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 2017。1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4月1日。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供水 航运和水生态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的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及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在长江干流湖南段内从事采砂及其管理活动的。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执行.本办法所称河道采砂.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挖砂 石活动。本办法所称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水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等 第三条、河道采砂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省授权。市审批.县监管 的原则进行管理。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机制、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现场监管,合理控制采砂产能,加强源头管控,建立砂石市场调查制度,合理提出年度开采量。维护砂石市场稳定.第四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 并协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渔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 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洞庭湖和湘江。资江 沅江,澧水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后,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其他河道采砂规划.由有关市州 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会同同级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等依法应公开的事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第六条,河道采砂规划应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合理开发砂石资源,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河道整治 航道整治以及生态红线等专业规划。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禁采期和可采期,二,总开采资源量,年度开采资源量和采砂许可数量 三 采砂方式、开采深度,开采范围、四 弃料处理、环境整治及现场清理要求、五。砂场和砂石码头设置,第七条.下列河道范围为禁采区.一,堤防.闸坝,水文观测、取水。排水,护岸等工程设施安全保护范围、二。桥梁,码头、渡口。电缆,管道。线路等工程设施安全保护范围,三 河道险工。险段、四.饮用水源保护区,五。航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六 法律法规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第八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采量计划和,湖南省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大纲,严格控制砂石开采总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采砂船舶总量控制制度,采取措施逐年减少辖区内采砂船舶的数量 第九条、河道水情,工情、汛情等发生紧急情况或者航道变迁时。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外扩大禁采范围.延长禁采期限.第十条、河道采砂实行 统一发证,统一收费。依规使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河道采砂活动。河道采砂许可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具体发证管理办法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有资源,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并依法收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通过招标。拍卖 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取得河道砂石开采权的,应当按成交价款全额缴纳河道砂石开采权公开出让价款,河道采砂收费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 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第十二条,对河道砂石开采权实行公开出让的.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会同同级交通运输,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编制出让方案,集体会商确定出让底价 按照程序报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边界河道实行河道砂石开采权公开出让时 应征求相邻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河道砂石开采权公开出让管理办法由市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河道砂石开采权的出让期限原则上为1年 第十三条。各地河道砂石开采权公开出让公告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当地政府网站予以发布、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后,应公布出让情况、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发布。第十四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牵头组织对各市州人民政府河道采砂管理的考核.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备案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会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湘江.资江.沅江 澧水干流以及洞庭湖 依法对采、运砂船舶有效证件,采运凭单和采.运砂情况进行稽查、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违法采.运砂行为,洞庭湖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建立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健全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纠纷协商处置机制、统一管理标准。加强对重点水域 边界水域的共同管理。规范采砂,运砂秩序、避免区域间无序竞争,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