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头部防护,安全帽Head.protection,Safety.helmets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1日,实施日期.2020年7月1日GB、2811.2019代替GB.2811 2007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GB 2811。2007,安全帽.本标准与GB。2811。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适用范围。见第1章、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的措辞 并删除了部分术语 见第3章。2007年版的第3章,增加了安全帽的分类、见第4章。修改了对于安全帽质量的要求,见5 2。6.2007年版的4,1,7。修改了对于佩戴高度的要求。见5、2.9.2007年版的4 1 11.修改了对于通气孔的要求。见5、2,13、2007年版的4,1 15.修改了对于耐低温性能的要求,见5。3。3。2007年版的4,3,5 增加了对于耐极高温性能的要求.见5、3、4 修改了对于电绝缘性能的要求。见5,3、5,2007年版的4,3,2 修改了对于防静电性能的要求.见5,3,6、2007年版的4、3.1,增加了对于耐熔融金属飞溅性能的要求。见5、3,7。修改了对于安全帽永久标识的要求,见7.2.2007年版的6 1.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梅思安,中国。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北京慧缘有限责任公司,浙江耐特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力达塑料制造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杨文芬、陈倬为、许超 肖义庆 张意飞 项树乔、蒋旭日。张东伟、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2811.1989,GB.2811、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