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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市政工程设施移交接管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移交行为,明确参建单位和接管单位等各方责任,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 确保市政工程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 扩建的市政工程设施。特许经营项目除外.移交接管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中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内容包括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隧道。城市地下管廊,城市广场。城市雨水收集,输送和处理系统,以及上述设施附属排水泵站、管理用房等设施,本办法中的移交接管包括实体移交接管,养护移交接管和档案移交接管.第四条.市政工程设施的移交实行函告制、由建设单位经接管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函告各接管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移交程序办理移交,第五条、移交接管的市政工程设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二,各项工程建设资料齐全,三。主体工程满足设计使用功能、四、已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六条、移交接管程序。一。管理介入接管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提前介入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移交接管准备工作、1。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预验收时.应邀请接管单位对工程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2。接管单位应将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7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将问题整改情况反馈接管单位 接管单位现场检查后确认盖章、二,移交申请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质量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严把市政工程建设质量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1、竣工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 建设单位应在正式交接前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毕、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移交申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接管条件同意后 通知市政设施接管单位办理接管手续 3。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验收移交应提前2日通知各相关接管单位参加.同时向各相关接管单位提交以下资料、1,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见附表.2。移交设施清单.3。工程竣工资料。4。竣工验收相关会议纪要 5,市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移交回执,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变更或甩项的批复,7,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书,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三.接收管理1 符合移交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市政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接管单位和维护管理单位对需移交的市政工程进行现场交接,交接工作完成后由交接双方分别在,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上签字盖章 2,接管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 的日期为正式移交接管日期.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完成后、即由相应接管单位负责进行日常维护管理,3 建设单位应当先行办理工程建设档案移交手续 竣工资料直接移交至设施接管单位。4、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在移交接管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相关管理养护主管部门进行协调。经协调仍未解决的 由建设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第七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科 计财科负责做好接管市政设施管理,养护的资金安排及资产移交监管工作、第八条.验收时发现市政设施存在影响使用功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期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建设单位负责 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与接管单位就整改部分重新安排验收和移交。接管日期从整改完成之日起生效.第九条、市政工程设施应当落实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保修书.提供给各相关接管单位。在工程保修期间.建设单位必须配合做好保修工作、对质保期间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含接管后因管理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第十条.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各相关接管单位。维护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市政工程现场复查。现场实物复查合格的。各相关接管单位,维护管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在。质保期满查验单,上签字签章.现场实物复查不合格的。不含接管后因管理不当造成的不合格问题 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实物整改.待整改完毕并经检查合格后方能重新办理质保期满查验手续.第十一条在质保期内、若出现施工质量缺陷。不含接管后因管理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在接到接管单位的通知后,必须在5日内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如不能及时进行维修.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等损失的,建设单位负责赔偿 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不能及时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可指定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第十二条。接管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管护标准开展管理维护工作.确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 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附件。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编号,年.月,日工程名称。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 年.月,日质保起止期年 月.日.年 月 日建设规模,结构类型、附属设施,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移交内容。工程遗留问题与处理意见、工程质量 认定结果,工程竣工验收时间 年 月,日建设单位意见,经办人.单位负责人.公章 年、月 日接管单位意见、经办人,单位负责人,公章。年 月。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经办人,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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