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市清除冰雪管理办法 2002年10月14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57号公布.自2002年10月14日起施行、根据2017年10月2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及时清除长春市市区内的冰雪.确保城市道路安全,畅通和整洁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内道路.桥梁和广场等处冰雪的清除和管理,第三条,凡驻在本市市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 企事业单位,个体业户和居民、以下简称单位和个人,均有承担清除冰雪的义务.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市区内清除冰雪的组织领导工作,按照逐步扩大的原则,每年规定清除冰雪的重点区域,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清除冰雪工作的具体落实,并可根据市政府规定的清除冰雪重点区域,适当扩大清除冰雪范围.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清除冰雪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公安、交通.工商 教育、民政。物价 财政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冰雪清除,第五条、清除冰雪以义务清除为主 实行辖区管理,分级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采取专业与群众相结合.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方式清除冰雪、第六条,鼓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依法组建清除冰雪公司,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实现清除冰雪的市场化,产业化。第七条,清除冰雪工作实行责任制,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清除冰雪的区域后,由市人民政府与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政府与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与清除冰雪责任人分别签订清除冰雪责任书、责任书按年度逐年签订,街道办事处应将其与清除冰雪责任人签订的责任书.副本 及时送交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备查.第八条,承担清除冰雪义务的责任人,应按清除冰雪责任书的要求完成冰雪清除任务,清除冰雪责任人发生变更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重新确定责任人,签订责任书.第九条、清除冰雪责任人按下列规定确定,一.各类公共停车场的冰雪 经营管理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二。各类贸易市场的冰雪,市场经营管理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三、给排水及供热管线溢漏形成的积冰。设施的产权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四.拆迁工地 建筑工地周边街路的冰雪 开发建设单位为清除冰雪责任人 五.居民区内的冰雪。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部门为清除冰雪责任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所在街道办事处为清除冰雪责任人 六。其他道路、桥梁,广场清除冰雪责任人。由所在区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确定,第十条、清除冰雪责任人应及时清除冰雪,夜间降雪、次日即组织清除。白天降雪 雪停即组织清除.小雪1日内清除完毕。大,中雪3日内清除完毕,节假日降雪,应及时组织清除 第十一条。需将冰雪运出的区域、小雪应在2日内运完 大.中雪应在5日内运完.运出的冰雪要在指定地点倾倒、其他区域。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将冰雪堆放在人行步道靠近路边石处、做到堆放整齐.第十二条,清除冰雪.以无积冰、无残雪、露出地面为标准、第十三条.清除冰雪责任人无力承担清除冰雪义务的,可委托街道办事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对未按时清除冰雪或未达到清除冰雪标准的,由街道办事处指派专人清除,所需费用由责任人承担、承担运出冰雪义务的责任人无力运出冰雪的。由区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负责运出,所需运输费用由该责任人承担.也可以委托清除冰雪公司有偿清运、第十四条.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须清除冰雪的街路、在清除冰雪期间。各种车辆的通行.由公安交通部门负责组织疏导.在清除冰雪过程中,过往车辆应注意避让清除冰雪人员、确保其人身安全,对不服从交通管理 造成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第十五条,对在义务清除冰雪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市.区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或奖励.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绝签订责任书的、由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 并处以400元以上800元以下罚款,有关部门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给予通报批评.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规定 未按时限或标准履行清除冰雪义务的、由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按时缴纳清除冰雪费用的.由所在地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交,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九条 对阻挠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的规定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 不提起诉讼 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影响行政处罚的执行、第二十一条、对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各县,市,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10月13日公布的,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除冬季冰雪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