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管理的通知沪奉建发,2010 72号各镇,开发区,各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区内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行为。落实工程监理企业管理责任 发挥工程监理独立第三方监控作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监理成效.按照,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建交委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意见的通知 沪奉府办,2010,31号 精神.结合本区建设工程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内部组织建设,着力加强制度贯彻和人员管理 要构建企业内部管理网络,建立健全各项监理管理制度,明确法人代表,企业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员等人员的岗位职责,有效落实各级人员的管理责任.要加强对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提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技能,确保工程监理人员能按照规定和监理服务标准履行施工现场监理职责,要强化对项目监理机构的自控管理目标 严格按要求配备符合上岗条件的监理人员.满足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监理岗位人员要求。落实人员定岗。持证上岗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确保实际监理人员与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相符,企业要加强对各项目监理机构的检查,采取必要的考勤手段落实对项目监理机构,以及所监理工程施工单位人员到位情况的管理、督促项目监理机构严格履行职责。二 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着重体现依法依规承接业务,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监理业务.自觉抵制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和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名义.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监理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按照照国家发改委 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地方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建设工程不同性质分别执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坚决抵制恶意竞争、切实维护企业自身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要认真执行工程监理登记备案制和监理合同备案制。在奉贤区内承接工程监理业务开展监理活动前,自觉向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奉贤区工程监理登记备案证 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 按规定及时办理监理合同登记备案,如不具备登记备案条件,应及时向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监理项目合同信息资料、三,加强施工现场监理管理 突出工程监理独立第三方监控作用、要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的工程监理责任。落实各项施工现场监理措施。切实体现依法履职的监理成效。要实行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公示制度,项目监理机构要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公示各监理岗位分工职责,人员考勤和质量安全 文明施工等监理监控情况。自觉接受参建各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要严格监理现场监控管理,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相关标准 规范和强制性条文规定要求,核查建设工程开工条件和相关资料,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报审使用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检查复核并出具确认意见、对建设工程上道工序、包括所有隐蔽工程质量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 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要对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对经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中,需整改或优化的意见进行跟踪监理。整改要求或优化意见不落实的,不得进入施工程序,对危险性较大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应当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并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跟踪监理,要实施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整治监理管理,对发现的安全、质量隐患,应当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继续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区、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专题报告 要实施文明施工监理管理,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并对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理、对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的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继续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区、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专题报告.各监理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区、镇两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动态监管,深化各项监理监控措施、切实发挥施工现场监理作用 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履行管理职责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要求,切实维护我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稳定受控的局面。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