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巢湖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修订的.巢湖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已经2016年5月11日市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5月19日、巢湖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 为科学,高效.规范、有序开展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合肥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我市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 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并用于指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地震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按相关应急预案执行、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最大程度地避免或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4。2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协调联动。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1 4、3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实行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 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 强化各级政府突发地质灾害应对的主体责任,1,5灾害分级。本预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个级别.1、5.1特大型地质灾害,级,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1 5.2大型地质灾害 级,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 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1。5,3中型地质灾害 级,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1 5。4小型地质灾害,级。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 或潜在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 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2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领导指挥机构。市政府成立巢湖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由市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担任副组长,其成员包括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应急办,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委 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科技局,地震办、市旅游局,市粮食局。市民宗外侨局.合肥市公路局巢湖分局。巢湖供电公司,电信巢湖分公司。移动巢湖分公司、联通巢湖分公司。巢湖水业集团.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市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环境管理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2 2工作职责、2、2、1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 指挥 协调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确定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和抢险救灾,指导各乡镇街道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处理有关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的其它重要问题.2.2.2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部署 协调各乡镇街道及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 汇集。分析险情灾情信息 按规定上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和指导有关部门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和有关部门会商灾害引发的原因 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初步评估。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为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决策提供依据、组织有关新闻发布 接待慰问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各类文件的起草和整理归档工作、承担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它工作,2 3各成员单位职责,2 3、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报道,根据市应急指挥部提供的防灾救灾信息 组织和协调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通报应急工作动态、2。3。2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 调集有关应急装备和物资,向市委.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和合肥市委、市政府上报信息及传达相关指示等.2.3,3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实时监测分析、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和预警发布工作,2,3。4市发改委 负责重大救灾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配合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做好灾后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和确保价格稳定.2,3、5市农委.林业局.负责指导和帮助灾后农业,林业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组织灾区动植物病虫害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植物病虫害的暴发流行 调配,供应灾区农作物种子.苗木,2,3、6市房产局。规划局,住建局,负责组织开展危.厂,房检查,参与和指导灾后群众住房。生活设施和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设计 建设和质量监督工作,2.3 7市教体局。市民宗外侨局、负责组织疏散。转移、安置学生 僧侣、居士,组织损毁校舍,寺庙.的修复和重建,组织调配教学资源。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和僧侣、居士的日常生活问题。2 3 8市公安局。市人武部、负责灾区受灾害威胁人员疏散转移。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按规定调动公安消防部队 预备役三团、请求市政府调动武警二支队等力量、组织灾区应急抢险工作,抢救被压埋人员.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 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人员财产的安全.2。3、9市民政局,负责会同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情进行会商。核定灾情,确定灾情等级,负责向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报送灾情核查 救助等信息,协助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 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2 3.10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和划拨应急处置.救灾补助资金、并做好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工作.2,3 11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监测等相关资料,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 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与救灾措施建议.根据气象 水情和汛情信息 适时进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指导各地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2。3.1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保障县乡交通干线的安全。发生临路地质灾害时 第一时间组织抢修和工程治理.确保安全 恢复畅通并参与灾情的核查 评估工作 2,3,13合肥公路局巢湖分局。负责保障省道的安全、发生临路地质灾害时,第一时间组织抢修和工程治理 确保安全、恢复畅通并参与灾情的核查,评估工作。2 3,14市水务局,负责水情。汛情的监测预警、发生涉水地质灾害时、第一时间组织抢修和工程治理 参与灾情的核查。评估工作。2,3.15市商务局,负责组织灾区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2,3,16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做好灾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报告医疗卫生救援和疫情信息,协调灾区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和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紧急调用,根据需要及时向灾区派遣医疗防疫专家队伍。开展医疗救治,防疫和心理救助等工作、2、3,17市环保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点有关环境资料,监测相关环境变化情况.提出环境保护意见,并根据需要对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提供技术支持、2,3、18市安监局 负责监督企业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要求生产.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地质灾害对企业安全的危害。发生突发地质灾害时。第一时间参与组织抢险和处置工作,2,3 19市人防办.负责承担地下空间建设兼顾人民防空功能的综合协调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必要的应急避险场所.2。3.20市科技局。地震办 负责提供地震监测 预测等地震信息,2,3。21市旅游局 负责督导旅游企业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负责实施旅游景区发生的地质灾害抢险处置和工程治理工作,2、3,22市粮食局、负责灾民接济粮供应、2.3 23供电,通信、供水,供气公司 组织加强对供电.