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云浮市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微型消防站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本规定所称的微型消防站是指依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行政村和社区建设、以救早.灭小和 三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由志愿消防员组成的站点.第三条。微型消防站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行政村和社区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财力水平组建、第二章,建设规则 第四条,下列地区.单位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组建微型消防站,一。全市范围内按照、关于积极促进志愿消防队伍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61号。应建立志愿消防队伍的镇、街道.二、行政村,社区,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民用建筑.合用消防控制室的消防重点单位 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已有单位专职消防队的消防重点单位可以不组建微型消防站、第五条,微型消防站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 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通信器材,破拆工具,个人防护装备及外线电话.可选配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第六条 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与本地区 本单位防火灭火,应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和能力相适应。配备不少于六人,第七条,微型消防站的设立或者撤销 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微型消防站在设立后十个工作日内、撤销前十个工作日报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第三章。管理规范.第八条.微型消防站由组建单位负责管理 第九条.微型消防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应当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培训考核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站长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第十条、微型消防站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三人。同时建立日常管理 排班值守.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志愿消防员按照,三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火灾现场处置.微型消防站必须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第十一条。微型消防站站长的任免和力量配备,装备配置的变动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第四章,职责任务。第十二条,微型消防站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承担本地区或者本单位的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二。参加危险化学品事故 建筑物倒塌事故,交通事故等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三、接受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度指挥、参与其他地区 单位的灭火救援,第十三条 微型消防站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有关单位。有关人员消除火灾隐患。经督促仍不改正的 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第十四条,微型消防站应当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培训志愿消防员和职工群众 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第十五条,微型消防站接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灭火救援指令后.应当迅速出动并接受其指挥 第十六条、微型消防站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应当贯彻救人优先,科学施救的原则.及时救人和转移物资 并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灾害事故原因调查与统计工作。第五章。保障机制,第十七条。微型消防站的基础建设,营房建设、装备建设 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由组建单位提供保障 组建单位所在地区政府可适当予以一定经济补贴和奖励经费。第十八条.微型消防站的执勤消防车.艇.纳入特种车.艇,管理 按照特种车.艇,办理牌照、可以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符合国家免征车辆购置税规定的。可以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执行灭火救援任务的消防车,艇。免缴车辆通行费。泊车。岸.费。第十九条,微型消防站参加扑救外地或者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燃料,灭火剂和损坏消防器材装备的费用、经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准 由火灾责任单位负责补偿,扑救居民住宅火灾所消耗的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补偿。扑救参加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火灾所消耗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予以补偿。偿额不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足.第二十条,用人单位根据消防职业高危险性的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可建立志愿消防员高危补贴制度。第二十一条。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员在防火灭火 应急救援等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十二条 志愿消防员在灭火救援或者执勤训练中受伤.致残 死亡的。按照规定享受工伤 医疗、抚恤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 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申报烈士,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将消防车,艇、或者消防器材装备用于非消防工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志愿消防员与用人单位发生权益争议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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