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16 5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政府主导 落实保障措施、各县。市 区 人民政府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 龙岩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并将其纳入2017年政府工作目标考核,明确责任,强化保障 强力推进,要牵头安排部署,解决、四大瓶颈、人员.装备、站地.经费。落实、五有标准,有人员,有制度,有器材。有战斗力,有记录 要明确责任目标、分类细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逐项明确建队标准,装备配备。人员配备.执勤管理和岗位职责等内容.要加强经费保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区主责、的总体原则.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所需经费由单位自行承担。乡镇 街道.社区,村居.微型站建设由乡镇.街道。给予财政补贴、要健全完善消防工作专项经费管理,确保各项建设经费落实到位。二。严格建设标准,创新管理模式.微型消防站建设应立足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执行公安部消防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建设标准,并于今年8月30日前保质保量完成各自的建设任务,具体任务详见附表.要不断创新管理模式 市消防支队应充分利用微信公众服务号 研发、龙岩市微型消防站智能管理平台 结合云监控系统。对微型消防站实行全方位的管理,调度。考评。要强化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同时要明确重点单位微型站建设管理主体责任、逐步完善微型消防站队伍管理,防火巡查 岗位培训,执勤联守。考核评价等体制机制.提高微型消防站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逐步落实微型消防站人员的高危补贴。合理确定相应的工资标准等福利待遇,并为微型消防站人员购买必要的人身意外商业保险。三.精心谋划组织。确保运营成效。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辖区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始终把运行效果摆在建设的首要位置.市消防支队应成立专门检查组不定期、不间断的对全市微型站建设 运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全面掌握建站情况、完善微型消防站运行管理机制,要按照,普遍训.重点训,联勤联训.原则、采取集中培训。召开会议等形式.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街道、社区负责人,志愿者和微型消防站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意识,使其掌握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 防火巡查等基本知识 要将微型站纳入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强化联合演练和实战调度、定期组织开展交流学习,检查指导等活动.积极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督促其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 落实各项应急救援准备 实现统一调度指挥.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要充分发挥微型消防站前沿阵地作用、组织队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预防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切实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应在今年9月5日前将本辖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完成情况上报市消防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王幸福。联系电话 2968853.附件 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任务表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