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安庆市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8月19日.安庆市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安徽省地震应急预案,和安徽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1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地震灾害和省内,外发生对我市造成重大影响的地震灾害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地震灾害发生后,市.县。市 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人民政府是应对省内特别重大 重大地震灾害的主体。市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较大地震灾害的主体 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一般地震灾害的主体.2、组织体系2。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市地震局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2.1,1 市指挥部组成指挥长.分管副市长副指挥长,安庆军分区有关领导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地震局局长,市民政局局长。成员,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外侨办。市文广新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局 市粮食局 市人防办,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应急办,市气象局 市地震局、安庆检验检疫局,安庆供电公司,团市委 市红十字会。安庆军分区 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预备役部队、武警水电部队。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市人民政府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 可对市指挥部领导和成员进行调整、2。1。2、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 履行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办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局长担任 副主任由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为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2、1.3,市指挥部工作组.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市指挥部视情成立综合组 市指挥部办公室并入综合组,抢险救援组,地震监测与震害调查组。群众生活保障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基础设施保障和恢复组.通信保障组,建筑物安全鉴定组。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灾害损失评估组,社会治安组,救灾捐赠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 宣传报道组等13个工作组。根据需要,市指挥部可以对工作组的设立进行调整。2、2.现场指挥部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发生后。市指挥部视情在地震灾区成立现场指挥部,靠前指挥 协调 督导抗震救灾工作.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一般由市政府有关领导担任,副指挥长由安庆军分区、市地震局。市民政局以及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担任,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对副指挥长进行调整,可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抢险救援.物资供应。地震监测与震害调查,损失评估、灾民安置.通讯保障、社会治安.医疗防疫。宣传报道等方面工作.2、3.县、市 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本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 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共同做好抗震救灾工作,3。响应机制3,1。地震灾害分级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 较大。一般四级、3 1。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6、0级以上地震.M 6。0。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3。1 2 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5,0级以上。6 0级以下地震,5。0 M、6,0.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3,1。3 较大地震灾害造成3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4。0.M.5 0、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3、1,4,一般地震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市内发生3.5级以上、4.0级以下地震 3 5.M、4、0。可能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时,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3、2 分级响应根据地震灾害分级情况。将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和、级,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市指挥部启动,级响应.市指挥部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领导和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市指挥部启动,级响应。由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抗震救灾工作.市指挥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应对较大地震灾害 市指挥部启动 级响应,由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本行政区域的抗震救灾工作.市指挥部根据需要,报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省有关部门给予支援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市指挥部办公室启动.级响应、由灾区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市指挥部视情对受灾县、市,区,进行支援,派出工作组赴灾区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灾区需求,协助做好抗震救灾工作.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及指挥机构见表1.经初判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后,如果发现应急响应级别与实际灾情明显不符,应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4、监测报告4.1.监测预报市。县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加强震情跟踪监测,预测预报和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对地震预测意见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地震预报意见制订专项抗震救灾应对工作方案 加强应急防范措施。4 2,震情速报地震发生后 对于达到以下级别的地震 市地震局快速获取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参数的准确数据,15分钟内将测定结果报市委 市人民政府,通报有关单位和县 市,区。人民政府.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1 我市境内发生2。5级以上地震.2,毗邻市发生4.0级以上地震。4.3,灾情报告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 地区.范围。强度.以及受灾人口,人员伤亡。转移安置和重要基础设施损毁等情况.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县,市。区 人民政府及时汇总震情.灾情.社情等信息,在2小时内上报市人民政府.市指挥部,市民政局,市地震局等部门迅速组织开展现场灾情收集。分析研判等工作.将核实的初步灾情立即报市人民政府。市指挥部,并及时续报.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安全监管局 安庆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迅速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市指挥部。市人民政府接报地震灾害后.立即上报省政府 并及时续报。发现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时 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迅速核实并报市人民政府 市指挥部 通报市有关部门,5.应急响应当市内发生地震灾害后、市地震局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市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初步评估意见,并根据地震灾害初判指标提出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的建议 市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同时,将震情信息通报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 5 1 I级。级,级响应5,1,1,先期处置市指挥部立即组织各类专业队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灾情调查核实等工作.组织抢修重大关键基础设施、保护重要目标。