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16.16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 国发、2012,64号,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0号 加快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公众出行.城市发展以及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建设苏北重要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以 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 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民生优先 规划引领。绿色发展,的总体原则 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将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 坚持方便群众 综合衔接 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发展原则.在规划布局 设施建设 技术装备、运营服务等方面落实保障措施。创新体制机制 切实做到规划优先 资金投入优先.土地划拨优先,路权保障优先.财税扶持优先 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新格局 二,发展目标至2020年.通过提高运输保障能力、提升服务品质,增强公共交通竞争力和吸引力.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构建安全可靠 经济适用、便捷高效,舒适文明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具体如下 1、增强城市公共交通吸引力.扩大公共交通服务覆盖范围 市区应构建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常规公交协调发展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 各县应构建以常规公交为主的覆盖城乡的一体化公共交通服务网络.到2020年。编制完成市区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启动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市区建成以中运量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 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为补充的城市综合公共交通体系 各项运营指标全面提升。万人公交车辆标台数达到16标台。首末站发车准点率达到98。以上 高峰时段公交车辆运营平均速度保持在20公里,小时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实现.500米公共交通站点全覆盖。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 60.车均场站面积.180.平方米.标台 创建。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 到2020年,各县万人公交车辆标台数达到11标台。首末站发车准点率达到98。以上 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18,500米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达到95。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50、车均场站面积,180,平方米 标台,2.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提高道路资源利用效率,积极落实公交路权优先 加快公交专用道网络建设、到2020年,市区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95,常规公交每百标台拥有公交专用道长度不低于4公里,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设置率达到20 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率达到26,到2020年,各县城市公共汽车进场率达到95.首末站发车准点率,98,3.加快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设,构建功能完善的信息智能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有轨电车。常规公交 出租汽车等GPS监控系统。实现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全覆盖 并接入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平台,实现交通。一卡通.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上的全覆盖,积极拓展市民卡 金融IC卡等多功能卡以及支付宝。微信,NFC等无卡支付方式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应用 市区到2018年,各县到2020年,建成城市公共交通智能调度中心和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查询系统.推进常规公交电子站牌建设 4,贯彻节能减排发展理念、实现公共交通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进一步推广绿色低碳交通运输装备,2016年全面淘汰黄标公交车.至2020年 城市公共汽车节能环保车辆.包括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超过55 出租汽车节能环保车辆比例达80,以上、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 加强充电站.充电桩.加气站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充电.加气需求、二。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引导和调控能力各县要结合实际、科学编制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切实发挥公共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应明确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充分考虑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群众出行需要.统筹城市空间布局 城市功能布局 功能分区,土地利用和交通需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要协调道路网络、城市用地和综合交通的关系 科学规划站场和线网布局、优化重要交通节点设置和换乘衔接.明确专用道和设施用地控制要求。合理确定各种公共交通方式的功能分工.加强与个体机动化交通以及步行。自行车出行的协调。促进城市内外交通便利衔接和城乡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 市区要结合城市发展及区划调整,2016年底前完成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2016、2030 修编工作,各县也要按照,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导则、要求、在2017年6月份完成城区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和修订完善工作,按规定程序通过审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规划修编程序,禁止随意修改和变更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原则上每5年进行一次修编.并在修编前开展居民出行调查.规划编制和居民出行调查所需经费应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根据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制订行动计划、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实施过程的监督、确保规划执行到位 规划,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完善和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对城市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估,明确公共交通设施配建和改善措施.将交通影响评价的结论作为详细规划编制和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市规划局、交通运输局要定期对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规划得到有效落实 三,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大力发展常规公交网络系统.优化整合市区公交线网结构,强化轨道交通,常规公交.出租汽车 公共自行车.农村客运、镇村公交等交通出行方式的有效衔接 逐步提升公共交通吸引力 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常规公交承担着城市公共客运的主要任务,要及时新辟,优化 调整公交线路。增加公共交通运力 延长服务时间,加密公交运营班次。扩大站点覆盖面,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提升市民的幸福生活指数 积极推进镇村公交发展,促进镇村公交 农村客运与城市公共交通的良好接驳换乘、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增加旅游公交线路、促进我市旅游业的发展.二,积极发展大容量公共交通,加快建设与城市发展相协调的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统.结合高铁建设的快速发展、有序推进轨道交通系统建设、严格落实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与运营的衔接机制.加强轨道交通与常规公交等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完善换乘设施.努力提高出行快捷性,三,加快公共交通场站设施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适度超前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公共交通枢纽及换乘场站等城市公交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 使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加快综合客运枢纽,公交换乘枢纽.调度中心。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港湾式停靠站,加气 油.站和充 换,电站等设施建设 提高常规公交的进场率、推进步行道.自行车道,公共停车场、出租汽车停靠点,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制订.完善公共交通场站设施配套建设管理政策。新建。改建 扩建居民小区,开发区、商业区 城市道路和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要严格落实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未按照规划条件和规划许可落实公共交通配套设施的建设项目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核实手续,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备案,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应移交公交站场管理部门或公交企业使用,相关部门应适时组织开行城市公交运营线路、已投入使用的公交场站等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四,保障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将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功能 规模和布局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明确。对规划确定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不得占用或改变用途 建立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优先保障制度。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切实保障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需要.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当优先安排划拨供地、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监管、对既有公共交通设施用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确保使用权稳定。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被挪用的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审批手续 并依法进行查处,由政府收回.