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市政工程管线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市政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 协调市政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市政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联系,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工程管线的规划管理活动.第三条,市政工程管线主要包括.供水、排水,排污。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燃气、供热等。第四条 市政工程管线应结合城市的发展合理布置。充分利用城市地上 地下空间。市政工程管线应与城市道路交通,城市居住区.城市环境,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电信工程 防洪工程,人防工程等专业规划相协调,第五条.市政工程管线在工程管线正常运行、检修和合理占用土地的情况下,使线路短捷。第六条.应充分利用现状市政工程管线 当现状工程管线不能满足需要时 经综合经济 技术比较后,可废弃或抽换 第七条、市政工程管线在设置时。应减少管线在道路叉口处交叉。当工程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宣按下列规定处理,1 压力管线让重力自流管线,2、可弯曲管线让不易弯曲管线。3、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4,小管径管线让大管径管线,第八条。市政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设置位置,应布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面,电信电缆.给水输水.燃气输气。污雨水排水等市政工程管线可布置在非机动车道或机动车道下面、第九条。市政工程管线在道路下面的位置宜相对固定.从道路红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埋设深度等确定、分支线少 埋设深,检修周期短和可燃。易燃和损坏时对建筑物基础安全有影响的工程管线应远离建筑物。布置次序宜为。电力电缆 电信电缆,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干线。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排水、污水排水.第十条、市政工程管线在庭院内建筑线向外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应根据工程管线的性质和埋设深度确定 其布置次序宜为、电力、电信、污水排水。燃气.给水、热力,当燃气管线可在建筑物两侧中任一侧引入均满足要求时,燃气管线应布置在管线较少的一侧,第十一条,沿城市道路规划的市政工程管线应与道路中心线平行、其主干线应靠近分支管线多的一侧,工程管线不易从道路一侧转到另一侧.道路红线宽度超过30m的城市干道宜两侧布置给水配水管线和燃气配气管线,道路红线宽度超过50m的城市干道应在道路两侧布置排水管线 第十二条、各种市政工程管线不应在垂直方向上重叠直埋敷设。第十三条。沿铁路.公路敷设的市政工程管线应与铁路、公路线路平行.当工程管线与铁路 公路交叉时宜采用垂直交叉方式布置、受条件限制。可倾斜交叉布置.其最小交叉交易大于30度、第十四条 当市政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电力管线、热力管线,燃气管线,给水管线 雨水排水管线,污水排水管线 第十五条,当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市政工程管线宜采用综合管沟集中敷设.1。交通运输繁忙或工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动车道.城市主干道以及配合兴建地下铁道,立体交叉等工程地段,2、不宜开挖路面的路段.3.广场或主要道路的交叉处。4、需同时敷设两种以上工程管线及多回路电缆的道路,5,道路与铁路或河流的交叉处。6,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坦敷设多种管线的路段,第十六条。绦合管沟内衣敷设电信电缆管线,低压配电电缆管线,给水管线、热力管线 污雨水排水管线.第十七条.综合管沟内相互无干扰的工程管线可设置在管沟的同一个小室 相互有干扰的工程管线应分别设在关沟的不同小至、电信电缆管线与高压输电电缆管线必须分开设置。给水管线与排水管线可在综合管沟一侧布置、排水管线应布置在综合管沟的底部、第十八条。市政工程管线干线综合管沟的敷设。应设置在机动车道下面.其覆土深度应根据道路施工。行车荷载和综合管沟的结构强唐以及当地的冰冻深度等因素综合确定。敷设工程管线支线的综合管沟.应设置在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下,其埋设深度应根据综合管沟的结构强度以及当地的冰冻深度等因素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