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株洲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执行、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2日,株洲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科学 高效地组织实施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有效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办法,湖南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定,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 4、工作原则坚持 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 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工作体系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设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2,1、应急组织机构市人民政府设立株洲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质监局局长.市安监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总工会 市保险行业协会.市消防支队。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株洲分院负责人为成员。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质监局,由市质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2,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2 2,1 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决定启动 株洲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公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情况,2,2,2、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重大决策的督查.落实、收集汇总信息,及时向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报告 组织事故损害调查和快速评估、2,2、3、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市质监局、综合协调、督查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预防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督促有关部门 单位,制定防范措施。市安监局.依法依规牵头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工作、市经信委、负责特种设备企业较大以上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做好事故现场的供电工作。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事故中受害人员生活救助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事故应急救援资金保障相关工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依规做好因工伤亡人员认定及待遇支付等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订,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市政道路。排水管道.工地起重机械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度。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特种设备,汽车罐车。车用气瓶、港口起重机械等.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工作,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市环保局、负责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监测,指导.协调污染防控与处置.开展环境损害评估、事后的恢复与重建工作.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和协调事故现场新闻媒体的服务与管理,负责事故信息发布等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慰问和安抚工作、参与事故调查。维护伤亡职工合法权益、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指导.协调保险机构做好定损理赔工作 市消防支队 负责控制和扑灭火灾、参与处置易燃 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参与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株洲分院,为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2.3。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成立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指挥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综合协调组、由市质监局牵头。市相关部门,单位.事发地人民政府参与、负责协调现场应急工作人员 交通,通信和装备等资源的调配。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置意见.抢险救助组,由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牵头,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专业和志愿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查明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及可能继续造成的后果,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警戒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事故现场安全保卫,治安警戒,人员疏散 秩序维护 交通疏导。社会调查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高效有序进行,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事故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牵头 负责提供应急救援物资及装备,做好电力,通信设施抢修等应急保障工作,次生灾害防治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 住房城乡建设.民政、环保、消防等部门,单位,参加,负责次生灾害防治工作,宣传报道组,由市政府新闻办、市质监局牵头、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负责事故处置中的信息发布工作.善后工作组 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会,保险、事故发生单位等部门和单位参加.负责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等工作。3,预防预警机制3.1。信息监测与报告3,1,1。市质监局做好全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 初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3 1.2、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收到事故或隐患信息报告后 应立即进行核实与风险分析.并按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相关部门、单位。通报、3.1、3 市质监局应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基本情况,较大以上危险源.较大以上事故隐患.较大以上灾害事故数据库.并及时更新 定期完成并公布特种设备领域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预防措施 3 2。预防预警行动 3,2,1、接警各级质监部门应明确接警机构 公布接警电话,市质监局接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类别 伤亡人数 被困人数及危险程度,抢救情况及重大事故隐患、3 2、2 处警 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信息后。应及时进行分析评估 研究制定应对方案。并向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建议,3,3,预警支持系统、3、3、1,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配合省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全省统一的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信息网络体系,实现特种设备企业较大以上危险源数据库 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共享.确保应急救援行动准确、高效 3.3,2,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加强与各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和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警系统的联系,各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值班电话和值班人员应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4。应急响应4,1,事故分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 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有关数量表述中 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4,2,应急响应级别、对应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划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分别用蓝 黄,橙 红表示 4。3,应急响应行动.4 3,1,级响应.发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时。县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立即向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接报告后进入预备状态并做好应急准备、关注事故发展情况,必要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和事故发生单位提出应急救援的指导意见。并报告省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4,3、2、级响应.发生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省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必要时,请求省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给予技术支持、4 3.3、级,级响应,发生重大 特别重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立即进行核实,分析、上报市人民政府和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请求启动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必要时,请求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向国务院申请启动国家相关应急预案 接受国务院,省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指挥机构的组织 指导和协调,高级别应急预案启动时.低级别应急预案同时启动.4,4,信息报送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质监部门。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报告上一级质监部门。各级质监部门接报后 应详细了解事故情况,评估等级,提出应急预案启动建议、市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收集现场信息,并及时上报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4,5。指挥和协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协助事发地人民政府提出救援方案.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提出防范措施和相关建议、协调事发地相邻地区配合,支援救援工作、4。6 应急处置.4,6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第一时间处置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主体,应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一旦发生事故 应迅速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充分利用社会救援力量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4.6,2 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单位和当地救援力量不足以有效应对处置时.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可以向上一级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请求增加救援力量。4。6、3、现场应急处置内容、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封锁事故现场,探测危险物资及控制危险源、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抢救受害人员 设立人员疏散区。清理事故现场。4,7安全防护,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和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事故现场处理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应急救援需要。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确定事故周边疏散范围、并及时组织人员疏散、4.8、社会动员 事发地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根据需要、负责动员有关人员.调动有关物资。设备,器材、占用场地参与应急抢险救援。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给予支持 配合、4 9,信息发布,市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会同市政府新闻办。按照 株洲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4,10,应急结束 当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事故危害得以控制,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受伤人员得到妥善救治,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时。由启动应急预案的特种设备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救援结束,5,善后工作 5。1,善后处置。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 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 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应妥善安置受害人员,消除事故影响.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予以报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或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环保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处置。5。2、社会救助。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民政部门负责管理社会各界捐赠活动.市保险行业协会督促保险公司依法做好有关定损.理赔工作,5、3、后果评估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单位.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6 应急保障6 1装备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类型 为参与事故救援的公安、消防 质监等部门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 检测仪器,车辆等抢险救援装备,6、2,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保障应急救援开展和应急演练所需资金、6.3。技术保障各级质监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组.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科学研究,7。监督管理7。1宣传,培训与演练各级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及质监等部门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提高应对处置能力、7、2 监督检查市质监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3,奖励与责任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奖励。对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8、附则8 1 名词术语解释特种设备、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设备设施.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指因特种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相关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 使用.含移动式压力容器 气瓶充装,检验检测活动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特种设备严重损坏或者中断运行、人员滞留。人员转移等突发事件 8,2.预案管理与更新市质监局根据情况变化 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修订完善本预案的建议,8,3 预案制定与实施本预案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