后重新供应或者重新划拨土地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五.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新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在保障公益性用地的基础上,对地上、地下空间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对现有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支持原土地使用者在符合规划且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申请提高容积率.进行立体开发,公共交通用地的土地综合开发所得收益。应全部用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公共交通运营亏损。四。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 一 加强公交专用道网络建设.市区要把公交专用道路建设作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重点 组织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等部门科学编制公交专用道网络专项规划。在满足公交专用道设置条件的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设置高峰时段或全天候专用道 路口公交专用道、逆向公交专用道等。加快推进在城市核心区建立完善的公交专用道网络系统 提高公交运营效率。缓解交通拥堵,推进城市建成区路段平均每车道断面流量大于500辆,高峰小时或单向公交客运量大于4000人次、高峰小时的城市主干道和次干道设置双向公交专用道并形成网络,二 加快公交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建设、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要组织编制交叉口公共交通优先的实施方案、渠化路口标线。优化交通信号控制。扩大城市公共交通信号优先范围,通过设置公交专用信号灯和信号相位、以及应用、相位插入,红灯早断、绿灯延时,等公交优先信号控制方式,给予公交车辆通行优先级 构建公交车辆优先通行网络,切实提高公共交通行车速度和准点率 三,严格监管公交专用道 加大保障公共交通优先通行交通管理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力度.集约利用城市道路资源 允许机场专线车辆 校车、通勤班车使用公交专用道,并兼顾城市应急通道使用.道路建设部门要在公交专用道设置准确.清晰的标志 标线 公安部门要充分利用固定式和移动式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强对公交专用道的监控。严格查处占用公交专用道 违法占道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公交车辆通行安全和通行效率、五。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一.完善公共交通网络 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设置 进一步提高线网密度。站点覆盖率,准点率和运行速度、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全覆盖。不断提升公交通达深度和通达密度 改善公共交通通达性和便捷性.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 推进公交线路向郊区延伸,城市新区.开发区。园区等新型组团区域因地制宜发展社区公交。支线小公交 构筑微循环公交系统。增强公交服务的能力,注重常规公交与快速公交的均衡化发展.合理进行资源配置,完善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积极发展公共自行车,解决公众出行 最后一公里,需求.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各地,各部门要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力度,大力发展纯电动公交车辆,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要全部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积极探索不同充电技术路线和新型商业模式、推动纯电动公交车在公共交通领域的规模化 商业化运营,加大公交运力投放力度,加快老旧车辆更新,努力提高空调车和低地板无障碍公交车比例,保障公共交通运营设备的更新和维护,提升公共交通运输保障能力、三,推进智能公交系统建设 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公交线网优化 运营调度。服务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加快建设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 安全监控系统.运营服务监督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加快卫星定位、IC卡,视频监控等车载终端设备安装,实现交通,一卡通.城市间互联互通,覆盖城市公共交通,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提高服务效率,四 建立科学的票制票价体系。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定价,调价机制 结合市区发展实际,按照基于成本定价的原则、科学制订,社会可承受,财政可承担,企业可承载。的城市公共交通多层次 差别化的票价体系 逐步推广多种票制票价,鼓励不同方式的换乘组合、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引导居民更多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与企业运营成本和政府补贴的联动机制,保障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正常运营,六.规范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管理 一 建设公共交通安全应急体系。加强公共交通安全监管、完善安全标准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制定应急预案、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作为安全责任主体。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规范 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实施车辆维修和报废制度。增强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二 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服务监管,制订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规范和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建立公众评价。专家咨询和乘客委员会监督等工作机制.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服务质量评价和监督.并将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作为企业绩效评价。财政补贴补偿资金发放.线路资源配置 经营许可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三、增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劳动保护、逐步将公交驾驶员培训纳入职业教育体系,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劳动用工指导.促进公交企业与驾驶员依法建立和规范劳动关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劳动力市场价格相适应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提高公交企业职工收入和社会保障水平,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稳定公交企业职工平均收入水平,加强公交企业工会建设.关心公交职工生活。改善工作条件,落实有关劳动保护政策,四。深化公交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城市公交行业文化建设,积极培育公共交通服务品牌.文明示范线路。服务标兵、转变行业作风,主动倾听社会各界意见 积极响应热点难点问题,建设公交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热线.创新公交服务模式.加大对公交优先,行业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倡导全社会认同公交优先,践行公交优先、七,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全市城市客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研究制定全市城市公共交通规划 工作方案,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区,发展情况,并向市政府报告、各县 区.政府是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责任主体,研究编制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制订年度行动计划 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协调,解决推进公交优先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二,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市财政.各县 区、政府要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确保公共交通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 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投入,城市公共事业附加费 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出让收入等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部分 要重点用于城市公共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建设.大力扶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三、落实支持政策 落实对城市轨道交通。新能源公交车等运营企业用电电价的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城市公交站场的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公共交通免征新购置车辆购置税。减免车船税以及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新能源公交汽车运营购置运营等扶持政策、对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由政府征收的相关配套费用 应给予适度减免、加大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融资授信支持,鼓励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 拓展与主业相关的经营业务或通过战略投资,信托投资。股权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风险、四、完善补贴机制.对公交企业成本和费用每年由市政府委托审计部门进行审计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政府对公交补贴补偿的重要依据,完善公共交通补贴补偿机制、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实行低票价.减免票,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地方政府应定期足额补偿,对企业在开辟新线、经营冷僻线路等方面的投入、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补贴补偿资金按季度预拨,年度最终补贴补偿金额按照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金额进行清算,五.加强督查评估评价。制订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督查评估评价指标体系 将公交优先发展工作、特别是公共交通分担率。公交车辆万人标台数.公交进场率 公交专用道和公共交通财政投入等指标纳入重点评估 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对各县.区 定期督查评估评价.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年度报告制度.每年1月25日前。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汇报本地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情况 淮安市人民政府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