灾区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立即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和灾情调查,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开放应急避难场所。设立安置点 发放生活用品、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5.1.2.指挥协调市指挥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抗震救灾行动、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了解 掌握灾情 成立并派出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赶赴灾区组织,指挥和协调现场抗震救灾工作。2.派遣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公安消防部队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协调驻宜部队及民兵,预备役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和被困群众.3 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开展伤员救治,保障救治血液、协调伤员的转移,接收与救治,组织开展卫生防疫,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4,迅速组织工程抢修抢险专业队伍。修复毁坏的交通,水利、市政,通信。广播电视,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5.指挥灾区县.市 区.人民政府开展救援行动 安置受灾群众。保障灾民食品 饮用水等基本生活 6。指挥灾区县。市 区、人民政府迅速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关闭人员密集场所、停止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生产经营活动 划定可能引发次生灾害的危险区域和警戒区域,设置警戒标志。并采取紧急防控措施、7 依法采取紧急措施,维护社会秩序、保护重点目标和场所.8 组织非灾区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受灾地区进行支援,9、统一发布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以及地震应急救援的动态信息 10.加强涉外和涉港澳台事务协调管理,妥善安置在灾区工作和旅游的境外人员,做好对外信息沟通与通报。按程序协调安排境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加强境外救援物资的接收和管理、11,向省政府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并视需要请求支援、认真落实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部署的工作.12.其他重要事项,5,1,3。应急处置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各工作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本组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指挥部。1、搜救人员,安庆军分区 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武警水电部队.市安全监管局,市地震局等有关单位组织驻宜部队及民兵,预备役部队 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公安消防部队.有关危化品救护队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搜救被压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及时向市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市卫生计生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 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 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 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3。安置受灾群众、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 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居住等问题 在受灾乡镇 街道。村。社区.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有序发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有关部门根据需要组织企业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市教育体育局指导受灾地区适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或设立临时教室 恢复正常教学秩序、4 抢修基础设施 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有关部门组织抢修因灾损毁的公路。铁路,机场、桥梁、隧道等交通基础设施,协调运力 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文广新局。安庆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组织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5.加强现场监测,市地震局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 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及时研判灾区震情形势.市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市环保局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6。防御次生灾害 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水库,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市安全监管局 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石化安庆分公司,安庆供电公司等单位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 输配电线路,军工科研生产重点设施的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力量对灾区民用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被损毁的建筑工程开展安全评估。鉴定,对建 构、筑物安全情况进行分类、并设置明显标识 7。维护社会治安、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武警支队等有关部门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党政机关 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交通管制 维护交通秩序。优先保障抗震救灾车辆通行,8.开展社会动员 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地震局等有关单位加强应急志愿者队伍管理、及时开通应急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救灾。市民政局。市红十字会等有关单位视情组织开展为灾区捐款捐物活动 做好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 统计。分配,使用、公示 反馈等工作,9,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市地震局组织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 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并配合民政。财政.住建等有关部门承担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的具体工作。5.2。级响应5。2,1.县、市,区,政府处置.灾区县 市.区 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迅速组织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医疗救治、灾民安置 次生灾害防范等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在市指挥部的指导下.领导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抗震救灾工作,5。2.2,市级应急处置市指挥部办公室视情派出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支援。协助灾区人民政府开展抗震救灾工作,5、3.信息发布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地震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发布震情。4小时内发布初步灾情 震情趋势判断意见以及抗震救灾情况,适时开展后续发布、信息发布要统一、及时 准确,客观 5,4、应急结束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 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础设施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 通信设备等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灾区县.市.区 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市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认真总结地震应对工作,向市指挥部提交地震应对工作总结报告,市指挥部汇总后上报市人民政府、6。恢复重建6.1、调查评估市民政局.市地震局等有关部门及受灾县、市、区 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形成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报告,上报市人民政府、6.2。恢复重建规划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省人民政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需要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震局等部门以及市人民政府编制 6、3、恢复重建实施市人民政府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7 应急保障7,1,应急队伍保障市地震局。