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大兴区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兴政发、2018.15号 各相关单位,北京市大兴区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已经2018年6月8日区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9日、北京市大兴区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入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落实各镇 街道办事处水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 依据,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试行 京政办发。2014 57号。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跨界断面及水质评价标准、北京市水环境区域补偿水质监测办法,试行、跨界断面补偿金核算细则。京环发,2014。97号 区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文件,的通知、京兴政发.2015,1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大兴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京兴政发 2016,20号,区政府办 关于印发、大兴区水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重点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兴政办发.2017。15号,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 京兴办文。2017 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补偿.是按照、谁超标。谁补偿,的原则.对本区行政区域内流域上下游镇。街道。因污染物超过断面水质考核标准而实施的上游向下游进行的经济补偿活动,第三条、跨界断面考核标准根据地表水水域功能分类和全区断面水质考核目标确定.考核指标为跨界断面水质特征污染物浓度指标、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3项、第四条 跨界断面的设置由区环保局会同区水务局和各属地提出。报区政府审定后执行。跨界断面的设置原则为,属地行政区域交界处 能够分清上下游水的来源,便于水质监测采样,无论河道、沟渠,水体流出属地行政区域以外。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能够采到水样 即可设定为跨界断面。第五条,跨界断面水质以人工监测数据月均值作为考核依据、监测工作由区环保局按每周一次开展 监测方法按照国家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等执行,第六条.跨界断面补偿金按以下标准计算、一 当跨界断面出境污染物浓度符合各属地水质评价标准时、不扣缴断面补偿金 标准为氨氮,8mg、L 总磷.0、5,mg。L CODcr 40mg,L,二,当无入境水流.跨界断面出境污染物浓度超出该断面水质考核标准,或有入境水流,跨界断面出境污染物浓度比入境断面该种污染物浓度增加时、断面补偿金计算公式为,断面补偿金,污染物i补偿金 其中污染物i补偿金计算公式为,化学需氧量补偿金 INT,0,3万元.氨氮补偿金,INT 0.1万元.总磷补偿金.INT,0,2万元,CODCr、化学需氧量、NH3、N.氨氮。总P 总磷,i,污染物考核因子,INT 取整数,当括号内计算数值小于等于n时、n为整数、则INT、n 三.当跨界断面出境污染物浓度小于等于该镇、街道入境断面该种污染物浓度,但未达到该断面水质考核标准时,断面补偿金计算公式为.断面补偿金 污染物i补偿金。其中污染物i补偿金计算公式为,化学需氧量补偿金.INT.0。15万元,氨氮补偿金 INT、0.05万元。总磷补偿金 INT,0、10万元、CODCr、化学需氧量。NH3,N,氨氮.总P 总磷 i。污染物考核因子 INT,取整数,当括号内计算数值小于等于n时 n为整数、则INT n 第七条、同属地内。所有超过水质考核标准的断面按月累加计算补偿金,计算公式为.断面补偿金.污染物i补偿金,i、属地各考核断面补偿金,第八条 当存在以下情况时,按下列方法核算、一。若跨界断面全月断流。则当月不计算该断面补偿金.若非全月断流.则以当月有水日监测数据均值计算该断面补偿金,计算公式为,二 若跨界断面下游为北京市大兴区出境断面,出境断面产生的补偿金上缴区政府统一调配使用,若跨界断面上游为北京市其他区,入境断面产生的补偿金由区政府补齐,三 由于违法排污导致的跨界断面污染物浓度超标时,以当月监测的最大浓度值计算补偿金.第九条 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区跨界断面的监测工作,并委托有资质且通过市环保局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认定的社会化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开展跨界断面水质监测活动.第十条。补偿金由区环保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各属地进行核算。按年度收缴,区环保局每季度将各属地应缴纳的补偿金金额通报各属地 并汇总上一年度各属地应缴纳的补偿金金额 北京市扣缴大兴区的跨区断面补偿金、区环保局按照区内考核比例 确定各属地扣缴金额 区环保局负责将以上扣缴补偿金额报送区政府审批、经区政府批准同意后。区财政局统一对各属地进行扣缴。第十一条,补偿金缴纳与分配。上游各属地应缴纳的补偿金全额上缴.其中100,用于分配给下游各属地 第十二条、补偿金使用、下游各属地获得的跨界断面补偿金专款用于本镇.街道水环境治理项目,水源地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等工作,第十三条,严格补偿金监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截留 挤占.挪用补偿金,补偿金使用单位应建立专项档案,记录项目实施及补偿金使用情况.第十四条,区环保局将各属地跨界断面水质情况以适当形式公布.第十五条。断面设置每年视情况可进行调整.考核指标随市政府指标调整或根据区政府要求适时调整.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区环保局、区水务局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2018年7月2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区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相关文件的通知、京兴政发、2015.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