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清除冰雪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公布 自2002年10月14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0月2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及时清除长春市市区内的冰雪,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和整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道路、桥梁和广场等处冰雪的清除和管理、第三条,凡驻在本市市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 个体业户和居民。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 均有承担清除冰雪的义务,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市区内清除冰雪的组织领导工作、按照逐步扩大的原则,每年规定清除冰雪的重点区域,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清除冰雪工作的具体落实,并可根据市政府规定的清除冰雪重点区域,适当扩大清除冰雪范围,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清除冰雪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公安 交通 工商、教育。民政,物价。财政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冰雪清除 第五条 清除冰雪以义务清除为主,实行辖区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采取专业与群众相结合.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清除冰雪,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组建清除冰雪公司 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清除冰雪的市场化.产业化.第七条,清除冰雪工作实行责任制.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清除冰雪的区域后,由市人民政府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与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与清除冰雪责任人分别签订清除冰雪责任书,责任书按年度逐年签订 街道办事处应将其与清除冰雪责任人签订的责任书 副本.及时送交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备查.第八条,承担清除冰雪义务的责任人、应按清除冰雪责任书的要求完成冰雪清除任务.清除冰雪责任人发生变更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重新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第九条.清除冰雪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确定,一。各类公共停车场的冰雪.经营管理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二.各类贸易市场的冰雪、市场经营管理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三 给排水及供热管线溢漏形成的积冰 设施的产权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四,拆迁工地、建筑工地周边街路的冰雪,开发建设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五.居民区内的冰雪 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部门为清除冰雪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所在街道办事处为清除冰雪责任人.六、其他道路,桥梁 广场清除冰雪责任人。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确定,第十条,清除冰雪责任人应及时清除冰雪.夜间降雪。次日即组织清除。白天降雪 雪停即组织清除,小雪1日内清除完毕.大、中雪3日内清除完毕,节假日降雪、应及时组织清除,第十一条 需将冰雪运出的区域 小雪应在2日内运完,大。中雪应在5日内运完.运出的冰雪要在指定地点倾倒、其他区域 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将冰雪堆放在人行步道靠近路边石处,做到堆放整齐。第十二条,清除冰雪。以无积冰 无残雪 露出地面为标准、第十三条 清除冰雪责任人无力承担清除冰雪义务的 可委托街道办事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对未按时清除冰雪或未达到清除冰雪标准的.由街道办事处指派专人清除。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承担运出冰雪义务的责任人无力运出冰雪的.由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负责运出。所需运输费用由该责任人承担,也可以委托清除冰雪公司有偿清运。第十四条.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须清除冰雪的街路、在清除冰雪期间、各种车辆的通行 由公安交通部门负责组织疏导,在清除冰雪过程中.过往车辆应注意避让清除冰雪人员,确保其人身安全 对不服从交通管理 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第十五条 对在义务清除冰雪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市,区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或奖励.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签订责任书的。由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以4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有关部门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未按时限或标准履行清除冰雪义务的。由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按时缴纳清除冰雪费用的、由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对阻挠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 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对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各县,市,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10月13日公布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除冬季冰雪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