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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市政工程设施移交接管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移交行为,明确参建单位和接管单位等各方责任.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确保市政工程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 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设施,特许经营项目除外 移交接管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中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内容包括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隧道、城市地下管廊。城市广场,城市雨水收集。输送和处理系统、以及上述设施附属排水泵站.管理用房等设施。本办法中的移交接管包括实体移交接管 养护移交接管和档案移交接管,第四条,市政工程设施的移交实行函告制,由建设单位经接管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函告各接管部门 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移交程序办理移交 第五条.移交接管的市政工程设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 二。各项工程建设资料齐全,三、主体工程满足设计使用功能、四 已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第六条,移交接管程序,一 管理介入接管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 提前介入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移交接管准备工作.1,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预验收时、应邀请接管单位对工程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2.接管单位应将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7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将问题整改情况反馈接管单位 接管单位现场检查后确认盖章,二,移交申请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质量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严把市政工程建设质量验收关 确保工程质量.1。竣工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在正式交接前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毕,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移交申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接管条件同意后,通知市政设施接管单位办理接管手续.3 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验收移交应提前2日通知各相关接管单位参加.同时向各相关接管单位提交以下资料,1 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见附表、2、移交设施清单、3、工程竣工资料、4.竣工验收相关会议纪要,5。市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移交回执。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变更或甩项的批复 7,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书.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接收管理1、符合移交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市政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接管单位和维护管理单位对需移交的市政工程进行现场交接,交接工作完成后由交接双方分别在、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上签字盖章。2。接管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的日期为正式移交接管日期、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完成后 即由相应接管单位负责进行日常维护管理,3。建设单位应当先行办理工程建设档案移交手续,竣工资料直接移交至设施接管单位.4.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在移交接管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相关管理养护主管部门进行协调,经协调仍未解决的 由建设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第七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科。计财科负责做好接管市政设施管理 养护的资金安排及资产移交监管工作、第八条。验收时发现市政设施存在影响使用功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期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与接管单位就整改部分重新安排验收和移交,接管日期从整改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市政工程设施应当落实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保修书,提供给各相关接管单位、在工程保修期间.建设单位必须配合做好保修工作,对质保期间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含接管后因管理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 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第十条,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各相关接管单位。维护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市政工程现场复查.现场实物复查合格的 各相关接管单位,维护管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在、质保期满查验单 上签字签章,现场实物复查不合格的、不含接管后因管理不当造成的不合格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实物整改 待整改完毕并经检查合格后方能重新办理质保期满查验手续 第十一条在质保期内、若出现施工质量缺陷,不含接管后因管理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在接到接管单位的通知后.必须在5日内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如不能及时进行维修.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等损失的、建设单位负责赔偿 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不能及时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可指定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第十二条,接管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管护标准开展管理维护工作,确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附件、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 编号、年,月、日工程名称、开工时间 年,月 日竣工时间,年、月。日质保起止期年.月,日、年,月。日建设规模.结构类型、附属设施、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移交内容。工程遗留问题与处理意见。工程质量 认定结果,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年 月。日建设单位意见 经办人 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月、日接管单位意见。经办人。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经办人。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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