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电气消防和报警9、5.1.每座占地面积超过1000m2的坯布,成品仓库,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9,5。2、印染工厂其他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9,5,3,在使用煤气,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的烧毛工段、热定型工段,在使用甲苯 二甲基甲酰胺等散发爆炸性气体的涂层工段和调配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在使用液氨等可能散发爆炸性气体和有毒气体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9 5,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设计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有关规定,9.5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和消防控制室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9。5。6、车间内应设置供疏散用的应急照明、车间应急和疏散照明设置场所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 纺织工程防火设计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9。5。7,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