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南区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巴南区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9月19日,巴南区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渝委发,2014 19号,全面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 积极推进绿色水路交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依法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 以减少污染物排放和强化污染物处置为核心 努力实现水运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谋划、防治结合 紧密结合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和阶段性特征。强化源头防控,注重科学治理、有序推进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三。工作目标,船舶与港口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得到有效防控和科学治理。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清洁能源得到推广应用。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水平与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相适应、四。主要任务。一、持续推进船舶结构调整 继续落实老旧运输船舶更新政策及内河船型标准化政策.加快淘汰老旧落后船舶、鼓励节能环保船舶建造和船上污染物储存.处理设备改造。严格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限期淘汰不能达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船舶、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规范船舶水上拆解行为、二 积极开展港口作业污染专项治理.加强港口作业扬尘监管,开展干散货码头扬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港口码头堆场防风抑尘设施建设和设备配备。三。协同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设施建设,加强港口、船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与城市设施建设规划的衔接,探索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新机制、推动港口,船舶加快建设船舶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污染物的接收设施。做好船港之间 港城之间污染物转运 处置设施的衔接、提高污染物接收处置能力,满足到港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需求 四.大力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新建码头应按照规定落实相关港口岸电设计和建设,公务.集装箱.客滚,旅游、含游轮.等码头应积极推进港口岸电设施设备改造工作并达到交通运输部要求的进度目标。对于已具备岸电供电条件的码头.应积极为靠泊船舶提供岸电服务 五、加强污染物排放监管,建立完善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施 污染物偷排漏排行为和船用燃料油质量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六 提升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统筹水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应急资源储备和运行维护制度、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改善应急装备。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应急演练,提升油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能力、五、保障措施.一 加强组织领导 交通、海事部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 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制定具体落实方案 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强化规划引领 交通,海事部门要制定我区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强化规划的约束和引领作用 推动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协调联动,交通 海事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建立区域.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现相关建设规划的有效衔接 推进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确保船舶与港口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和工作目标如期实现,