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市政工程设施移交接管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移交行为,明确参建单位和接管单位等各方责任、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确保市政工程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安徽省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设施,特许经营项目除外.移交接管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中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内容包括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隧道,城市地下管廊.城市广场.城市雨水收集、输送和处理系统。以及上述设施附属排水泵站、管理用房等设施 本办法中的移交接管包括实体移交接管。养护移交接管和档案移交接管。第四条。市政工程设施的移交实行函告制,由建设单位经接管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函告各接管部门 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移交程序办理移交、第五条.移交接管的市政工程设施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合格,二,各项工程建设资料齐全,三,主体工程满足设计使用功能 四,已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第六条,移交接管程序,一.管理介入接管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提前介入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移交接管准备工作.1,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预验收时 应邀请接管单位对工程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2.接管单位应将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7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将问题整改情况反馈接管单位、接管单位现场检查后确认盖章,二,移交申请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质量管理的规定,认真做好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严把市政工程建设质量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1 竣工验收时发现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在正式交接前将所有问题整改完毕、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移交申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符合接管条件同意后.通知市政设施接管单位办理接管手续,3,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验收移交应提前2日通知各相关接管单位参加 同时向各相关接管单位提交以下资料,1。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见附表 2,移交设施清单,3,工程竣工资料.4,竣工验收相关会议纪要.5.市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移交回执,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变更或甩项的批复、7,质保期内工程质量保修书、8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三 接收管理1 符合移交条件的应当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市政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建设单位组织,相关接管单位和维护管理单位对需移交的市政工程进行现场交接。交接工作完成后由交接双方分别在。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 上签字盖章,2,接管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的日期为正式移交接管日期、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完成后.即由相应接管单位负责进行日常维护管理,3,建设单位应当先行办理工程建设档案移交手续,竣工资料直接移交至设施接管单位。4、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在移交接管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相关管理养护主管部门进行协调,经协调仍未解决的、由建设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第七条、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城乡建设科 计财科负责做好接管市政设施管理 养护的资金安排及资产移交监管工作,第八条,验收时发现市政设施存在影响使用功能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期间、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与接管单位就整改部分重新安排验收和移交,接管日期从整改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市政工程设施应当落实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将 工程保修书、提供给各相关接管单位,在工程保修期间,建设单位必须配合做好保修工作,对质保期间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含接管后因管理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 由建设单位负责整改 第十条,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各相关接管单位,维护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市政工程现场复查,现场实物复查合格的,各相关接管单位 维护管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在、质保期满查验单。上签字签章 现场实物复查不合格的。不含接管后因管理不当造成的不合格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实物整改,待整改完毕并经检查合格后方能重新办理质保期满查验手续,第十一条在质保期内,若出现施工质量缺陷、不含接管后因管理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在接到接管单位的通知后.必须在5日内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如不能及时进行维修、造成第三方人身。财产等损失的,建设单位负责赔偿 由此造成的不良影响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施工单位不能及时进行维修的 建设单位可指定第三方进行维修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接管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管护标准开展管理维护工作 确保设施安全.正常运行,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附件、阜阳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表 编号、年 月、日工程名称.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质保起止期年。月、日,年,月、日建设规模、结构类型,附属设施,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移交内容,工程遗留问题与处理意见 工程质量.认定结果、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经办人.单位负责人 公章.年,月、日接管单位意见,经办人.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经办人,单位负责人、公章。年、月、日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