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判定方法5 1,一般要求。5。1,1,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应按照第4章规定的判定原则和程序实施 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直接判定方法或综合判定方法 5,1。2,直接判定要素和综合判定要素均应为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要素.5。1,3,下列情形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a,依法进行了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并已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的。b,单位。场所已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c,不足以导致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5、2.直接判定.5,2,1.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要素见第6章、5,2。2 符合第6章任意一条直接判定要素的 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5、2,3.不符合第6章任意一条直接判定要素的.应按5,3的规定进行综合判定.5、3.综合判定 5、3。1、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要素见第7章.5,3,2,采用综合判定方法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时,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确定建筑或场所类别,b 确定该建筑或场所是否存在第7章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的情形和数量、c.按第4章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对照5。3,3进行重大火灾隐患综合判定 d、对照5,1,3排除不应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形,5。3,3。符合下列条件应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a,人员密集场所存在7、3.1,7。3.9和7.5.7,9,3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3条以上 含本数、下同。b,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存在7 1。1.7 1。3 7,4 5和7。4.6规定的综合判定要素3条以上.c,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存在第7章规定的任意综合判定要素4条以上、d,其他场所存在第7章规定的任意综合判定要素6条以上,5,3,4,发现存在第7章以外的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情形,技术论证专家组可视情节轻重 结合5,3.3做出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