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市政工程设施移交接管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移交行为、明确参建单位和接管单位等各方责任,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确保市政工程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设施,特许经营项目除外,移交接管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中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内容包括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隧道,城市地下管廊.城市广场、城市雨水收集,输送和处理系统 以及上述设施附属排水泵站.管理用房等设施,本办法中的移交接管包括实体移交接管,养护移交接管和档案移交接管 第四条、市政工程设施的移交实行函告制,由建设单位经接管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函告各接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移交程序办理移交。第五条、移交接管的市政工程设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二,各项工程建设资料齐全 三,主体工程满足设计使用功能。四.已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六条,移交接管程序。一、管理介入接管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提前介入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移交接管准备工作 1.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预验收时,应邀请接管单位对工程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2、接管单位应将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7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 将问题整改情况反馈接管单位。接管单位现场检查后确认盖章,二。移交申请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质量管理的规定 认真做好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严把市政工程建设质量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1、竣工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在正式交接前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毕,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移交申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接管条件同意后、通知市政设施接管单位办理接管手续,3,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验收移交应提前2日通知各相关接管单位参加。同时向各相关接管单位提交以下资料、1,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见附表 2、移交设施清单.3 工程竣工资料,4,竣工验收相关会议纪要.5,市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移交回执,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变更或甩项的批复。7 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书,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接收管理1,符合移交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市政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接管单位和维护管理单位对需移交的市政工程进行现场交接.交接工作完成后由交接双方分别在、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上签字盖章,2,接管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的日期为正式移交接管日期、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完成后,即由相应接管单位负责进行日常维护管理.3、建设单位应当先行办理工程建设档案移交手续,竣工资料直接移交至设施接管单位。4.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在移交接管过程中发生争议的 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相关管理养护主管部门进行协调,经协调仍未解决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第七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科。计财科负责做好接管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的资金安排及资产移交监管工作 第八条 验收时发现市政设施存在影响使用功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期间 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与接管单位就整改部分重新安排验收和移交 接管日期从整改完成之日起生效、第九条。市政工程设施应当落实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保修书。提供给各相关接管单位.在工程保修期间.建设单位必须配合做好保修工作、对质保期间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含接管后因管理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 第十条,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各相关接管单位、维护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市政工程现场复查,现场实物复查合格的.各相关接管单位、维护管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在,质保期满查验单,上签字签章.现场实物复查不合格的、不含接管后因管理不当造成的不合格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实物整改、待整改完毕并经检查合格后方能重新办理质保期满查验手续,第十一条在质保期内,若出现施工质量缺陷。不含接管后因管理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在接到接管单位的通知后,必须在5日内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如不能及时进行维修、造成第三方人身 财产等损失的,建设单位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不能及时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可指定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第十二条、接管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管护标准开展管理维护工作,确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附件,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编号.年,月、日工程名称,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 日质保起止期年 月,日。年、月,日建设规模,结构类型、附属设施,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移交内容,工程遗留问题与处理意见。工程质量。认定结果,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年 月、日建设单位意见,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月。日接管单位意见、经办人.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