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7,11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厅委 各直属机构、现将,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湖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4月1日 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确保防洪,供水.航运和水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 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的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及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在长江干流湖南段内从事采砂及其管理活动的。按照,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规定执行 本办法所称河道采砂 是指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挖砂 石活动、本办法所称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水库,行洪区 蓄洪区,滞洪区等 第三条、河道采砂管理实行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建立 政府主导 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各级人民政府应按照,省授权.市审批 县监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机制,加强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领导,做好有关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现场监管、合理控制采砂产能,加强源头管控。建立砂石市场调查制度 合理提出年度开采量.维护砂石市场稳定.第四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协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渔业 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做好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河道采砂实行统一规划。洞庭湖和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由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国土资源.交通运输 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经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后.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其他河道采砂规划,由有关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会同同级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 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禁采期等依法应公开的事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布、第六条 河道采砂规划应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合理开发砂石资源,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河道整治、航道整治以及生态红线等专业规划,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禁采区,可采区和保留区、禁采期和可采期 二,总开采资源量。年度开采资源量和采砂许可数量,三.采砂方式 开采深度,开采范围.四,弃料处理,环境整治及现场清理要求.五,砂场和砂石码头设置、第七条.下列河道范围为禁采区,一.堤防,闸坝.水文观测.取水。排水。护岸等工程设施安全保护范围,二 桥梁.码头.渡口 电缆,管道 线路等工程设施安全保护范围、三 河道险工 险段,四。饮用水源保护区,五,航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六。法律法规禁止采砂的其他区域 第八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年度采量计划和,湖南省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大纲 严格控制砂石开采总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采砂船舶总量控制制度、采取措施逐年减少辖区内采砂船舶的数量。第九条,河道水情、工情、汛情等发生紧急情况或者航道变迁时、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河道采砂规划确定的禁采区 禁采期外扩大禁采范围。延长禁采期限.第十条 河道采砂实行.统一发证、统一收费.依规使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从事河道采砂活动 河道采砂许可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具体发证管理办法由省水利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制定,第十一条 河道砂石资源属于国有资源,应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并依法收取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取得河道砂石开采权的。应当按成交价款全额缴纳河道砂石开采权公开出让价款.河道采砂收费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第十二条,对河道砂石开采权实行公开出让的.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会同同级交通运输。国土资源、财政等部门编制出让方案。集体会商确定出让底价,按照程序报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 边界河道实行河道砂石开采权公开出让时,应征求相邻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河道砂石开采权公开出让管理办法由市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河道砂石开采权的出让期限原则上为1年、第十三条,各地河道砂石开采权公开出让公告应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在当地政府网站予以发布,河道砂石开采权出让后。应公布出让情况.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发布 第十四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牵头组织对各市州人民政府河道采砂管理的考核,考核结果报省政府备案。第十五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 会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在湘江。资江 沅江.澧水干流以及洞庭湖。依法对采,运砂船舶有效证件 采运凭单和采 运砂情况进行稽查、加强执法巡查,严厉打击违法采,运砂行为,洞庭湖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建立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纠纷协商处置机制。统一管理标准,加强对重点水域,边界水域的共同管理.规范采砂,运砂秩序。避免区域间无序竞争。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