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 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现将 九江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2017年7月28日、九江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各部门及应用服务主体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程度和网络化服务水平,推动。智慧九江 基础数据库建设.避免重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基础测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九江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包含地理信息数据及其采集,加工,交换,服务所涉及的政策,法规、标准.技术 设施 机制和人力资源等内容 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体系.目录与交换体系,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组织运行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等构成,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是,智慧九江、基础数据库的重要组成、第三条。数字九江地理空间框架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市国土局具体建设。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根据权限共享使用,第四条,九江市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管理 维护与应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五条.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联系国土资源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国土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信息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建设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市执法局等部门为成员的九江市数字九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应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各县.市、区,政府参照设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第六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一.负责数字九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总体协调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和应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 负责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审定,确保框架建设的实用性与合理性。三,负责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的制定,建立健全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负责数字九江地理空间框架的总体设计.组织实施及相关标准规范的编制,负责组织评审与验收工作。二,负责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管理和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以及接入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申请,三。负责全市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使用工作。第八条。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数字九江地理空间框架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二 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汇交.管理与更新、按相关要求进行脱密处理、以形成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三、负责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推广应用与接入实施、用户培训指导工作,第九条,县.市 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辖区内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建设与推广应用工作、第十条 市发改,执法、建设、规划.房管,统计、工信、科技,环保。卫计.农业。林业 水利、民政 财政 旅游,公安,交通运输.公路,安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 体育。商务.人防、消防,工商,税务。质监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应急管理,供电,电信 移动 联通等使用或拥有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的单位共同参与框架建设与应用 负责提供本单位政务空间专业信息数据集,其主要职责。一,负责本单位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更新,二。对本单位的非涉密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设定共享权限,第十一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及建立相关应用系统的、审批单位应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审核意见 确保数字九江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是全市权威的、唯一的,通用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避免重复投入与建设。第十二条。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要符合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尤其是在重点军事目标。保密单位的地理信息数据。该系统应注意公开与秘密分开的原则,重点要害单位信息应该注意做好消密处理,该系统平台搭建完毕后后继的数据支持及相关沟通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第三章 建设与管理第十三条,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应根据国家、行业和江西省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进行建设,保证信息共享与整合利用,第十四条.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库建设采用集中建设管理,分工更新维护的方式。整体信息资源体系建设由国土资源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各单位专业信息数据由各单位根据权限进行更新维护。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库包括四个层次,分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和公众地理信息数据集,见图1。1,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建设。包括定位基础,居民点.工矿建筑。交通。管线 水系,境界。地貌 土质与植被 地名地址,影像 数字高程模型等各类数据及其元数据,是城市地理空间框架的数据基础。通过数据交换方式提供给对地理信息系统有深入应用的市政府各部门在电子政务内网上使用,2,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建设,包括水系、居民点及设施,交通。境界与政区.土质与植被 地名地址,影像等数据内容.是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通过提取、脱密,美化等处理形成的用于共享的数据子集。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的网络服务方式提供给市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使用、3、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由相关部门负责建设。是按照一定标准规范将业务数据进行空间化处理形成的地理信息资源,通过电子政务外网的网络服务方式提供给市政府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使用 4,公众地理信息数据集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建设,是通过对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和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等进行提取,脱密。美化等处理形成的数据、通过互联网以网页浏览或网络服务方式提供给社会公众使用。第十五条 数字九江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由市国土资源部门按照 数字中国,数字江西,地理空间框架和.智慧九江。总体规划的统一标准与要求进行建设,集中部署在.智慧九江 云计算数据中心。网络推广运用由市政府信息办负责以实现全市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应用,政府各部门应基于该平台开展本部门与地理信息相关的专业应用、不得重复建设、第四章 更新与维护第十六条。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工作应由有合法资质单位实施,数据的更新须保证精确,及时和规范,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其中被更新的数据应形成历史数据库,保留完整,保证数据可追溯。