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13.8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洛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3年7月19日、洛阳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河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以及、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洛政,2013.4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消防工作考核是指对各县 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下同 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 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第三条 考核工作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 具体负责实施,第四条,考核工作组每年1月底前对各县 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上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市政府、第五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公开透明.求真务实的原则.第六条.各县,市,区 考核内容包括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三个部分、市政府部门考核内容包括共同部分和专项部分两个方面,第七条 考核工作组结合每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 区 市政府部门签订的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以及报市政府的消防工作专题报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座谈走访、暗访调查等方式,按照考核计分表和实施细则逐项细化并进行量化评分。考核采用计分制,满分为100分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 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7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注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由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结合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研究制定,第八条.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向各县 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有关部门在资金投入,相关项目上优先予以考虑 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县 市,区 政府或市政府部门,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提出整改措施。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同时抄送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第九条、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报市委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市 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第十条,对在考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情况的 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第十一条,各县,市、区,政府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 成立考核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各县.市.区,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2 市政府部门消防工作考核计分表,附件1,2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