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益阳市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30日、益阳市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维护城市道路交通安全.促进城市土地利用与城市交通协调发展、规范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和公安部,住建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 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CJJ,T141,2010.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交通影响评价。是指城市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可能对周围交通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第四条。市规划局是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市住建,公安交警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 共同做好交通影响评价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下列城市建设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一,旧城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或者配建260个以上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建设项目,旧城区所指范围与、益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确定的,类地区一致。二。其它地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和8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三,航空。铁路,公路的客货站场,物流中心.公共汽车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公共交通枢纽 港口码头,机动车检测站,汽车动力补充站等城市大型交通设施,四,建设规模小于本款第,一、第 二.项规定的标准 但交通已出现拥堵,交通敏感地带的建设项目、五。新建的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医院。学校等建设项目,六,新建立交桥,人行天桥、过江通道,地下过街通道.七,其他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第六条.对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应当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市规划局在向建设单位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时,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第七条、建设单位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时、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机构来完成.第八条.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一、建设项目概况.二、评价范围与年限。三.项目所处地段的现状交通特征和交通问题分析,四.项目区域交通供需分析。五,交通需求预测与分析、六,项目区域公共交通系统 停车系统 交通组织系统分析与评价 七。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八、交通改善措施与评价。九,结论和建议,第九条。建设单位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和,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应当同步进行。第十条 市规划局对符合第五条条件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 进行审批时。同时组织市住建、公安交警部门或专家评审。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并出具评审意见,凡提请大例会议决事项、在组织专家评审时应就,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提出专家评审意见,对道路交通有重大不利影响又无法消除的重大建设项目 不予批准。第十一条.现有大型建筑改建为商场,学校和会展.娱乐 餐饮等设施.可能影响道路交通的,市规划局在核发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征求公安交警部门的意见。第十二条 从事交通影响评价的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时弄虚作假,造成交通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未按本办法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的。由市规划局责令纠正,未按交通影响评价规划要求进行建设的。由市规划局责令整改,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市规划局不得进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与验收。市住建局不得进行建设工程竣工备案等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 市城市规划区以外的区县。市 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