安庆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预备役部队,武警水电部队.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地震救援等各类抗震救灾队伍建设 经常性地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 城市通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 乡镇 街道,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抢险救灾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企业 社会组织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基层和群众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7 2,物资与资金保障市直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 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县,市 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给 市,县人民政府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所需经费、市级财政对达到市级灾害应急响应、受地震灾害影响较大和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适当支持,各级各类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工程抢修抢险专业队 医疗救护队,现场地震应急工作队。志愿者队伍等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7 3 基础设施保障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完善应急通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情况下,确保至少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应急广播电视体系 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加强电力基础设施.电力调度系统建设 保障地震现场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建立健全铁路、公路。水路.航空等紧急运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7 4、指挥平台保障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综合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和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敏。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指挥平台,做到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实现震时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决策 灾害损失快速评估与动态跟踪、地震趋势判断快速反馈、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在抗震救灾中信息,含音视频 畅通,科学决策和准确指挥.7,5,避难场所保障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利用广场 公园。绿地,学校.体育场馆,人防工程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 通信 供水,供电 排污,环保等设备设施。并储备必要的物资,学校.医院。养老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7,6,宣传,培训与演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做好地震知识科普宣传,应急演练、培训等方面的工作。8。其他地震事件应急8 1。有感地震应急有感地震的应对工作.由市地震局和地震发生地县、市 区、人民政府负责,3、5级以下有感地震发生后、当地政府要立即派出工作组深入现场,调查了解情况、迅速收集并向上级报告震情、社情,及时向社会发布地震信息.宣传地震知识 做好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的准备、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维护社会稳定、其中.3 0、3。4级有感地震发生后 市地震局视情派出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协助县。市、区、政府及其地震主管部门做好应对工作、并组织专家进行紧急会商.提出震后趋势判断意见。上报市人民政府,8,2.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当我市出现地震谣传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时 市委宣传部和市地震局做好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工作 澄清事实、平息谣传 对制造 传播地震谣言者、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8.3、市外地震应急当毗邻市发生较大以上地震灾害.并对我市造成人员伤亡或建 构,筑物破坏时.市地震局根据震情。灾情和对我市的影响程度,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 9.附则,9,1.奖励与责任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修订完善,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制定与本预案相衔接 配套的部门地震应急预案 报市地震局备案、县 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县 市、区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能制定地震应急预案,报同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交通运输.铁路,水利、电力,通信 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大型水库.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地震应急预案 报所在地县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备案,预案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写应急预案操作手册,9.3.以上 以下的含义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9,4,预案解释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地震局负责解释。9,5。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0年印发的 安庆市地震应急预案,宜政办秘,2010.64号,同时废止.附件、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附件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指导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情分析.正确引导社会舆情,承担宣传报道组牵头工作。2、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承担市指挥部综合组.抢险救援组牵头工作.3、市发展改革委,指导防震减灾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组织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并指导实施、参与组织有关生活必需品及重要商品的应急供应以及有关救灾物资调配、指导灾后基础设施和生产恢复建设。承担基础设施保障和恢复组牵头工作,4,市教育体育局.指导灾区学校做好灾情信息的收集,上报 组织力量配合救援队伍在学校开展救援。视情组织转移和安置灾区师生,指导灾区学校尽快恢复教学秩序 配合住房建设部门对校舍进行安全鉴定和加固,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指导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5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 优先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畅通,确保在极端情况下。至少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建立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加强地震应急通信演练等工作。承担通信保障组牵头工作 6 市公安局 组织力量参与抢险救援,指导灾区开展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承担社会治安组牵头工作,7、市民政局、协调调配救灾物资 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接受,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安置和遇难人员的善后.遇难者家属抚慰工作。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接受上级民政部门下拨的紧急援助款物、会同有关部门评估地震灾害损失,统计、上报灾情、承担群众生活保障组。灾害损失评估组.救灾捐赠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牵头工作。8。市司法局.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9,市财政局、争取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支持.接收分配外市支援经费.落实并下拨专项应急资金 参与指导地震应急物资储备,群众生活物资调拨.灾区恢复重建等工作、10。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开展灾情应急测绘 地质灾害信息收集,上报。指导次生地震地质灾害的处置、指导灾区对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评估,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参与组织灾后重建规划。灾后重建工作,11,市环保局,组织对灾区环境监测.以及地震灾害引起的污染源泄漏等次生灾害的监测和防控.应对地震灾害引起的环境事故的处置,组织收集灾区环境污染灾情信息并上报.12.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区建.构。筑物抗震性能进行隐患排查.