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电气消防和报警9 5。1,每座占地面积超过1000m2的坯布,成品仓库、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9。5,2,印染工厂其他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9,5、3.在使用煤气。天然气等可燃气体的烧毛工段、热定型工段.在使用甲苯。二甲基甲酰胺等散发爆炸性气体的涂层工段和调配间.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在使用液氨等可能散发爆炸性气体和有毒气体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9.5 4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设计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有关规定,9,5,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和消防控制室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有关规定 9。5、6、车间内应设置供疏散用的应急照明 车间应急和疏散照明设置场所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和 纺织工程防火设计规范,GB 50565的有关规定、9,5,7,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灯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纺织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565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