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云浮市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微型消防站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本规定所称的微型消防站是指依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行政村和社区建设 以救早、灭小和,三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由志愿消防员组成的站点 第三条,微型消防站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行政村和社区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财力水平组建.第二章、建设规则,第四条,下列地区,单位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组建微型消防站.一、全市范围内按照.关于积极促进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61号.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的镇,街道.二.行政村,社区、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民用建筑,合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已有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消防重点单位可以不组建微型消防站,第五条 微型消防站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 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通信器材,破拆工具.个人防护装备及外线电话、可选配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第六条,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与本地区,本单位防火灭火。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和能力相适应,配备不少于六人、第七条,微型消防站的设立或者撤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微型消防站在设立后十个工作日内。撤销前十个工作日报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第三章。管理规范 第八条,微型消防站由组建单位负责管理。第九条,微型消防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应当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培训考核,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站长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第十条、微型消防站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三人。同时建立日常管理 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志愿消防员按照。三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火灾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必须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第十一条,微型消防站站长的任免和力量配备 装备配置的变动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第四章,职责任务。第十二条 微型消防站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承担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二,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建筑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三,接受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 单位的灭火救援,第十三条、微型消防站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有关单位、有关人员消除火灾隐患,经督促仍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第十四条。微型消防站应当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培训志愿消防员和职工群众、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第十五条,微型消防站接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灭火救援指令后,应当迅速出动并接受其指挥,第十六条 微型消防站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应当贯彻救人优先,科学施救的原则,及时救人和转移物资。并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灾害事故原因调查与统计工作、第五章,保障机制,第十七条 微型消防站的基础建设.营房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所需经费 由组建单位提供保障。组建单位所在地区政府可适当予以一定经济补贴和奖励经费,第十八条.微型消防站的执勤消防车.艇 纳入特种车,艇、管理,按照特种车。艇。办理牌照.可以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符合国家免征车辆购置税规定的,可以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艇。免缴车辆通行费 泊车 岸.费,第十九条、微型消防站参加扑救外地或者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燃料。灭火剂和损坏消防器材装备的费用,经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准,由火灾责任单位负责补偿,扑救居民住宅火灾所消耗的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补偿,扑救参加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火灾所消耗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予以补偿,偿额不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足。第二十条。用人单位根据消防职业高危险性的特点 结合实际情况可建立志愿消防员高危补贴制度,第二十一条,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员在防火灭火、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二条 志愿消防员在灭火救援或者执勤训练中受伤、致残.死亡的、按照规定享受工伤、医疗,抚恤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申报烈士、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将消防车.艇,或者消防器材装备用于非消防工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志愿消防员与用人单位发生权益争议的 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