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水利局 怀化市水电站安全生产年检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市水利局制订的。怀化市水电站安全生产年检管理办法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27日。怀化市水电站安全生产年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提高我市水电站管理水平,加强水电站安全监督与管理.保障电站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怀化境内已投入运行的中小型水电站的安全生产年检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水电站安全年检的内容包括 一 对 大坝安全鉴定报告。进行核准,二 对大坝位移等重要建筑物观测结果进行抽查 三.对大坝等水工建筑物进行安全评价。鉴定。四、对水电站机电设备进行安全评价.鉴定.五,对水电站运行进行安全评价,鉴定,第四条,水电站安全年检的基本程序、一。水电站申领。报送 水电站安全年检中请表 和其他有关材料、二,主管机关受理审核安全年检材料,三,水电站交纳年检费,四,主管机关对水电站安全进行评价。鉴定,五。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和加盖年检戳记,发,水电站安全年检合格证.第五条、首次年检由水电站向县、市主管机关申请。第二年及以后的年检由水电站于每年1月1日前报县 市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按权限在3月1日前开展电站安全年检,第六条.水电站申报年检需提交以下资料.一,水电站安全年检申请表,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及批文.三.水电站年度安全工作总结.四。水电站特种设备等安全检验报告,五 水电站安全年检合格证.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水电站安全年检主管机关。第八条,按照有关文件规定 总装机在2000千瓦.含2000千瓦、以上或大坝坝高在30米以上的水电站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 联合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年检。大坝坝高在30米以下且总装机小于2000千瓦的水电站由县行政主管部门年检、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水电站无正当理由在1月1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主管机关以公告或告知书责令水电站申报 3月1日前仍末申报的视为未年检水电站.第十条。对未开展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水电站。防汛部门责令其空库运行,电网企业不能接受其发电上网.工商部门不能通过其营业执照年审 主管机关责令其停止运行、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