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标准,一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廉租房.公租房,的建设管理 有效提高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水平.依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廉住房和公租房的建设。是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督管理的依据,第三条、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应符合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要求、要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坚持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 优选规划设计方案。满足使用功能,第四条、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证质量的原则,合理选择实用的建设技术和工程材料。达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第五条.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除应符合本规定的相关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及省、市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二,规划建设标准,第六条,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应优先选择公共交通便利 生活环境宜居。且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 第七条.廉租房。公租房应设置室内外活动场地。并配备建设体育休闲设施和非机动车。机动车停车位 非机动车宜按每套2、0辆配置 机动车停车率廉租房不低于0 2辆,户。公租房不低于0。5辆,户、第八条 以小区形式集中建设的廉租房.公租房,新区建设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改建绿地率不低于25.在旧区改造中配建的廉租房、公租房 改造后的绿地率不低于规划部门批复的指标。第九条。廉租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公租房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40平方米左右小户型为主.成套建设的公租房,廉租房标准层适用面积系数控制在70。以上。第十条。住房户型设计应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家庭人口,代际关系等要求 满足家庭的基本居住生活需求.第十一条,每套独门独户 设有卧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布局合理.每套住房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室内可适当增设壁橱空间,坡屋面不设阁楼 第十二条。集中供暖。管道燃气,有线 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电力.给水采用一户一表系统,宜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供应热水、三.建筑设计标准,第十三条,单元入口安装单元防盗门、采用电子对讲系统、应设置分户信报箱.第十四条,门厅、电梯厅,公共走廊地面铺设防滑地砖、楼梯间等公共部位采用声控节能灯、第十五条.电梯应满足使用安全.节能.环保要求.应预留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 并配套设置相应的冷凝水排放管路,第十六条 户内装修标准,一,居住功能空间及过厅。楼地面水泥砂浆。墙面和顶棚环保涂料.水泥踢脚 底层外窗防盗栏,二,厨房 地面铺装防滑地砖 墙面瓷砖到顶 棚顶pvc扣板或塑钢扣板。厨房配操作台。洗池.节水型龙头、吊柜.吸顶灯.预留排油烟机位置。三 卫生间,地面铺装防滑地砖、墙面瓷砖到顶、顶棚pvc扣板或塑钢扣板,卫生间应配洗面盆.节水型坐便器 暗卫生间安装排气扇 预留热水器安装位置 四 门窗。分户门采用公安部门批准使用的安全防盗门.内门采用镶板门或夹板门.窗.含阳台封闭.采用塑钢窗或阻热性铝合金窗,窗玻璃选用满足节能要求的玻璃,并安装纱窗,五,灯具,室内布置节能吸顶灯.并安装开关,六,其他、每户预留通讯.有线,宽带插座 每房间按规范预留电源插座、应预留洗衣机的安装位置,并设置电源插座和上下水配套设施。四、室外环境,第十七条,应在室外活动场地合理配置经济。适用 安全的休闲设施。第十八条,室外绿化应种植适宜当地条件.生命力强.维护成本低的植物、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第十九条、小区内道路应安全便利,机动车道路应满足消防.防灾、救护等通行要求。第二十条,室外设施应满足无障碍通行要求。第二十一条、小区内应设置垃圾收集点或转运站、第二十二条,鼓励室外照明设施采用太阳能照明,五,附。则、第二十三条.以上标准为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建设的基本标准、其建设和竣工验收不得低于该标准,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公共部位建设标准应一致,第二十四条.本标准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