意识 牵头处室,建设处。四,加强勘测设计单位内部质量管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划要求,传承发扬 工匠精神 精心设计,提倡节约 鼓励技术创新,从源头上保障设计工作质量 完善质量内控体系、严格校审流程,加强成果审核,落实质量奖惩措施.对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要严肃追究项目经理,设计人、校核人、审查人,核定人的责任,规范实名签认.凡提交行业审查和施工的各类报告 图件。均严格要求手签.加强工程现场勘测,关注工程布置及勘测现场的动态变化.合理扩大勘测范围和深度、确保成果质量 强化现场设代人员配备,加强与参建各方的信息沟通,动态处理现场变化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提高设计人员责任心 鼓励年轻技术人员多下工地现场.通过导师带徒弟等方式加快技术人才培养.强化资信管理。杜绝资质出借,挂靠、严禁成果应用造假.牵头单位,计划处、五,督促规范组建项目法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规范组建项目法人 指导建设单位落实质量管理制度 项目法人要加强自身建设。强化人员配备.完善内部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细化质量保证合同条款,保障合理设计周期和基础资料质量.加强对关键岗位到岗.履职情况等合同履约的监督检查,杜绝人为降低工程质量。定期开展宣贯培训.切实提高全员质量责任意识.牵头处室。建设处,六,质量监督突击检查常态化、改进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查方式.除确需对接的常规工作外,原则上采取突击检查方式,现场随机确定检测部位。内容 切实提高质量监督效果,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行政执法、加大对建设质量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 牵头单位。质监中心.七,加大查处和稽察整改力度.各地要严格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发现的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进一步加大稽察整改力度、将整改落实情况与考核挂钩.并定期进行通报,开展合同履约大检查.规范参建各方行为,牵头处室,建设处 八,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地要充实监督人员 保障工作经费 确保政府质量监督能满足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 牵头处室 建设处、九、加强质量检测和评定管理、质量检测单位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接业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准确 及时提交检测报告,建立不合格台账、及时报告检测不合格项,牵头单位.质监中心 本文件自2017年11月25日起施行、浙江省水利厅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