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坡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区级各有关部门、高新区有关部门、九龙坡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九龙坡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加大扬尘控制力度,有效解决运渣车装载不规范 超载超限、冒装撒漏.扬尘污染严重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 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规范建筑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施工作业行为 做好扬尘污染防控,确保实现,蓝天行动。目标任务、二,部门职责,一,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冒装撒漏。带泥上路的行为进行查处,按照规定牵头受理.审查并核发 九龙坡区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 二 区环保局,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实施检测,对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 三,区城乡建委、高新区建设管理局。负责对建筑垃圾工地进出口是否具备车辆冲洗设施。沉沙井,排水沟以及道路是否硬化等情况进行监管。四,区交通局.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行为进行依法查处,五,区公安交巡警支队、负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乱停放和超载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配合区环保局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尾气排放问题进行依法查处 三,工作标准、一。实行。通行证,制度。通行证,采用绿底红字,规格尺寸为42cm.28cm 并在右上角制作.违章裁角处、第一次违章时。裁掉.违章裁角处、第二次违章时。取消准运资格,收回.通行证.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通行证 核定的时间,线路和管理要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活动,通行证、的办理 由区市政园林局会同区环保局,区城乡建委 区交通局、区公安交巡警支队.高新区建设管理局根据建筑垃圾运输相关业主单位提出的申请,进行现场审核 建筑施工单位、运输单位按要求和规定提交相关办证材料。经审查合格后,由区市政园林局统一制作 核发.通行证.此证严格实行、一车一证 制度并随车携带,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办理、通行证.的情况进行监管,检查。二、开展全密闭式运输管理试点工作.在我区扬尘污染重点区域内 建筑施工工地在处置和回填建筑垃圾时 所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实行全密闭式运输、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全部自行加装软密闭装置 为鼓励我区建筑垃圾施工运输单位积极推行全密闭运输、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率先加装全密闭装置的车辆给予适当补助。试点工作完成后,结合实际在全区范围推广 三。严格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区市政园林局,区环保局。区交通局.区公安交巡警支队等部门在重要路段设置检查点。加强对运输建筑垃圾车辆的监管,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经过的建筑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沉沙井 排水沟以及车辆冲洗设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得超载超限,冒装撒漏、带泥上路,尾气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运输、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要求的。由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四,工作时序宣传阶段.2014年2月28日以前,整治阶段.2014年3月1日至5月31日。巩固阶段,2014年6月1日至9月30日 长效管理阶段,2014年10月开始。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规范管理工作,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一标准,依法查处。按照扬尘污染控制相关法律规定的规定 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目标、重要时段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建立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监管长效机制 强化行业执法监督。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对违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管重罚,三,定期巡查、齐抓共管,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和重点道路的日常巡查和集中检查。由区、蓝天办.牵头组织区市政园林局、区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公安交巡警支队,高新区建设管理局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我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