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的通知淮政办发,2017。8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6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安置房,政府建设用于产权调换或出让土地中政府回购开发商开发的房屋。不包括保障房,建设行为.建立健全房屋征收安置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止新建安置房出现已交房入住但未办证的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置房建设用地计划管理.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加强安置房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规定,对没有纳入安置房建设用地计划和取得土地出让手续的、不得违法用于建设安置房,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有安置房建设内容的地块。土地出让时在出让合同中明确安置房开工建设时序,确保优先建设到位,二、加强安置房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严格审批程序、安置房建设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合同管理,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安全生产及竣工备案等制度、确保前期手续齐全.后期依法建设,安置房交付使用前,工程项目须通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消防、建设、国土、规划、人防等行政职能部门的竣工验收。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各审批部门应建立安置房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主动服务、缩短审批时限.以减少开发建设周期,三。拓宽筹资融资渠道.强化资金监管 安置房建设单位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障安置房建设顺利推进 要结合安置房开发建设工程计划的建设要求,充分考虑安置房项目建设成本,建设周期,积极探索安置房建设融资新思路 多渠道吸纳建设资金.安置房建设资金必须在开工前筹措到位,项目资本金不到位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安置房建设资金按.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建设项目、同时切实加大资金监管力度 确保安置房建设工程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四,建立安置房建设督查考核机制.狠抓推进落实,建立督查机制。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 定期督查推进安置房项目建设进度 及时研究解决安置房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各县区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安置房纪检监察巡查.对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预定建设任务的 由纪检监察部门约谈相关责任部门、责令限期完成。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对不能完成安置房建设目标任务的,要进行问责.对推进得力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未能按时序进度完成的项目。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建设进度。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