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水上交通行业是我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水上交通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持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全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 自治区九届十三 十四次全体会议以及全国。全区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总方针.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解决安全生产突出矛盾问题为导向,主动转变监管方式,积极强化管理、全面消除隐患、推动水上交通行业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二,基本原则、1,坚持生命至上 坚持安全发展,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存环境安全放在首位。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标准,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水上交通事故 2。坚持依法监管、强化法治思维。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标准规范、严格执法,严肃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明晰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有效落实监管责任、3,坚持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基层基础基本功,推动实施安全风险管理和诚信管理,培育安全文化、推动安全工作从治标向治本转变,4,坚持改革创新,创新安全管理机制,全面构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 实现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治理格局.加快现代化监测监控技术的应用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素质职工队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操能力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监管有效.功能完善,反应快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 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和污染防治体系相对完备,人员队伍素质大幅提高,重点领域监管突出 宣传教育切实到位,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服务能力与经济社会和水运发展水平相适应、为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水路运输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管理部门。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细化包括主要负责人在内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明确责任边界和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安全告知。安全培训教育等制度和各生产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加强督促和考核.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 水路运输经营者应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提高船舶.港口的设施装备安全技术水平,确保船舶适航,设施装备适用.严格按照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的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加大对应急救援装备器材 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检查评价 培训教育等方面的资金投入,3、强化日常管理.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日常管理、清单化。痕迹化、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闭合管理、采用PDCA.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相关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和完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以及现场处置预案,突出预案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制定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每年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每年营运期前.船员要参加基本安全知识更新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重点加强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实操技能.防护避险。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档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5,完善警示标示标牌,水路运输经营者要在码头,登船栈道等乘客容易看到的位置设置明显的标志 标明经营项目 批准机关。批准日期。航行路线,乘客须知以及警示标示牌或警示标语 要在船舶醒目位置张贴公布安全举报电话、包括辖区海事机构,企业内部和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举报电话 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跨盟市航行的船舶应同时张贴公布出发港和目的港海事机构的安全举报电话,切实加强船舶及辅助设施管理,水路运输经营者要制定船舶,浮动设施的维修保养计划,定期检查船舶和浮动设施船体、机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要建立船舶及机械运行档案、及时检查各船舶的文书登记情况。发现问题进行纠正.及时申购船舶所需部件及物品 保证船舶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船舶夜间锚泊位置及防风位置要根据当时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安排、并对锚缆进行检查。避免拖锚 断缆等危险发生、要根据季节变化合理安排船舶返航时间 船舶要严格按要求配备足额,有效的消防,救生、堵漏的设施、健全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按期进行安全检查、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保证各种证件齐全有效,7,加强航行前的安全管理。码头要配备照明.消防,救生等设施.设备,码头与船舶之间的引道要配备必要防滑。防踏空坠水等设施,引道两侧要配备护栏。船舶要依序停靠和驶离、乘客穿戴救生衣后方可登船,做到乘客、三不登船。即码头没有边沿防护栏不登船、船体与码头之间不搭设牢固踏板不登船。不穿救生衣不登船 二,全面强化行业监管、1,明晰安全监管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明确安全管辖范围,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以及强化履职规范,要按照法律法规 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9号 及自治区编办、关于进一步明确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机编办发,2007.36号、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各盟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职责划分的 应按照各地实际要求严格执行 2、完善监管体系,努力构建水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制度.诚信、教育 四大体系、促进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由要素管理向体系管理转变。着重强化水上交通安全责任的明确、落实、考核和追究.突出水上交通安全制度的系统性和执行力。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各环节的诚信度和规范化,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明确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和要求。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和内容 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要加强对下级管理部门和企业督查检查力度 重点督查检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和安全责任履职情况 严格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存在问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老旧运输船舶安全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运输船舶强制报废制度,严厉打击违法改装客运船舶 三无,船舶.加大对,三重一线、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黄河沿线,的现场监督检查力度 4,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在当地政府领导下 联合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无经营资质、超许可范围经营。非法载客。非法渡运、超限超载等非法违法行为。对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 重大安全风险源管控不力的企业和责任人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企业经营资质和个人从业资格.