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多测合一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各项测绘环节.测绘程序,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及工程验收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按照,统一标准 集中服务 降低成本 共享成果.提高效率、的工作思路,根据,中共丹东市委办公室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优化公共行政服务改革方案的通知,丹委办发。2017,43号,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工作目标、多测合一 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规划核实竣工测量 土地勘测.房屋面积测绘等测绘服务.实行、统一测绘.分类报告。一次收费、的工作方式,将测绘成果分别提供给规划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和不动产登记交易机构作为规划竣工核实,用地复核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的依据,通过对多项测绘工作的合并 提升测绘服务效率。减轻项目建设单位负担。方便企业办事.有效缩短竣工验收时间.增强群众和企业对改革的获得感,不断激发企业投资热情和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同时也为丹东测绘与地理信息事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氛围。二,实施范围 振兴区,振安区,元宝区内新建 改建 扩建工程项目.在竣工验收阶段应实行。三测合一.测绘模式、其他地区可参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三、流程及职责分工,1 申请受理,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统一受理窗口,受理实施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测绘委托、统一受理窗口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委托方测绘内容.收费标准和承诺时限等相关内容。2。测绘作业.市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窗口组织各相关测绘机构,建设单位自行委托有资质的测绘机构.成立联合外业测量工作组 联合测量基础地理信息数据 包括控制点.水系.交通 行政区划 植被与土质,地貌及居民地和其他附属设施,按需测量国土、规划和不动产登记交易竣工验收要素.3.成果报送,联合外业测量工作组应在承诺时限内完成测绘任务。分别编制测绘成果 并报送相应的管理部门进行确认。经确认后的成果通过统一受理窗口送达各建设单位.如因自然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或因测绘工作量大 程序较复杂等因素造成测绘机构不能按期完成测绘作业的,测绘机构应及时向联合窗口申请延期 联合窗口核实相关情况后。作出延期确认并告知建设单位和测绘机构。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联合测量 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多测合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建设项目联合测量的具体方式和内容,监督相关测绘单位做好具体实施工作,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及时沟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二,完善工作制度,编制,多测合一、办事须知。包括测绘内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测绘依据.收费标准.承诺时间,工作流程。委托合同范本。测绘成果报告样本等.统一对外公布 做到公开。透明,公正,测绘单位应按照目前国家。省有关测绘收费标准.有效地整合重复收费事项,做到规范收费,测绘单位对受委托项目测绘成果的报告质量负责、三.明确工作任务,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各司其职 针对本部门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