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粤府办 2017 28号、文件要求。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企业发展,加强我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18 2020、等有关文件,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市产业基地.是指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 较好的产业基础,技术先进成熟。研发创新能力强 产业关联度大,注重人才培养培训 能够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的装配式建筑相关单位、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产业基地的申报 评审.认定,发布和监督管理等,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市产业基地的统筹管理工作,由其自行或者委托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基地认定的具体评审工作。鼓励市产业基地与辖区主管部门开展合作与交流、为辖区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提供协助和相关服务。第五条 将装配式建筑产业列入先进制造业的范围。市产业基地可依法享受建筑节能发展资金.绿色金融等相关扶持政策,市主管部门从市产业基地中择优向市科技创新部门推荐申报重点扶持对象 以及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第二章。基地申请、第六条。市产业基地分为以下四类,单位在当次申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类申报.工程应用类,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部品生产类。构件生产,配套产品.装备制造等单位、科研教培类.咨询教培,科研院校等单位,综合产业类、具备工程应用,部品生产,科研教培等其中两项或以上示范条件的单位 第七条。市产业基地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二.在装配式建筑领域具备一定的专业实力、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管理能力 市场信誉良好,技术或产品在行业发展中有一定影响力 三 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管控体系、四 具有装配式建筑项目实践经验、且参与项目具有示范作用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类市产业基地应符合市主管部门每年度发布的市产业基地申报通知中要求其应当具备的资格和业绩条件.第八条 市产业基地实行自愿申报原则,市主管部门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市产业基地评审认定工作。具体时间以及要求以当年通知为准,第九条、申请市产业基地的企业向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市产业基地申报表、二 市产业基地可行性研究报告、三、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或资格证明,科技成果 专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要求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评审认定.第十条 市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 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并出具评审意见,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第十一条、市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单位类型 从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一般由五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审专家组选出一名组长.负责主持评审工作.评审专家应客观,公正 遵循回避原则,并对评审结果负责。第十二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一,市产业基地的基础条件 二.人才 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实力,三 实际应用业绩 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目标。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五、其他应评审的内容 第十三条、市主管部门对评审符合条件的基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认定和公布,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认定.第十四条,已评定为国家.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单位可以直接认定为市产业基地,并遵循本办法原则 接受市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市产业基地应在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及保障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规划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第十六条。市产业基地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向市主管部门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计划完成情况,统计报表等材料 并确保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第十七条。市产业基地应加强经验交流与宣传推广、积极协助行业内相关单位参观学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十八条 市主管部门负责市产业基地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基地工作任务 计划完成情况,工作成果等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第十九条,对未完成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的市产业基地。由市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不能达到要求的.由市主管部门撤销其市产业基地的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第二十条,市产业基地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以按照当年度市产业基地申报通知的相关要求重新申报.第二十一条 市产业基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终止其资格 一。自愿申请退出的、二、有效期满后不再重新申报的 三,主营业务发生变更,不开展装配式建筑领域相关业务工作的 第二十二条.市产业基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撤销其资格并予以通报,一。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市产业基地资格的 二、发生相关较大质量安全事故 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的。三.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第五章.附 则。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