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水利局.怀化市水电站安全生产年检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直有关单位,市水利局制订的,怀化市水电站安全生产年检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7日。怀化市水电站安全生产年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我市水电站管理水平.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督与管理.保障电站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怀化境内已投入运行的中小型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年检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水电站安全年检的内容包括,一,对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进行核准.二 对大坝位移等重要建筑物观测结果进行抽查、三.对大坝等水工建筑物进行安全评价、鉴定,四 对水电站机电设备进行安全评价,鉴定 五。对水电站运行进行安全评价、鉴定、第四条,水电站安全年检的基本程序.一。水电站申领 报送.水电站安全年检中请表,和其他有关材料。二。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安全年检材料 三 水电站交纳年检费。四.主管机关对水电站安全进行评价,鉴定 五,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发 水电站安全年检合格证,第五条 首次年检由水电站向县 市主管机关申请,第二年及以后的年检由水电站于每年1月1日前报县.市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按权限在3月1日前开展电站安全年检.第六条.水电站申报年检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 水电站安全年检申请表.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及批文,三、水电站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四、水电站特种设备等安全检验报告、五 水电站安全年检合格证.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电站安全年检主管机关,第八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总装机在2000千瓦.含2000千瓦、以上或大坝坝高在30米以上的水电站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年检.大坝坝高在30米以下且总装机小于2000千瓦的水电站由县行政主管部门年检 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水电站无正当理由在1月1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主管机关以公告或告知书责令水电站申报,3月1日前仍末申报的视为未年检水电站,第十条、对未开展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电站,防汛部门责令其空库运行 电网企业不能接受其发电上网、工商部门不能通过其营业执照年审、主管机关责令其停止运行。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