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建筑材料运输及建筑废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建筑材料运输及建筑废土的管理,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材料运输及建筑废土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本规定所称建筑材料是指建设、施工单位和个人在建设过程中使用的砂。砾,石,沥青、灰浆、水泥 煤炉渣等未使用容器装载或不能进行集束式包扎。密闭的散装建筑材料。建筑废土 包括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新建。改建 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 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工程渣土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平整土地,基础开挖等活动所产生的数量较大的、经处理尚可使用的土方。第三条.建筑材料,废土处置实行。谁产生.谁负责处理,和.统一管理,资源利用,的原则,产生建筑废土的单位和个人 必须承担处置的责任,第四条。建筑废土的收集、清运和处置可推行社会化服务、依法实行有偿服务收费 建筑废土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价部门核准.第五条。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加强对待建场地的管理。按住建部门有关规定。修建统一美观的建筑围栏,管理用房等临时建筑、不得随意堆放建筑材料,废土及其他废弃物 保持场地整洁,卫生。第六条,围栏,管理用房等临时建筑应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主动拆除.并全部清除建筑废土。拆迁工地的建筑物拆除后。责任单位或个人应在15日内完成建筑废土的处置。第二章,建筑材料、废土管理职责.第七条、有关职能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一 龙岩中心城市建筑材料运输及建筑废土处置专项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渣土办、1,协调 指导、督促县级渣土办开展建筑材料运输及建筑废土处置管理各项工作、2 负责中心城区建筑废土处置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3。负责审核,制定中心城区建筑废土处置计划。4、负责中心城区建筑材料运输及废土处置的监督管理,5,负责建筑材料及建筑废土运输单位监督管理 审查建筑材料及建筑废土运输单位.发放建筑材料及建筑废土运输卡,6,牵头市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1 牵头组织召开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车辆安全管控平台建设推进会、督促各地建立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车辆管控平台 2、牵头组织开展建筑材料 废土运输车辆安全整治专项督查,3,督促各地出台建筑材料运输及废土处置管理规定,建立废土处置核准等制度、4、负责制定建筑材料,废土运输企业市场准入标准并开展资格认证.5、督促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处置 清运建筑垃圾和废土。监督管理工地围墙内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对围墙内工地安全施工 场地环境卫生等进行监管。落实工地进出口硬化 沉泥沙池,冲洗施工车辆的胶管,高压水枪.净车出场设施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6,协助市行政执法。交巡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违规建设,施工和运输单位进行处罚,对相关建设,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并实施不良记录,依法对土方施工单位施工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进行查处 7、牵头制定建筑垃圾收费制度,在各工地安装监控设施开展建筑材料,废土运输信息收集.加强全市建筑市场管理 8,核发,建筑废土处置证.以下简称,处置证,三,市行政执法部门 1。督促各地加快建筑垃圾,渣土消纳场规划建设步伐,牵头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建筑废土消纳场的选址和建设,2.按照全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会同相关部门一起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查处建设、施工单位和建筑材料 废土运输企业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废土 乱倒建筑废土、未封闭运输或车容车貌不洁造成。滴.撒,漏.污染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对建筑废土收集。清运,处置的相关监管和处罚.四、市公安部门、1,加强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车辆路面监管,依法查处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未按指定路线和时段行驶以及超载。超速,逆道行驶、无牌无照等违法违规行为.2、组织开展建筑材料 废土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备案核查。建立,一车一人一档、受理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车辆技术状况.驾驶人员资格,作业时间路段等相关情况的备案、核定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时段。3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定期牵头组织联合执法行动,4 严厉打击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行业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涉黑涉恶违法行为 5、加强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车辆管理行政执法保障工作、维护正常的行驶执法秩序。6,负责调派警力和警用车辆参与联合执法行动,7.对按要求进行改装的车辆进行合法认定,8。按照整治工作的要求.对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9。组织警力与相关部门配合。对所有上路行驶的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督促其加盖封闭运输。五。市交通运输部门,1,培育专业建筑材料。废土运输企业 依法对承运建筑材料及建筑废土的运输单位.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2,指导建筑材料及建筑废土运输单位的内业管理,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车辆技术管理 按规定组织承运建筑材料及建筑废土运输单位及车辆参加质量信誉考核及年审,3,督促建筑材料 废土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4。根据市交巡警。行政执法、住建部门的有关反馈情况。对运输单位、车辆单位.车辆进行调查 依法对违法违规运输企业 车辆限期整改,直至吊销经营许可.5,依法查处未经道路运输许可从事建筑材料 废土运输的单位及车辆。并配合相关部门查处超限超载行为,6。建立健全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渣土管理制度、督促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处置,清运建筑垃圾和废土、落实净土出场设施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六。市规划部门.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场地的规划许可,七,市安监部门,1,把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纳入到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大范畴内并进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评.2,督促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加强对建筑材料、废土运输企业和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车辆运行的安全进行监管,3、牵头组织调查组 对建筑材料及废土运输企业及车辆运行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对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车辆致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进行责任倒查 八 市质监部门,1、开展按照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车辆加装密闭加盖装置的技术措施和要求.受理运输车辆密闭加盖装置质量的委托检验、2,负责对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车辆有关标准依法进行备案登记,并协助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九,市水利部门。1.建立健全河道采砂运输管理制度,督促砂石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发包砂石运输业务。2。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渣土管理制度.督促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处置。清运建筑垃圾和废土.落实净车出场设施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十、市国土资源部门 建立健全砂石矿开采运输管理制度。督促砂石生产 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发包砂石运输业务.十一、市人防部门。建立健全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建筑材料及废土管理制度。督促人防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处置,清运建筑垃圾和废土。