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清除冰雪管理办法,2002年10月14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公布,自2002年10月14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10月2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 为及时清除长春市市区内的冰雪、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和整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道路。桥梁和广场等处冰雪的清除和管理.第三条,凡驻在本市市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业户和居民,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均有承担清除冰雪的义务、第四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市区内清除冰雪的组织领导工作、按照逐步扩大的原则.每年规定清除冰雪的重点区域,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清除冰雪工作的具体落实。并可根据市政府规定的清除冰雪重点区域 适当扩大清除冰雪范围,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清除冰雪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公安、交通.工商。教育。民政,物价。财政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冰雪清除.第五条 清除冰雪以义务清除为主。实行辖区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采取专业与群众相结合.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清除冰雪,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组建清除冰雪公司,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清除冰雪的市场化,产业化,第七条 清除冰雪工作实行责任制。市 区人民政府规定清除冰雪的区域后,由市人民政府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与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与清除冰雪责任人分别签订清除冰雪责任书.责任书按年度逐年签订,街道办事处应将其与清除冰雪责任人签订的责任书,副本,及时送交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备查.第八条、承担清除冰雪义务的责任人,应按清除冰雪责任书的要求完成冰雪清除任务。清除冰雪责任人发生变更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重新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第九条。清除冰雪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确定。一、各类公共停车场的冰雪,经营管理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二。各类贸易市场的冰雪。市场经营管理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 三.给排水及供热管线溢漏形成的积冰,设施的产权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四。拆迁工地 建筑工地周边街路的冰雪.开发建设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 五,居民区内的冰雪。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部门为清除冰雪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所在街道办事处为清除冰雪责任人 六、其他道路。桥梁、广场清除冰雪责任人 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确定,第十条 清除冰雪责任人应及时清除冰雪.夜间降雪、次日即组织清除.白天降雪,雪停即组织清除,小雪1日内清除完毕,大.中雪3日内清除完毕,节假日降雪,应及时组织清除.第十一条、需将冰雪运出的区域。小雪应在2日内运完 大、中雪应在5日内运完,运出的冰雪要在指定地点倾倒 其他区域 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将冰雪堆放在人行步道靠近路边石处 做到堆放整齐。第十二条,清除冰雪.以无积冰。无残雪、露出地面为标准、第十三条.清除冰雪责任人无力承担清除冰雪义务的、可委托街道办事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对未按时清除冰雪或未达到清除冰雪标准的,由街道办事处指派专人清除,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承担运出冰雪义务的责任人无力运出冰雪的。由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负责运出,所需运输费用由该责任人承担.也可以委托清除冰雪公司有偿清运。第十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须清除冰雪的街路、在清除冰雪期间,各种车辆的通行。由公安交通部门负责组织疏导.在清除冰雪过程中、过往车辆应注意避让清除冰雪人员、确保其人身安全.对不服从交通管理。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对在义务清除冰雪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 市。区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或奖励,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签订责任书的,由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 并处以4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有关部门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未按时限或标准履行清除冰雪义务的,由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按时缴纳清除冰雪费用的。由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 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对阻挠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二十一条.对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县、市。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10月13日公布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除冬季冰雪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