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持久.安全的运行。全面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确保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根据,北碚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区级以上政府补助投资建设的日供水规模50吨或供水人口500人及以上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包括场镇供水工程和村级供水工程 日供水规模50吨或供水人口500人以下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考核的对象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责任单位、指直管工程。在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重点考核工程的管理工作,主要是组织管理.安全管理,运行管理和经济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1.在当年出现因供水质量造成的公共卫生事件的。2.当年由区级及以上开展水质监测连续2次不达标的,3、非不可抗力造成用水户水量连续3天不能达到基本饮水安全标准的。基本饮水安全的水量标准为。人均日生活供水量不低于20,40升、4。不收取水费或实行用水包月制的,5,管网漏失率高于40.的.第四条,工程考核实行100分制 考核结果高于75分的,含75分.确定为合格,低于75分。确定为不合格,第五条 工程管理按,北碚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考核标准,进行考核,第六条.工程管理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镇村供水办公室 负责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考核工作 镇,街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所管辖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考核工作、第七条、工程管理单位根据考核标准每年进行自检、场镇供水工程和供水规模500吨.天及以上的村级供水工程将自检结果报区镇村供水办公室 由区镇村供水办公室及时组织考核 其余村级供水工程将自检结果报有关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由农业服务中心及时组织考核,将结果报区镇村供水办公室、并接受抽检.此外、区镇村供水办公室每季度对供水规模200吨。天及以上的工程管理单位进行抽检,每次抽验结果占该工程年终考核比重的15。第八条,区镇村供水办公室将每季度抽查情况和年终考核结果报区政府 并进行通报,考核结果将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资金补助挂钩,并做为对镇,街、年度民生考核指标之一.第九条。考核合格的工程管理单位进行复核确认后,在全区通报表扬,并按。北碚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维修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优先予以安排区级维修补助,同时在其他水利项目资金中予以倾斜。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工程管理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不予安排任何补助资金。待整改后再次进行考核。直至合格。第十条 本办法由区镇村供水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附,北碚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考核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