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的通知淮政办发,2017、8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6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安置房.政府建设用于产权调换或出让土地中政府回购开发商开发的房屋,不包括保障房,建设行为,建立健全房屋征收安置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防止新建安置房出现已交房入住但未办证的问题,现就进一步规范安置房建设通知如下、一 强化安置房建设用地计划管理 规范土地出让行为 加强安置房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规定。对没有纳入安置房建设用地计划和取得土地出让手续的.不得违法用于建设安置房、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有安置房建设内容的地块 土地出让时在出让合同中明确安置房开工建设时序.确保优先建设到位、二,加强安置房建设项目审批监管 严格审批程序,安置房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和规定 严格执行审批手续。合同管理,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安全生产及竣工备案等制度.确保前期手续齐全、后期依法建设 安置房交付使用前。工程项目须通过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消防.建设,国土 规划 人防等行政职能部门的竣工验收.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各审批部门应建立安置房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主动服务、缩短审批时限、以减少开发建设周期。三,拓宽筹资融资渠道,强化资金监管,安置房建设单位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保障安置房建设顺利推进.要结合安置房开发建设工程计划的建设要求 充分考虑安置房项目建设成本.建设周期.积极探索安置房建设融资新思路 多渠道吸纳建设资金.安置房建设资金必须在开工前筹措到位 项目资本金不到位的 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建设 安置房建设资金按.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建设项目.同时切实加大资金监管力度,确保安置房建设工程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四,建立安置房建设督查考核机制。狠抓推进落实,建立督查机制、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督查推进安置房项目建设进度。及时研究解决安置房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各县区监察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安置房纪检监察巡查,对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预定建设任务的,由纪检监察部门约谈相关责任部门、责令限期完成,进一步加大考核力度.对不能完成安置房建设目标任务的。要进行问责。对推进得力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未能按时序进度完成的项目、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建设进度,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