通信。供水、供气等生命线设施的防护和巡查,负责受损设施抢修.确保正常运行、2 3,2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参照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在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快速有效组织临灾避险和抢险救援工作 对辖区内无主管单位的地质灾害。实施抢修和工程治理,2,4应急工作组、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2,4,1抢险救援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公安消防部队、武警二支队。武警水电部队.预备役三团,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 安监局 旅游局.教体局.民宗外侨局。合肥市公路局巢湖分局.巢湖供电公司 电信巢湖分公司。移动巢湖分公司.联通巢湖分公司。巢湖水业集团。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在出现灾情 险情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 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组织抢救被压埋人员,负责应急处置资金的筹集和下拨,组织抢修供水。供气,供电等生命线设施和通讯设施 确保正常运行 负责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确保道路畅通、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2 4,2应急调查和监测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水务局。气象局 科技局、地震办。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和发展趋势预测,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建议 根据气象.水情.汛情和震情信息 适时进行地质灾害预警预报。2 4 3灾情核定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农委,林业局,教体局.民宗外侨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科技局、地震办 气象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2 4,4生活救济组,由市民政局牵头 市商务局 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粮食局.人防办,合肥市公路局巢湖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下拨救灾款物、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稳定灾区社会治安工作 办理接收 分配捐赠款物工作,保障救灾物资运输及救灾工作车辆优先通行。2,4,5卫生防疫组、由市卫计委和农委牵头 市财政局、发改委。商务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赴灾区指导卫生防疫工作,指导灾区做好伤病群众的救治.做好食品。药品.饮用水和居住环境的卫生安全,确保灾区不发生大的疫病流行.组织。指导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 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爆发流行 2.4 6恢复重建组 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发改委,民政局 财政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教体局 民宗外侨局 卫计委,国土资源局.合肥市公路局巢湖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灾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制定住房和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规划,设计.组织实施重建和恢复受损的房屋及各类基础设施,2,4,7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国土资源局、民政局等部门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2.5应急专家队伍,市国土资源局聘请有经验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 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专家队伍、为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3监测预警.3,1监测、3,1,1监测网络。建立健全以群测群防为主。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网络,通过监测,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变化情况,争取早发现,早避让.3 1,2监测方式,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 专业单位巡查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相结合的方法 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并对隐患点发展趋势做出初步评价.3,1.3群测群防,各乡镇、街道要构建以村,社区,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网络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群测群防员开展防灾知识技能培训.增强其识灾 报灾、监测预警和临灾避险能力 加强群测群防员简易监测预警设备配置。并给予适当监测经费补助,各乡镇。街道要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定期做好对群测群防网络的核实和补充工作,及时进行调整.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落实群测群防责任、3 2预防、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市住建,水务 气象、地震等部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明确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3 2,2编制灾害点应急预案,方案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针对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编制应急预案。方案。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到防灾,监测责任人和受威胁人员手中 3。2,3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乡镇,街道要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开展检查与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及时将发现的险情或灾情进行速报.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划定的灾害危险区,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 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3预报预警。市国土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市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 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1预警级别、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预测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大小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 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蓝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黄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橙色预警.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高,红色预警 预计因气象因素致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很高。3.3.2预警发布,在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 预报时期 市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负责协商建立合适快捷通讯方式。将有关气象预报结果,图文。按双方商定的时间和通讯方式互传。并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会商,当出现3级及以上预报等级时,双方在会商一致的情况下.按规定程序公开发布 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由市国土资源局和气象局联合署名、共同发布、发布方式由气象部门利用现有的天气预报发布系统。通过电视、广播电台,有线广播。网络媒体等公众新闻媒体在气象预报节目中播报。同时利用气象短信平台通知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人,监测人,3 3。3预警响应,预警信息发布后 预警区域的当地人民政府及村、居。委会 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各单位和当地相关人员要对照 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蓝色预警响应。各相关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相关部门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黄色预警响应 在蓝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强化负责人带班制度,对预警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巡查与监测,做好应对准备、橙色预警响应。在黄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加密对预警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与监测频次。必要时,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转移.国土资源,气象等部门加密会商研判、应急专家队伍与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做好待命准备,红色预警响应。在橙色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及时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转移,预警区域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地质灾害零报告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预警区域预警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3 4预警的级别调整和解除。根据气象预报及实时雨情、水情监测等情况 预警级别应及时调整。超出24小时预警期,未再发布新的黄色预警以上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地质灾害险。