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淮北市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3月7日,淮北市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标准及考核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美好乡村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美丽乡村战略部署。确保我市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公路路域环境.三线三边 治理系列决策部署等有关规定要求。按照 政府主导 部门联合。各司其责.协调推进,的方针 以长效管理为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 考核范围重点考核本市公路沿线的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沿线乡镇关于公路沿线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二,工作目标对全市公路沿线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以集中清理违法建筑。非公路标志。违法地面构筑物和优化、美化公路路域环境为着力点.对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垃圾、杂物进行清理 对脏乱差环境进行改造 逐步从主要道路.重要节点向乡镇,街道,村庄延伸,力争通过综合治理,消除公路路域.脏。乱,差 堵.等现象,全面优化公路沿线两侧及周边的环境 努力创建.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基本实现公路路域环境整洁 美观,舒适的景观和视觉效果,建立健全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干线公路的通行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为淮北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更加优良的公路通行和绿化环境。三,整治范围和标准、一,整治范围,整治范围为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包括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 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二、整治标准,1 公路及公路用地、路面干净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系统顺畅 绿色植物合理覆盖公路两侧边坡、分隔带等、交通标志前后500米内无广告,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构造物,无违法非公路标志 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堆积物占道 2 公路建筑控制区、无违法违章建筑物与地面构筑物、穿集 村,镇路段应尽量采取半封闭或者隔离等措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四,主要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公路沿线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确保综合治理常态化.一,查处和清理路域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对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协调,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城乡建委、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等协助配合 1,沿线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整治、规范公路标志设置,开展路域范围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穿越公路行人过街设施使用情况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重新设计并整改。按照、统一规划 科学布局,合理设置 的原则全面规范非公路标志,标牌设置、对违法设置的非公路标志 标牌进行全面清理。对经许可设置但已破损陈旧的.要责成设置者限期整修或更换,2。绿化景观整治,对公路绿化带和分隔带,要因地制宜。突出绿化特色.坚持人工造景与自然景观相结合 坚持,栽,管。护.相统一,进一步优化完善设置.对绿化林带缺行断垄的进行补植、对国省道路中央分隔带开口过多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封堵 3、交叉路口整治、平交道口及接入口设置要规范,平交道口要保证视距良好 间距合理、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干线要设置警示标志和道口标柱、支路要设置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明确主路优先通行权,干线公路之间、干线公路与其他县道的交叉路口要设置指路标志。道路接入干线公路的交叉口要进行硬化、要在乡道道口处设置减速带.对公路沿线的加油站.商业店铺等倚路经营的非公路设施.及与公路平行的场院要通过隔离墩或连续绿化平台实施有效隔离,做到出入口与公路搭接规范,二,穿集 村.镇路段及沿线货物集散地综合整治。市城乡建委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环保局等协助配合,1,穿集,村.镇路段整治。综合治理公路两侧新建集贸市场,厂矿企业,学校。开发区,住宅等。做到路宅分离,建设规范.加大街道景观环境整治力度,规范统一各类指示牌 标志牌、广告牌匾等,达到整洁,大方 美观的效果.结合道路升级改造及大中修工程。统一规划村镇段的排水设施,满足公路和市政排水需要.过镇 过村路段原则上应取消明沟式排水设施、逐步改为暗沟连通村镇外自然排水体系.由地方政府实施村镇段排水设施的日常养护 2.沿线货物集散地整治 对公路两侧的砂.石、建材、煤场 废旧回收等经营场所.散装货物集散地和建设工地进行清理规范、做好防护措施、防止造成公路污染和其他环境污染。出入口要实行硬铺装和水冲洗、散体物料运输车辆须冲净车身车轮、采取密闭措施确保无洒漏脱落才能进入普通干线公路行驶 三.查处和清理建筑控制区内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违法设施.严格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外的建筑规划管理和审批,市城乡建委牵头,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协助配合。四,查处和清理建筑控制区内未按规定设置的各类摆摊点,洗车点,广告牌等,全面规范商户经营行为。及时清除建筑控制区堆存的垃圾.渣土,杂物.废弃物.设置必要的垃圾箱,桶,垃圾池。加强日常保洁.每天定时清运,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牵头.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协助配合,五,做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工作、对破坏,阻挠.妨碍路域整治工作的违法人员依法进行处理、严格道路交通执法,制止在公路上违法停车 堵塞交通等行为 整治无证无牌车辆,切实维护公路交通秩序.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等协助配合,六,查处和清理中型及以上公路桥梁和公路渡口上下游200米范围河道内采石取土 修筑堤坝。倾倒垃圾。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等危害公路、桥梁,渡口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严禁在公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的法定范围内采砂、市水务局牵头、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协助配合,五、考核办法。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交通运输局担任召集单位 市公安局。市国土局 市环保局,市城乡建委.市城乡规划局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林业局等单位参加、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单位要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根据实际明确.细化部门职责分工,全面组织协调综合整治活动开展。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对综合整治工作给予必要保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二,加强考核检查,考核工作由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日常明查、实地暗访等方式进行检查,原则上每月考核检查不少于一次 每次不少于一条国省道,里程不少于30KM,及时对检查路段进行评分排名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整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 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督办通知书,完成后应当回复下列内容.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督办通知书 的编号,督办事项、督办事项完成情况,完成的时限。联系人,督办事项的整改时限。根据整改具体情况确定,重大或复杂的整改项目 由整改责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省道沿线环境集中整治办公室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整改时限.三。完善制度机制.建立旬报告制度和消账制度.各县区要对照整治任务书在每月10,20.30日前汇总整治工作情况报指导组.指导组组织人员对各县区上报的阶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相关情况汇总汇报市综合整治办、四、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不力。对督办事项拒不办理,相互推诿.弄虚作假的 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及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