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 保障风景名胜区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省级风景名胜区申报办法。等四个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的通知、赣建景.2015,4号,精神。结合我市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市风景名胜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及规划建筑方案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建设项目批后监管 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和规划建筑方案审查.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项目及省级风景名、胜区内修建缆车,索道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由市规划部门初审后 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二,风景名胜区内除上款规定以外建设项目 由市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选址核准及规划建筑方案审查 三,建设项目选址初审或选址核准及规划建筑方案审查应当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及规划建筑方案审查申请报告、2,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意见,3.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4.相关图件.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图上的选址位置图 所在区块性详细规划图上的选址位置图,准确反映拟建位置与周围相互关系的现状地形图。红色实线标注建设项目拟建设用地的四至界线 并加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公章 四。由市规划部门进行选址核准及规划建筑方案审。查的 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受理、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向市规划部门提交.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及规划建筑方案审查申请报告 2、论证.市规划部门受理后。符合技术审查要求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3、公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将拟审定的规划建筑方案中总平面图和建筑设计方案按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及周边利益关系人的意见,4、审定,规划选址方案经修改完善后.经审核符合核准条件的,作出项目选址核准决定,确认规划建筑方案,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核准文件、五 市规划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9个工作日.内、作出项目选址初审或核准并确认规划建筑方案,在核准过程中。需要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或者方案论证的.所需时间不计在内、六、建设项目选址核准文件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内未取得建设项目立项文件的、可以申请延期 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选址核准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续一次,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或者未获得延续批准的 选址核准文件失效。第四条。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一,各风景名胜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二 建设项目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应当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1,江西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建设项目选址核准意见及确认的规划建筑方案、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或土地使用权证。附图。划拨用地提供用地预审意见或其它相关文件、4.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5。标有近期现状的地形图两份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申报材料,三,各风景名胜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受理 由建设单位向景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2 现场踏勘.景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受理后.符合许可要求的.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明确项目建设具体位置、3、核发。景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按审批程序、依据上级规划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核准意见及确认规划建筑方案,核发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 4、公布。作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决定后 属地规划管理部门应在当地媒体或局网站予以公布、四。各风景名胜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 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行政许可决定 在许可过程中.需要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及公布的,所需时间不计在内 五.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用地文件 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延续一次、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取得批准用地文件或者未获得延续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失效.第五条、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放线验线及竣工规划核实,一 各风景名胜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对工程放线验线 竣工规划核实实施监管,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批后监管各阶段申报材料要求,1,施工图规划复核需提交材料,1 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2,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不占用土地的管线类项目除外.原有房屋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提交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件和房屋所有权证。3。经省厅或市局审定确认的建设工程,建筑、市政,规划设计方案,4、要求提供的环保 消防 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5,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并通过图审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图.须加盖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和设计人员注册章 及其电子文档.6、建筑分栋,分层面积表。由设计单位编制并盖有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公章.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应当在表中分别列出、7。建筑面积核算报告,8.规费缴纳凭证。9、已经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核准意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竣工规划核实需提交材料,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报告.2,江西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申请表,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及附件。附图。4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5、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验线以及复验结果通知单。6.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地下工程管线工程应当在覆土前进行测绘,7,建筑竣工图,8、法律法规要求的其它材料、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批后监管工作程序 1、受理,由建设单位向景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报告,申请表及相关报建材料。2.施工图复核,景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对建设单位报送的经图审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进行规划复核.3,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景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对符合规划许可要求并已缴纳各项规费的建设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 现场公示.景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景区管理机构须督促建设单位制作.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公示牌,并在施工现场悬挂公示 5、放线.验线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测绘单位依规划确认建设方案进行现场定位放线,景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依申请组织验线.6,申请复验,0、00,建设项目基础施工至 0、00.景区管理机构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向属地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复验申请,景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依申请组织复验.0 00,7.第一层楼面封顶、建筑顶层封顶复验 建设项目施工至第一层楼面封顶,建筑顶层封顶、景区管理机构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向属地规划管理部门提出复验申请,景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依申请组织复验。8.外立面装修材料审定 建设项目外立面装修前,景区管理机构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向属地规划管理部门提出装修材料审定申请.景区属地规划管理部门依申请提出审定意见,9.竣工规划核实.建设项目竣工后 建设单位向属地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竣工规划核实申请,属地规划部门审验竣工报送资料后,出具建设项目竣工规划核实意见.四 办理时限,施工图复核、17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验线。复验申请后,3个工作日组织审验,受理竣工规划核实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出具规划核实意见,第六条 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景区内建设项目的日常巡视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项目建设各阶段复核申请、各风景区属地规划管理机构应加强对辖区内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后的过程监督和管理.做好验线。复验,复核相关记录 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将不定期对风景区内批建建设项目进行抽查考核、辖区内风景区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纳入对各县 市,区,规划建设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