规范执法行为,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并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联合检查执法,实现检查执法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提高执法效率。健全水运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完善行业考核制度。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5 鼓励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健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引导企业自律 鼓励职工群众监督举报各类安全隐患、设置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 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畅通隐患。事故及不当执法举报渠道,及时核查举报内容 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企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共享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企业。向社会公告,三。加强基础建设。1。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配置安全监督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安全监管队伍.增加海事执法人员数量.督促乡镇政府在乡镇渡口按规定落实安全监管人员、加强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 完善培训机制.建立轮训制度,注重岗位适任和知识更新培训.逐步改善执法队伍知识与能力结构,造就一支管理规范、数量充足,结构优化,业务精湛的海事执法队伍,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水平。2.加快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推动建立以CCTV AIS为基础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系统.全面覆盖辖区内的重点水域,实现对水域内所有船舶的实时动态监控。有效约束船员的驾驶行为,在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和应急事件时,以利主管部门及时了解现场情况。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完善基础保障和装备设施建设、做好水上水下活动管理工作。保证桥梁等跨临。拦河建筑符合通航标准和防撞要求,确保航道维护水深、健全完善航标配布 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经费的投入,加强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装备设施建设.强化水上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基础信息采集和重点区域、重点船舶的监测监控 4。提升安全文化影响力 大力培育安全文化、通过多种形式传播安全价值观,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营造 我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广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剖析水上交通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 积极倡导安全诚信文化,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公布企业安全诚信等级。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5、健全法规体系和强化政策保障 加快推进,内蒙古自治区水上交通条例。出台。明确水上交通管理权限和各方责任、探索推动渡运.公益化,将渡运纳入公共交通运输体系。作为政府公益项目、积极改善渡口渡船状况,继续加大,渡改桥、工作力度、支持撤渡建桥 建桥后渡口一律取消.研究推动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鼓励水路运输经营者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四,提高应急能力,1、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积极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健全完善相应预案。做好水上交通应急预案与当地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并将应急预案报备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建成自治区水上交通应急预案体系 2,完善应急协调指挥机制,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机构建设.积极推动纳入各地人民政府建立的统一应急协调指挥机制,更好地调动应急资源,提高应急救援效率.加强与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协调配合,建立应急专家咨询会商 应急处置等跨部门。跨行业协调联动的治理机制.有效应对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等跨区域突发事件。3,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公安。海事、水务等水上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形成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力量 加强对水上搜救应急反应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多方面,多渠道的引进人才,加强队伍的日常培训和规范化管理、通过专家理论培训,队伍实战演练、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队伍的实战能力.依托各地的监管执勤点 逐步完善巡航救助一体化模式、建立覆盖重点水域人命救助体系。确保应急队伍能够快速反应,随时出动.4,提高应急救援装备水平,按照,平战结合,实战实用,的原则、及时调整应急装备物资的配备.确保能够物尽其用。及时评估各应急救援队伍对趸船 大马力拖轮.巡航救助艇等重型装备的需求,将相应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配套完善应急队伍的现场摄像 个人装备等实用工具、同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改进现有装备的技术性能、确保装备的安全性,实用性以及灵活性。满足海事管理部门在日常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搜救协调工作中的需要,5。强化应急演习演练 定期开展无脚本实战化应急救援演练,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使应急救援人员掌握应急处置运行程序和方法.检验应急救援队伍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提高应急预案的实际操作性,切实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6,强化预报预警信息发布 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研究制定水上交通安全预警信息发布的有关办法、明确安全预警和信息发布的主体。内容.方式等。丰富预警信息发布手段。确保及时.有效将预警信息发布到水路运输经营者和船员,五、提高船舶防污染能力、1、建立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 自治区关于水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 按照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 建立船舶污染应急预案、并督促水路运输经营者按照要求、结合水域实际.建立完善相应预案 推动形成船舶防污染应急预案体系,2。建设船舶污染物岸上接收处理设施,在港口码头树立船舶垃圾接收牌,建设船舶垃圾接收点。督促环卫车每日到各个港口码头对船舶垃圾和港区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同时推进港口码头排水与城市污水管网的接通建设.港口码头预留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口,方便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和收集,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把各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责任部门和单位,加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三,加强统筹协调,各单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统筹协调开展安全专项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突出重点,注重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或单位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建立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交通运输部门补助为辅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着力推进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扎实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要注重总结安全管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宣传报道 弘扬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事例、形成争当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 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