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检验规则7。1。取样及批号,7,1.1.点样和混合样,点样是在一次生产产品时所取得的一个试样,混合样是三个或更多的点样等量均匀混合而取得的试样,7、1 2.批号,生产厂应根据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将产品分批编号、掺量大于1.含1.同品种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100t.掺量小于1 的外加剂每一批号为50t,不足100t或50t的也应按一个批量计、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混合均匀。7,1。3 取样数量、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 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7,2,试样及留样,每一批号取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其中一份按表1和表2规定的项目进行试验 另一份密封保存半年、以备有疑问时 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7。3 检验分类,7.3,1、出厂检验,每批号外加剂的出厂检验项目,根据其品种不同按表4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表4 外加剂测定项目。7.3。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第5章全部性能指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材料 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正常生产时、一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d。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7.4、判定规则、7。4,1,出厂检验判定,型式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且出厂检验结果符合表2的要求、可判定为该批产品检验合格、7,4。2,型式检验判定.产品经检验,匀质性检验结果符合表2的要求,各种类型外加剂受检混凝土性能指标中。高性能减水剂及泵送剂的减水率和坍落度的经时变化量、其他减水剂的减水率 缓凝型外加剂的凝结时间差 引气型外加剂的含气量及其经时变化量、硬化混凝土的各项性能符合表1的要求,则判定该批号外加剂合格,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时 则判该批号外加剂不合格.其余项目可作为参考指标 7、5、复验 复验以封存样进行、如使用单位要求现场取样 应事先在供货合同中规定 并在生产和使用单位人员在场的情况下于现场取混合样、复验按照型式检验项目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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