查询、对比,一.国土资源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九江市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和更新工作进行统筹.编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年度采集和更新计划.并由市 县 市。区 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市、县。市。区,财政应确保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年度采集和更新工作的经费投入。政府其他部门。事业单位不再对未纳入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和更新计划的同类项目立项和财政性投资.二。实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定期更新制度。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对城市规划区重点变化区域开展一次大比例尺数字线划图数据 地名地址数据更新.每三年开展一次覆盖城市规划区大比例尺数字线划图,高分辨率数字正射影像和数字高程模型的数据更新工作.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更新使用方式.见图2.第十七条,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更新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保持与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周期相同.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的更新使用方式,见图3、第十八条 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由政府各部门按照、权威数据来自权威部门,权威部门负责更新维护、的原则由各主管部门进行数据采集和更新 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更新使用方式,见图4、第十九条.公众地理信息数据集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更新、更新周期分别与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和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保持同步 公众地理信息数据集更新使用方式,见图5。第五章,共享与应用第二十条.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为国家秘密信息,只限于在涉密网上共享使用或以文件交换方式提供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应确保使用环境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政府各部门需要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必须符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严格按照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的法定审批程序执行.第二十一条,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集和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集经脱密处理后。可通过政府电子政务外网提供给政府部门作为一般电子政务应用,在使用过程中须保证使用环境与互联网逻辑隔离 政府各部门通过地理空间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权限范围内获取公共基础地理信息和其他部门相关专题信息.第二十二条 公众地理信息数据集 可提供给社会公众在互联网应用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和单位提供共享的地理信息数据应当合法 准确与规范.数据提供方不因所提供数据本身的瑕疵而对使用方造成的影响承担任何责任.市国土资源部门定期对共享数据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和单位应及时修正,推广运用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第二十四条,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通过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在权限范围内共享相应的地理信息数据.以下地理信息数据不得在电子政务外网或互联网等非涉密网络中运行使用 一.未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授权部门脱密处理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二、空间位置未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授权部门脱密处理。业务内容未经数据提供部门或单位脱密处理的专题地理信息数据 三 未对敏感信息进行处理的公众地理信息数据.第二十五条、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为国家秘密信息。只限于通过部署在涉密网上的公共平台提供政府部门共享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应确保使用环境与互联网物理隔离.政府各部门需要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 使用目的和范围必须符合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严格按照国家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的法定审批程序执行.第二十六条、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经电子政务网等网络在公共服务平台上以网页或在线调用方式提供给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共享使用 并按照用户权限进行完全共享和部分共享,公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用户权限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确定。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用户权限由数据提供单位审核确定、用户权限的设置由市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实施.第二十七条 公众地理信息数据经省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审核后,通过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经互联网在线服务方式提供给企业.公众使用、第二十八条,数字九江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通过离线拷贝,在线服务 前置服务等方式在电子政务网和互联网上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和应用支撑服务,第二十九条,政府各部门 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涉及地理信息数据与应用服务的管理信息系统和公众服务信息系统应由具有合法资质单位负责开发建设.并且应调用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地理信息数据、已建成的系统、由所属单位通过改造将公共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统一到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上来,以实现地理信息资源的共享与一致.避免矛盾与重复建设.平台运维部门应做好相应的技术与支持工作 第三十条,市政府各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需使用地理信息平台提供服务的,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 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由平台运维部门提供接入服务,第六章.监督与处罚第三十一条,国土资源部门应会同发改委 信息办.财政等部门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的框架和要求下、建立完善地理信息数据共享的长效运行机制 加强对地理信息公共平台运维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稳定,安全.有效运行。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政务专业信息内容的.由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领导小组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整改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市政府各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进行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应用系统建设.未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经市政府批准 进行重复建设 造成损失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管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擅自对外提供涉密信息或者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对在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以及地理信息数据共享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政府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与奖励 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各县,市,区,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