落实净车出场设施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十二.市铁路建设部门、建立健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建筑材料及废土管理制度,督促铁路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处置.清运建筑垃圾和废土、落实净车出场设施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十三 市监察部门,检查监督市直各相关部门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追究相关部门不履职,不作为,监管不到位等行为,第三章.废土处置管理、第八条.产生建筑废土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工程开工15日前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局,提出建筑废土处置申请 申报建筑废土种类。数量,运输单位名称和运输资质.建筑废土消纳处置场地等资料、取得 处置证、后方可进行处置,产生建筑废土的单位或个人有条件自行安排建筑废土处置场地的.还应提供处置场地规划许可 业主同意受纳证明及相关资料、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并及时抄送市公安,交巡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等部门 不予核准的 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处置证.不得出借。倒卖,涂改 出租,第九条。因房屋装饰装修等过程中产生建筑废土的单位或个人。在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应按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建筑废土、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建筑废土的处置 费用由责任单位或个人承担,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由产生建筑废土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建筑废土处置申请、无主建筑废土由所在地,镇。街道办提出建筑废土处置申请。零星建筑废土逐步推行袋装转运、第十条 建设工地和规划开发等用地需要受纳建筑废土回填基坑.洼地的。应向市渣土办提出申请,申报所需建筑废土数量.种类.由市渣土办统一安排调度、第四章,废土运输企业管理、第十一条.建筑废土的运输单位,应具有运输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车辆行驶证,具有健全的运输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等相关条件,运输车辆应经过公安机关登记并报牌,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以及相应的建筑废土分类运输设备 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测。符合技术标准 车辆车身中间有两条横贯车箱。高15公分,间隙20公分的黄色条纹,驾驶室前方有,建筑废土运输车、标识牌.两侧车门喷印运输单位名称,车门下方喷印单位车辆自编号,货箱两侧栏板喷印车辆核定载重量。车辆须安装带有行车记录仪的GPS卫星定位监控系统 并纳入市渣土办 市交通管理,运输管理。市行政执法等监管部门监控系统。第十二条.从事建筑废土运输的单位 应当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局.申请,并经审查通过后、方可从事建筑废土运输.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应当在接到申请后15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 予以核准的.颁发建筑废土运输资质核准文件.对已取得建筑废土运输资质的单位 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产生建筑废土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将建筑废土交给个人或者未取得建筑废土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第十三条.取得建筑废土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需运输建筑废土的、应与产生建筑废土的单位或个人签订运输合同 协议.产生建筑废土的单位或个人持.处置证.运输合同,协议、向市渣土办申领单车运输卡.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建筑废土运输卡按运输建筑废土的车辆数量发放 一车一卡、建筑废土运输卡应当记载下列事项,一。建筑废土处置证号码。二。建筑废土的种类 数量、三、运输车辆类型 号码.四.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和时间,五,卸放建筑废土的指定地点.前款第。四,项内容由市交巡警部门核准后发给。临时通行证.第十四条 运输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废土时.必须按规定做到密封,覆盖,外观整洁。随车携带建筑废土运输卡和,临时通行证.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时段和处置地点行驶和卸放 不得滴,撒,漏,夹带建筑废土污染路面.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第十五条。建设。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对建筑材料及建筑废土运输的管理,一 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应当明确建筑废土运输处置费用。在工程招标或直接发包时、应当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对建筑废土处置管理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措施。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将土方工程依法发包给土方施工分包单位的或将土方运输发包给运输单位运输的,应当在签订承包合同中 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责任,并依法承担安全生产连带责任 三,禁止土方施工单位或运输单位将所承包的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禁止建设,施工单位将建筑废土运输发包给未取得建筑废土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 第十六条。施工工地所有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沉淀及高压冲洗设施、并设专人检查超载行为和车辆保洁、凡驶出工地车辆的轮胎,箱体必须经高压水冲洗干净.严禁超高 超载 严防途中滴、撒 漏 第十七条。建筑废土运输车辆进出处置场地、应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卸放建筑废土 并按规定缴纳建筑废土处置费,第十八条,从事建筑材料运输的单位应取得运输资质、建筑材料运输的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五章。废土消纳场管理,第十九条 固定建筑废土消纳场由建设 规划.国土资源,水利。林业。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应的行政许可,按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废土消纳场,支持和鼓励废土回填还耕和再开发利用 市渣土办负责对废土消纳场进行监管 临时废土消纳场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与土地产权单位签订土地使用合同 持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书面确认意见,向市渣土办报备废土临时消纳点,不得在中心城区一重山内设置废土临时消纳场 已设立的要依法取缔,停止使用 第二十条,申请领取建筑废土消纳核准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一,提交书面申请 二,建筑废土消纳场应有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和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 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三。具有建筑废土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第六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废土.不得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废土,违反本办法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进行处罚,第二十二条,市渣土办.交巡警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等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二十三条,建设,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车辆核载量装载建筑材料。废土.将建筑材料 废土运输发包给运输单位的 应当督促运输单位严格按照车辆核载量装载、建设、施工单位发现运输车辆不符合技术标准或超重 超高装载的,应当要求运输单位立即整改。并向市交巡警 交通运输 行政执法等部门报告、市交巡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等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第二十四条、市交巡警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建筑材料。废土运输车辆的运行路线,运行时段,行驶情况监管,严厉打击超速。超高.超载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予以查处 一.不按规定喷印车身颜色标识.企业名称,核载量及安装GPS监控系统等的,二、车辆擅自改型。改装的.三。不按规定运行路线、时段行驶的 四。超速.超高,超载的.第二十五条.对违反城市建筑废土管理规定的,市行政执法部门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进行处罚、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