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云浮市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微型消防站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本规定所称的微型消防站是指依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行政村和社区建设。以救早,灭小和。三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 由志愿消防员组成的站点,第三条。微型消防站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行政村和社区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财力水平组建,第二章 建设规则 第四条、下列地区 单位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组建微型消防站,一 全市范围内按照。关于积极促进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 公通字,2012。61号,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的镇、街道 二、行政村.社区,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民用建筑、合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已有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消防重点单位可以不组建微型消防站 第五条,微型消防站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通信器材。破拆工具 个人防护装备及外线电话.可选配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第六条、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与本地区 本单位防火灭火 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和能力相适应、配备不少于六人 第七条 微型消防站的设立或者撤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微型消防站在设立后十个工作日内 撤销前十个工作日报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三章,管理规范.第八条.微型消防站由组建单位负责管理,第九条。微型消防站实行站长负责制 应当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培训考核,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站长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第十条,微型消防站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三人.同时建立日常管理,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志愿消防员按照,三分钟到场 要求赶赴火灾现场处置 微型消防站必须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第十一条 微型消防站站长的任免和力量配备、装备配置的变动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第四章。职责任务,第十二条,微型消防站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二、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 建筑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三 接受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 单位的灭火救援、第十三条,微型消防站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有关单位,有关人员消除火灾隐患。经督促仍不改正的 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第十四条,微型消防站应当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培训志愿消防员和职工群众 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五条,微型消防站接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灭火救援指令后、应当迅速出动并接受其指挥 第十六条,微型消防站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应当贯彻救人优先,科学施救的原则 及时救人和转移物资 并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灾害事故原因调查与统计工作 第五章.保障机制,第十七条。微型消防站的基础建设、营房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所需经费 由组建单位提供保障.组建单位所在地区政府可适当予以一定经济补贴和奖励经费。第十八条。微型消防站的执勤消防车。艇.纳入特种车,艇,管理.按照特种车 艇.办理牌照,可以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符合国家免征车辆购置税规定的 可以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艇,免缴车辆通行费 泊车、岸.费、第十九条 微型消防站参加扑救外地或者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燃料、灭火剂和损坏消防器材装备的费用,经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准 由火灾责任单位负责补偿、扑救居民住宅火灾所消耗的费用 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补偿。扑救参加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火灾所消耗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予以补偿、偿额不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足。第二十条、用人单位根据消防职业高危险性的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可建立志愿消防员高危补贴制度 第二十一条,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员在防火灭火,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二条,志愿消防员在灭火救援或者执勤训练中受伤、致残,死亡的。按照规定享受工伤 医疗.抚恤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申报烈士、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将消防车,艇,或者消防器材装备用于非消防工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志愿消防员与用人单位发生权益争议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处理、第七章。附 则。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