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运河宿迁港集装箱运输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支持运河宿迁港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2月6日,关于支持运河宿迁港集装箱运输发展的若干政策运河宿迁港位于宿城区.拥有2个集装箱泊位,设计年吞吐能力7万标箱.为加快发展水运集装箱运输业务.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支持运河宿迁港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核心引擎作用、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十三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宿政办发.2017。136号,等有关精神、按照降低费用 改善服务,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促进发展的要求.特制定如下政策。一。积极培育水运集装箱航线为支持运河宿迁港集装箱航线运营,对在运河宿迁港运行的集装箱航线实施资金扶持、对稳定运营1年以上、且平均每周不少于2个航次.1个航次包括、一来一回,两个航程。的集装箱航线每年给予100万元补贴。对从运河宿迁港始发,直达沿江沿海港口。且稳定运营1年以上、平均每周不少于2个航次.1个航次包括,一来一回、两个航程 的快线航线。每年给予200万元补贴 二 大力引导集装箱货源集聚 一、货运代理企业补贴,对在宿迁注册的货运代理,物流,公司.揽取货物后利用运河宿迁港进行集装箱装卸运输。进行阶梯式补贴。每年通过运河宿迁港运输的集装箱量在500标箱以上.1000标箱 含,以下的.每个标箱补贴20元 每年通过运河宿迁港运输的集装箱量在1000标箱以上。3000标箱、含。以下的,每个标箱补贴30元、每年通过运河宿迁港运输的集装箱量在3000标箱以上、5000标箱,含。以下的.每个标箱补贴40元,每年通过运河宿迁港运输的集装箱量在5000标箱以上的 每个标箱补贴60元 二.货主企业补贴、鼓励生产企业、散改集.陆改水 加大力度引导腹地地区的生产,贸易企业通过运河宿迁港运输集装箱。对生产.贸易企业选择直接从运河宿迁港运输集装箱。不通过货代.享受与货代企业同样的补贴政策.三、建立水运集装箱运输绿色通道全市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进出运河宿迁港的集卡车辆.集装箱运输船舶要简化有关手续。减免费用,在车辆通行,船舶过闸等方面优先放行,做好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提高水运集装箱运输效率、市口岸 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部门要进一步简政放权 服务企业。加快货物通关。船舶查验等工作效率。为运河宿迁港集装箱运输提供便利条件,四 加大对集装箱物流宣传推介市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相关港口企业要加大对运河宿迁港集装箱扶持政策和运输方式的宣传推介,引导工业.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等企业利用好优惠政策、集聚腹地集装箱货源,促进企业利用水运降低物流成本、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宿迁水运和港口优势 形成发展运河宿迁港集装箱运输的良好氛围。五 上述补贴资金由宿城区财政先行审核兑付.市财政按照区财政兑付总额给予补助.市财政补助上限为500万元,年,六、本政策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