组织指导灾区各类建 构 筑物的抗震加固和修复工作,指导协调对城市的基础设施等进行抢险 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 承担建筑物安全鉴定组牵头工作。13。市城乡规划局,组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实施工作,14,市交通运输局、组织收集灾区公路。桥梁、隧道.机场等灾情信息并迅速上报、续报。组织对被毁坏的公路,桥梁和有关设施的抢险抢修。协调运力 保障地震物资运输和灾民的应急运输.协同市公安局.指导相关部门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指导道路抢修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15。市农委,制定并组织实施灾后动物防疫方案,指导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指导群众开展农业生产自救,参与灾害调查评估,对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16。市水利局,指导收集并上报灾区水利工程灾情信息,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管理 组织力量对灾区水利工程和相关险情进行排查 评估,应急抢险及灾后恢复重建、17 市商务局.协调灾区采购生活必需品,组织对商贸企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受灾商贸企业进行生产自救。恢复灾区的市场秩序、18.市卫生计生委.组织紧急医学救援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指导收集灾区医疗机构灾情信息并上报、指导灾区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有效防控,指导灾区群众预防食物中毒、指导灾区卫生部门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卫生帮助.指导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承担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牵头工作.19.市外侨办,负责处理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中的相关涉外事务 协调安排到我市参加抗震救灾的国际救援队伍.承担救灾捐赠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牵头工作。20 市文广新局、协调保障灾区广播电视信号传输,2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灾区食品安全进行监督、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2.市安全监管局、协调开展灾区次生灾害防范处置工作,派出救援队伍,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 重大关键基础设施 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保障关键设施安全。指导石油、天然气生产经营单位修复被损毁的油气长输管线及附属设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引发次生灾害。承担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牵头工作、23,市旅游局 掌握灾区游客受灾情况。指导做好灾区游客临时安置等工作,协同处理相关涉外涉港澳台游客事务,24,市粮食局、组织粮源,保障灾区粮油供应,25,市人防办 协助应急避难场所开通与管理工作、协同开展应急通信保障.26,市政府新闻办。做好抗震救灾新闻发布工作,27。市政府应急办 做好值守应急和信息报告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开展抗震救灾 28.市气象局 协助做好前期灾情调查等工作 加强气象卫星遥感监测,负责灾区及周边地区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发布气象信息、29、市地震局、进行震情速报、快速了解灾情、建议启动相应级别的地震应急响应.提出抗震救灾工作方案、措施和建议.组织震情会商.分析 预测地震趋势,参与指挥调度现场救援队救援,开展地震烈度。科学考察和震害调查等,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参与指导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宣传。承担地震监测与震害调查组.灾害损失评估组等牵头工作,30 安庆检验检疫局。组织对来宜开展救援的境外队伍及接收的境外救援物资进行检验检疫 31,安庆供电公司,组织力量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保障地震现场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32,团市委、负责协调和开展地震应急志愿服务工作、33,市红十字会。组织红十字会员和志愿者参加抢险救援,伤员急救,对口捐赠物资的接收 发放和管理、处理对口国际社会组织援助事宜、34.安庆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预备役部队 武警水电部队。抢救被压埋人员。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 开展工程抢险.参与医疗卫生,应急通信保障等工作.安庆军分区承担抢险救援组牵头工作,35、中石化安庆分公司.修复被损毁的油气长输管线及附属设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引发次生灾害.附件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职责,1,综合组。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地震局.市民政局等参加.主要职责,汇总上报震情灾情社情等信息 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和建议,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以及有关县,市,区,做好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并督促落实.承办市指挥部文电,会务及简报编辑。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办理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2、抢险救援组,由安庆军分区和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地震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武警支队.市消防支队,预备役部队 武警水电部队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力量赶赴灾区搜救被困群众,调运抢险救灾装备 视情实施交通管制等特别措施,组织清理灾区现场、3,地震监测与震害调查组.由市地震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参加、主要职责。加强地震监测 研判趋势,指导余震防范。组织开展地震烈度评定,发震构造,工程结构震害,社会影响等调查和科考工作 4.群众生活保障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等参加.主要职责 组织调集救灾物资 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指导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 做好救灾款物的发放与监管工作。5。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红十字会,安庆军分区、市武警支队等参加,主要职责.协调紧急医学救援队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加强医疗物资的调度 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6.基础设施保障和恢复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人防办。市安全监管局 市供电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抢修因灾受损的基础设施,组织核实受灾的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制订恢复生产方案并组织实施 7,通信保障组,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安庆供电公司。安庆军分区等部门以及电信运营企业参加、主要职责,组织各通信运营企业迅速修复被损毁的通信设施,必要时启用应急通信系统、架设临时专用线路,保障抗震救灾指挥通信畅通.8,建筑物安全鉴定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对灾区建筑物的抗震性能进行排查.指导灾区各类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和修复等工作 9。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气象局 市消防支队,中石化安庆分公司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做好各种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气象 地质和环境监测、做好次生灾害源,地质灾害隐患点、危化物品等各种安全隐患的防控工作、10。灾害损失评估组.由市民政局和市地震局牵头.市教育体育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利局等参加,主要职责,组织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 破坏程度 环境影响 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等 开展灾害损失评估.11.社会治安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 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武警支队等参加,主要职责.指导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 维护社会治安和生产 生活秩序,12 救灾捐赠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由市民政局和市外侨办牵头.市商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局 安庆检验检疫局.市红十字会等参加、主要职责 指导国内外救灾款物捐赠的接受和管理,妥善处理地震中的涉外和涉港澳台事务,及时通报相关情况.13,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府新闻办.市民政局,市地震局以及市直各新闻单位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抗震救灾信息发布,指导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分析,正确引导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