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and,acceptance,of.battery electric、equipment.installation engineeringGB,50172。2012主编部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2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41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72、2012.自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 第3.0、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 92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 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印发、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 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6章和2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镉镍碱性蓄电池组.质量验收等.与原规范相比较,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由电压为24V及以上 容量为30A h及以上的固定型铅酸蓄电池组。改为电压为12V及以上,容量为25A,h及以上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2.增加了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两个章节,3、删除了原规范第二章防酸式铅酸蓄电池的相关内容、增加了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内容,4、删除了原规范第四章 端电池切换器,5、删除了原规范附录一.铅酸蓄电池用材质及电解液标准、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建议寄送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建设中路356号 邮政编码,412000,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湖南省火电建设公司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参编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东省输变电工程公司.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华能质量监督中心站.主要起草人 雷鸿飞,龙庆芝 荆津,何冠恒 田晓,李涟 刘光武、陈桂英,主要审查人 陈发宇。许建军,郑少鹏。范辉、汪毅。鲜杏,梁汉城,王玉明、王兴军,刘军。周永利.周卫新.曾跃沫,修杰,陈志刚.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