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判定方法5.1,一般要求 5。1。1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应按照第4章规定的判定原则和程序实施 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直接判定方法或综合判定方法。5。1,2,直接判定要素和综合判定要素均应为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要素 5,1,3,下列情形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a 依法进行了消防设计专家评审 并已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b、单位。场所已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c。不足以导致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5、2、直接判定、5,2、1,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要素见第6章、5,2.2、符合第6章任意一条直接判定要素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5。2 3。不符合第6章任意一条直接判定要素的。应按5.3的规定进行综合判定、5 3,综合判定 5、3.1 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要素见第7章 5 3、2。采用综合判定方法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a,确定建筑或场所类别,b,确定该建筑或场所是否存在第7章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的情形和数量 c,按第4章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对照5,3 3进行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d,对照5、1.3排除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形 5.3 3,符合下列条件应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a 人员密集场所存在7,3.1.7,3,9和7,5,7 9,3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3条以上 含本数.下同 b。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存在7,1 1,7 1,3,7.4,5和7,4、6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3条以上,c.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存在第7章规定的任意综合判定要素4条以上 d 其他场所存在第7章规定的任意综合判定要素6条以上 5,3。4 发现存在第7章以外的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 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形、技术论证专家组可视情节轻重 结合5,3、3做出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