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 2017,1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4月1日.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供水 航运和水生态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的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及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在长江干流湖南段内从事采砂及其管理活动的。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河道采砂 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挖砂.石活动.本办法所称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水库 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等,第三条。河道采砂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省授权、市审批 县监管.的原则进行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机制、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 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现场监管 合理控制采砂产能,加强源头管控.建立砂石市场调查制度。合理提出年度开采量,维护砂石市场稳定、第四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并协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渔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洞庭湖和湘江 资江,沅江,澧水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后 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其他河道采砂规划,由有关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会同同级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等依法应公开的事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第六条,河道采砂规划应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合理开发砂石资源,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河道整治,航道整治以及生态红线等专业规划.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 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禁采期和可采期,二、总开采资源量、年度开采资源量和采砂许可数量,三.采砂方式,开采深度 开采范围,四.弃料处理 环境整治及现场清理要求.五,砂场和砂石码头设置,第七条、下列河道范围为禁采区。一 堤防。闸坝,水文观测.取水 排水,护岸等工程设施安全保护范围.二,桥梁.码头 渡口、电缆。管道.线路等工程设施安全保护范围 三 河道险工、险段 四,饮用水源保护区 五,航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六.法律法规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第八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采量计划和.湖南省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大纲、严格控制砂石开采总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采砂船舶总量控制制度 采取措施逐年减少辖区内采砂船舶的数量.第九条 河道水情、工情、汛情等发生紧急情况或者航道变迁时,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外扩大禁采范围,延长禁采期限,第十条、河道采砂实行,统一发证.统一收费.依规使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河道采砂活动。河道采砂许可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放 具体发证管理办法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制定。第十一条,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有资源.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并依法收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取得河道砂石开采权的,应当按成交价款全额缴纳河道砂石开采权公开出让价款.河道采砂收费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 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第十二条、对河道砂石开采权实行公开出让的、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会同同级交通运输、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编制出让方案 集体会商确定出让底价、按照程序报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边界河道实行河道砂石开采权公开出让时 应征求相邻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河道砂石开采权公开出让管理办法由市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河道砂石开采权的出让期限原则上为1年.第十三条,各地河道砂石开采权公开出让公告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当地政府网站予以发布,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后,应公布出让情况,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发布,第十四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牵头组织对各市州人民政府河道采砂管理的考核,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备案。第十五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会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以及洞庭湖 依法对采.运砂船舶有效证件、采运凭单和采 运砂情况进行稽查,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违法采。运砂行为、洞庭湖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建立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纠纷协商处置机制,统一管理标准 加强对重点水域.边界水域的共同管理、规范采砂.运砂秩序,避免区域间无序竞争。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