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的通知淮政办发,2017。8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 关于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的通知,印发给你们 希认真贯彻执行.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6日、关于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安置房.政府建设用于产权调换或出让土地中政府回购开发商开发的房屋,不包括保障房.建设行为,建立健全房屋征收安置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止新建安置房出现已交房入住但未办证的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置房建设用地计划管理、规范土地出让行为。加强安置房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规定 对没有纳入安置房建设用地计划和取得土地出让手续的,不得违法用于建设安置房。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有安置房建设内容的地块。土地出让时在出让合同中明确安置房开工建设时序,确保优先建设到位、二、加强安置房建设项目审批监管.严格审批程序 安置房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 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合同管理 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安全生产及竣工备案等制度 确保前期手续齐全,后期依法建设,安置房交付使用前、工程项目须通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消防、建设。国土,规划、人防等行政职能部门的竣工验收。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各审批部门应建立安置房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主动服务 缩短审批时限.以减少开发建设周期 三,拓宽筹资融资渠道,强化资金监管,安置房建设单位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障安置房建设顺利推进、要结合安置房开发建设工程计划的建设要求 充分考虑安置房项目建设成本。建设周期 积极探索安置房建设融资新思路。多渠道吸纳建设资金。安置房建设资金必须在开工前筹措到位,项目资本金不到位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安置房建设资金按,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建设项目。同时切实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安置房建设工程资金规范 高效。安全使用,四,建立安置房建设督查考核机制.狠抓推进落实,建立督查机制,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督查推进安置房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安置房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各县区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安置房纪检监察巡查、对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预定建设任务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约谈相关责任部门 责令限期完成,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对不能完成安置房建设目标任务的 要进行问责.对推进得力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未能按时序进度完成的项目,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建设进度,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