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第一条,为规范我局行政行为。合法合理公平行使自由裁量权,避免滥用行政权力,进一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 行政强制法。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辽宁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沈阳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沈阳市行政检查规定,沈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局各类行政权力实际情况 制定本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我局有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行政确认权。行政检查权以及其他行政权力的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和监督,第三条。本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所称各项权力是指、一、行政许可权指我局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文件或许可证等形式 依法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二、行政处罚权指我局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给予财产及其他形式的法律制裁的行政行为、三 行政强制权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我局在行政管理过程中 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我局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四,行政确认权指我局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者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 给予确定 认可.证明,或者否定、并予以公告的行政行为、五 行政检查权指我局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对相对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执行具体行政决定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六 其他行政权力是除上述行政权力以外.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我局的行政权力、第四条 局法规处负责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第五条、行政权力实施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第六条.行政许可 含非行政许可审批.权、行政确认权按以下适用规则执行.受理行政许可或行政确认申请时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所应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是否为原件和复印件的分数,以及许可程序和时限,接受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应当出具材料清单,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进行审查时各级别审查人严格遵守时限要求.及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不得延误、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行政确认的书面决定.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应当立即上报局领导。经局务会研究确定具体意见、若申请条件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或申请材料存在明显缺失和瑕疵则作出不予许可或确认的书面说明,并依法告知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交付申请人书面决定或书面说明时需有交付回执。第七条。行政处罚权按以下适用规则执行,一,不予处罚是指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认定.但不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形、不予行政处罚的,应当责令违法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同一违法行为设定了多种处罚.应当根据从重,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选择相应的处罚措施,前两款执行具体依据.沈阳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二,法律。法规 规章设定的罚款数额有一定幅度的,减轻处罚。应当在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处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罚款数额的50,从轻 从重处罚,应当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处罚.但减少或增加不得低于幅度内数额总额的50、第八条。行政强制权按以下适用规则执行、行政强制权对当事人权益的影响较其他行政权力大。应当慎重行使.涉及到经济领域的重大案件 应经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类别和方式实施行政强制 不得滥用行政强制权,为防止证据毁损。执行抽样取证先行登记保存工作必须由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完成 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不得延误,第九条 行政检查权按以下适用规则执行,实施行政检查应当在年初制定全年行政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应报局法规处和监察处备案,同时由局统一报市政府监察机关和法制部门备案、各类检查活动应经局长或主管副局长批准,制作具有统一编号的行政检查通知书,送达被检查人。严格限制检查范围和对象,禁止任意超范围和扩大对象的行政检查行为,第十条,案件承办处室或局属事业单位应当将制作的各种文书,笔录,证据材料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形成案卷并归档、由专人保管,第十一条,局监察处应协同法规处做好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反本适用标准的执法行为。应当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 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过错责任、一 因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 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二.因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行政行为被各级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三.行政行为被确认为超出本文件自由裁量权范围的 四,因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给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 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五。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其他行为,第十二条、本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