灾 情,预警响应结束、4应急处置,4,1地质灾害速报制度.4.1 1速报程序与时限要求,市国土资源局收到辖区内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报告 应在1小时内速报巢湖市政府和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同时巢湖市政府直接速报合肥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市国土资源局收到辖区内中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应在1小时内速报巢湖市政府和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省国土资源厅、同时巢湖市政府直接速报合肥市政府和省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收到辖区内小型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速报巢湖市政府和合肥市国土资源局.同时巢湖市政府直接速报合肥市政府、4,1、2速报的内容.地质灾害险情 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威胁对象和范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 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已采取的应急防治措施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需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2应急响应,在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 由市国土资源局报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由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4,2。1应急响应开始、出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启动本级别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规定、立即将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按照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转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 根据险情和灾情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4、2,2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I级、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政府以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接受国家、省地质灾害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负责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调查灾害成因,分析发展趋势,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4,2。3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政府以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 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接受省、合肥市地质灾害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负责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指挥 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调查灾害成因、分析发展趋势,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4,2。4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级。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政府以及突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接受合肥市地质灾害市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负责实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 加强监测 调查灾害成因 分析发展趋势.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4 2,5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 级。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市政府以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应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和实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防治和抢险救灾工作 在市政府领导下、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具体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 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调查灾害成因.分析发展趋势、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4、3应急响应结束,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相关部门和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对原生及次生地质灾害灾情。险情进行认定.确认灾情 险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4后期处置,4,4。1应急工作评估,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市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 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工作的改进措施和建议。编写应急处置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必要时对预案予以修订,4.4 2过渡性安置.需要过渡性安置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安置,过渡性安置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次生灾害。饮用水水质,食品卫生、疫情等监测。4 4、3恢复重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进行灾后恢复重建时,对规划选址的搬迁避让点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5应急保障。5.1队伍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处置与救灾队伍建设,定期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推广地质灾害防治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提高应对各类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5、2资金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本年度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灾经费列入各级年度财政计划和预算.并保证足额到位。5、3物资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合理确定储备品种和规模、建立物资紧急调拨和运输机制 保证灾害发生后、救灾物资能及时运抵灾害现场,5。4通信。交通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应整合利用公共通信资源,配备必要的通信装备。确保应急响应时应急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和现场各专业队伍间的联络畅通 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通畅。5。5应急技术保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小组办公室。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及决策咨询。支持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开展防治地质灾害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合作机制.鼓励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政策理论研究、6预案管理。6 1宣传与培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和培训,开展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普及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6 2预案演练。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配合市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演练。也可自行组织演练,6。3预案管理与更新.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管理本预案。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6、4监督检查,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6.5奖励与责任追究 6,5 1奖励.对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相关规定执行。6,5 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以及未按本预案要求采取有关措施.履行有关职责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失职,读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7附则,本预案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7,1名词解释。7,1,1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 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7,1 2突发地质灾害,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7.1,3地质灾害危险,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地段 7 1,4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 如水灾 火灾 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7,1.5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7,1、6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 设施.设备,物品 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7 2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实施。原 巢湖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巢政办 2013、6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