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清除冰雪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公布.自2002年10月14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0月2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及时清除长春市市区内的冰雪,确保城市道路安全 畅通和整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道路 桥梁和广场等处冰雪的清除和管理、第三条。凡驻在本市市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 企事业单位 个体业户和居民 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 均有承担清除冰雪的义务、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市区内清除冰雪的组织领导工作 按照逐步扩大的原则,每年规定清除冰雪的重点区域,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清除冰雪工作的具体落实。并可根据市政府规定的清除冰雪重点区域,适当扩大清除冰雪范围、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清除冰雪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公安。交通、工商.教育。民政、物价、财政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冰雪清除.第五条.清除冰雪以义务清除为主.实行辖区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采取专业与群众相结合。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清除冰雪、第六条 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组建清除冰雪公司.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清除冰雪的市场化、产业化,第七条 清除冰雪工作实行责任制、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清除冰雪的区域后,由市人民政府与区人民政府 区人民政府与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与清除冰雪责任人分别签订清除冰雪责任书 责任书按年度逐年签订,街道办事处应将其与清除冰雪责任人签订的责任书,副本,及时送交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备查 第八条,承担清除冰雪义务的责任人。应按清除冰雪责任书的要求完成冰雪清除任务.清除冰雪责任人发生变更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重新确定责任人 签订责任书。第九条.清除冰雪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确定.一.各类公共停车场的冰雪 经营管理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二。各类贸易市场的冰雪。市场经营管理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三 给排水及供热管线溢漏形成的积冰 设施的产权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四,拆迁工地,建筑工地周边街路的冰雪、开发建设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五.居民区内的冰雪.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部门为清除冰雪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所在街道办事处为清除冰雪责任人。六。其他道路。桥梁、广场清除冰雪责任人 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确定.第十条。清除冰雪责任人应及时清除冰雪、夜间降雪,次日即组织清除、白天降雪。雪停即组织清除、小雪1日内清除完毕、大、中雪3日内清除完毕,节假日降雪.应及时组织清除,第十一条。需将冰雪运出的区域 小雪应在2日内运完,大。中雪应在5日内运完 运出的冰雪要在指定地点倾倒 其他区域.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将冰雪堆放在人行步道靠近路边石处,做到堆放整齐 第十二条.清除冰雪、以无积冰、无残雪.露出地面为标准。第十三条,清除冰雪责任人无力承担清除冰雪义务的、可委托街道办事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对未按时清除冰雪或未达到清除冰雪标准的。由街道办事处指派专人清除 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承担运出冰雪义务的责任人无力运出冰雪的,由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负责运出 所需运输费用由该责任人承担.也可以委托清除冰雪公司有偿清运.第十四条。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须清除冰雪的街路,在清除冰雪期间。各种车辆的通行,由公安交通部门负责组织疏导、在清除冰雪过程中,过往车辆应注意避让清除冰雪人员,确保其人身安全,对不服从交通管理,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对在义务清除冰雪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市、区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签订责任书的.由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 并处以4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有关部门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未按时限或标准履行清除冰雪义务的.由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按时缴纳清除冰雪费用的,由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对阻挠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 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 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第二十一条.对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 各县。市,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10月13日公布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除冬季冰雪的暂行规定 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